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一五”水利发展规划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12-30 生效日期: 2006-12-30
发布部门: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苏政办发[2006]147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江苏省“十一五”水利发展规划》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六年十二月三十日


江苏省“十一五”水利发展规划


  水是基础性自然资源和战略性经济资源,是环境和生态的基本要素。特定的地理位置和气候、地形条件,决定了江苏是洪涝灾害易发地区,水资源时空分布很不均衡。随着全省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水环境问题日渐突出。水利作为公共基础设施,必须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协调,保障防洪与供水安全,维持良好水环境,为全省实现“两个率先”提供可靠支撑。
  本规划是《江苏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组成部分,是我省“十一五”期间水利建设与管理的指导性文件。规划期从2006至2010年。
  一、形势与要求
  (一)“十五”发展成就
  二十世纪90年代以来,江苏水利保持连续发展态势。“十五”期间,在继续巩固提高流域防洪标准的同时,以城市防洪为重点的城市水利建设全面推开;水资源管理、保护和水环境治理取得突破性进展;以县乡河道疏浚和灌区改造为重点的农村水利建设取得新进展;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提高,水利管理和水利规划进一步加强;水资源管理体制、水工程管理体制、农村水利产权制度等改革深入推进并初见成效。全省水利基本建设和农村水利投入资金280亿元,建成了一批水利骨干工程,防灾抗灾能力得到增强。凭借已建工程,成功抗御了2001年、2002年淮北严重干旱,2003年建国以来淮河流域第二位大洪水,以及2005年台风,为全省经济持续增长提供了保障。
  1.第一轮治淮治太任务基本完成,防洪保安能力明显提高。全面建成淮河入海水道近期工程,完成沂沭泗洪水东调南下20年一遇、太湖治理一期、长江干流堤防达标工程;实施海堤重点堤段达标建设,加固改造一批大中型病险水库水闸,启动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城市防洪排涝建设全面展开;防汛信息化初见成效,工程联合运行和优化调度手段显著加强。中小洪水基本得到控制,通过加强防抢措施,基本可以抗御建国以来流域大洪水。
  2.南水北调东线江苏段工程顺利实施,水资源供给能力有所增强。南水北调东线一期江苏段工程开局良好,完成三阳河、潼河、宝应站工程,开工建设刘山站、解台站、淮阴三站、淮安四站;实施里下河地区泰东河拓浚,全面建成通榆河中段;苏北沿江和苏南地区结合防洪治理,初步形成区域引水及“引江济太”格局。我省江水北调、江水东引、江水南济工程体系不断完善,江、淮、沂沭泗、太湖水资源跨流域、跨区域联合调度能力得到提高。2004年全省总供水量514.6亿立方米,人均供水量692立方米。水资源利用效率有所提高,万元GDP用水量332立方米,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57.5%,灌溉水利用系数达到0.50。
  3.水资源管理和保护力度加大,部分地区水环境质量有所改善。全面实施取水许可制度,推行用水定额管理。完成苏锡常地区地下水超采区全面禁采,地下水位全面回升,地面沉降趋势得到有效遏制。利用现有水利工程,通过优化调度,缓解了上游污染下泄对洪泽湖、骆马湖的影响,增加了部分地区的水环境容量;“引江济太”改善太湖水环境初见成效,成功进行了微山湖生态应急补水。结合城市防洪,整治市区河道,建设调水工程,一些城区水环境质量明显改观。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达到60%,对部分丘陵地区进行了生态修复。
  4.县乡河道疏浚全面推进,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改善。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突出县乡河道疏浚、灌区节水改造、低洼圩区治理和山丘区水源工程建设,提高了农田抗御洪涝旱能力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农民饮水条件进一步改善。全省有效灌溉面积达3838千公顷,占耕地面积的80%,其中旱涝保收田占耕地面积的63%。农业节水灌溉稳步推进,节水工程灌溉面积达到1325千公顷。
  5.资源管理法规不断健全,水利公共服务和管理能力有所提高。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先后颁布、修订了《江苏省湖泊保护条例》、《江苏省水资源管理条例》等10部法规和规章,水法规体系进一步完善,执法能力进一步加强,水事秩序明显好转。基本实现了水资源统一管理,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取得进展,进行了苏北供水体制改革,水利建设管理进一步规范。
  经过多年建设,全省基本形成具有防洪、挡潮、除涝、供水、灌溉等功能的水利工程体系,防汛防旱指挥调度系统、防洪预案、抢险救灾等非工程措施得到加强,除害兴利能力明显提高。淮河下游骨干防洪体系防洪标准接近100年一遇,沂沭泗水系基本达到20年一遇,长江干堤达到50年一遇防洪标准,太湖流域基本达到防御1954年型的洪水标准。一般干旱年份,全省经济社会用水基本得到满足,水环境容量有所增加。水利为解除一般洪水威胁,减轻洪涝灾害,保证工农业生产和居民生活水源,改善生产生活生态条件,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和保障。
  (二)问题与需求
  1.实现江苏“两个率先”,需要巩固提高水利基础设施保障能力。我省水利工程虽有较好基础,但功能体系尚不完善,发展也不平衡,防洪、除涝、供水标准总体上不高,与经济社会快速发展需求还不适应。突出表现在:沂沭泗水系防洪标准仅约为20年一遇,洪水风险仍然很大;城市防洪工程建设进展不快,防洪体系尚未全面形成;区域治理明显滞后,大部分区域排涝能力不足,近年来频发的区域涝灾损失明显大于洪灾;淮北地区、沿海垦区、丘陵山区的供水保证率低等。公益性工程老化失修,加上对河湖资源的过度开发、开发利用不当和管理不到位等因素,水利工程的功能和能力不断衰减、安全度降低。“十一五”时期,是我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现代化进程中的重要发展阶段,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对水利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城市化加速将显著改变人口和资产的集聚程度,防洪保安压力和承灾风险将进一步增大;多年来以农田为主要服务对象的农村水利不能适应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产业结构调整带来的用水结构和用水布局变化提出了新的供水需求;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实施对改变区域治理滞后状况的需要更加紧迫;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对供水安全、突发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及水域生态环境的要求也愈来愈迫切。因此,“十一五”及今后一段时期,恢复巩固与发展提高相结合,提升水利基础设施能力,仍然是我省水利建设的基本任务。
  2.缓解资源环境约束,需要加强水资源与水环境的管理和保护。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水资源环境约束不断加大。我省人多地少、当地水资源人均占有量不多,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较高,部分区域已出现过度开发利用现象,需要依靠远距离调水来补给。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加快推进,将使水资源条件较差的苏北沿海地区、淮北徐宿连等地区的水资源供需矛盾进一步突出。初步预测,到2010年,我省工业用水、生活用水将分别年均增长9%、3%,在通过节水等措施把农业用水从2000年水平下降15%左右的情况下,用水总量仍将比2000年增长30%左右,水资源对经济社会发展的约束更为明显。现状污染物排放入河量已经大大超过了水体的承载能力,河湖水质恶化的现象尚未根本改变,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加快,废污水排放总量将继续增加,经济社会发展与水环境承载能力不相协调的形势更为严峻。侵占河湖以及普遍存在的用水浪费等现象,还使水资源水环境的承载能力进一步削弱。这些都迫切需要加强水资源与水环境的管理和保护,优化水资源配置,大力推进节水型社会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缓解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水资源环境约束。
  3.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需要调整水利发展模式。“十一五”时期,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是经济社会发展切实转入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轨道的必然要求,水利发展要努力与之相适应。我省现阶段水利发展主要倚重工程数量和规模的扩张,对已有工程的能力发挥、大中小工程配套、工程系统管理及优化运行重视不够;比较注重工程建设和社会效益,对工程的经济运行效率、效益和运行机制重视不够;比较重视提高工程标准,对依据防洪和水资源供给能力,引导产业结构调整和设施建设布局,优化水资源配置重视不够。新的经济发展形势和新的治水思路,要求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贯彻人水和谐的治水理念,积极调整和转变水利发展模式,逐步由外延扩张型向内涵管理型转变、由粗放型发展向集约型提高转变,实现水利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要将主要依靠提高工程标准,转变为同时优化工程组合,完善工程配套,加强工程管理,强化非工程措施和社会化减灾措施;要大力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在适度扩大供水能力的同时,加强水资源的配置、管理和保护,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和效益;在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大力推行循环经济、加强污染源综合治理的基础上,切实加强水功能区管理,保护重要水体、饮用水源地安全,努力改善水环境,促进水生态系统的修复。

