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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海市黄浦江行人隧道联合发展有限公司沪行隧[1998]141号请示,内称黄浦江行人隧道工程系列入1998年市重大市政工程建设项目,要求将其纳入上海市税务局《关于对本市重大市政工程项目征收建筑安装营业税问题的通知》(沪税政一