  二、目标与布局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富民强省、“两个率先”的目标,贯彻以人为本,适应率先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方针,以满足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为出发点,进一步调整治水思路,拓展服务领域,创新发展模式,统筹发展布局,加快从传统水利向现代水利、可持续发展水利的转变。以保障防洪除涝安全、水资源供给安全、水域环境和生态安全为主要任务,全面规划、统筹兼顾、标本兼治、综合治理、讲求效益,加快重点工程建设,强化水资源管理,坚持依法行政,深化水利改革,依靠科技创新,不断提升水利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的综合能力,保障和促进全省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二)主要目标
  “十一五”期间水利发展的主要目标是,加强与城市现代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相适应的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完善防洪减灾体系、水资源供给体系、水生态环境保护体系和水利发展服务体系,建设节水型社会,提高依法行政、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基本保障大面积地区的防洪除涝安全,基本满足人民群众生活、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境改善的用水需求,在苏南等有条件的地区和部分领域初步实现水利现代化。
  防洪保安。沂沭泗水系防洪标准提高一个等级,达到50年一遇,淮河水系、长江干流、太湖流域的防洪能力得到巩固提高;逐步恢复跨市、跨县河道引排能力,区域除涝能力得到巩固,重点低洼易涝地区除涝能力提高到5年一遇以上;大中城市防洪标准基本达到100年一遇。全省大部分地区一般洪涝基本不受损失,能够防御建国以来的流域最大洪涝,对经济社会秩序不造成严重影响,遇超标准洪水有应急对策。
  水资源供给。建成南水北调一期工程,实现调水出省目标,淮北和沿海地区年增供水量20亿立方米,沿江和苏中地区供水保证率有所提高。居民生活供水保证率达98%,工业供水保证率95%以上。节水成效明显,灌溉水利用系数达到0.55,工业用水(除电厂外)重复利用率达到70%,万元GDP用水量250立方米。一般干旱年份生活、生产用水得到保证,生态用水基本保障,严重干旱年份或突发污染引发供水危机时优先保证居民生活用水,基本保证重点工业用水。
  水环境保护。提高水生态环境保护能力,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65%,城市饮用水源地水质达到国家标准。严格控制地下水超采,建立健全水土保持、水域管护和河湖管理制度,在切实控制入河排污的基础上,全省大部分地区水域环境和生态有明显改善。
  农村水利。县乡河道清淤完成率达到80%以上,积极开展村庄河塘整治,提高农村河道引排能力,继续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着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和生活条件。加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实施灌区节水改造、加强低洼圩区治理、丘陵山区水源建设,农业灌溉保证率达到75%以上,80%以上农田实现旱涝保收,农业生产水利条件进一步提高。
  江苏省水利发展“十一五”规划主要指标表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932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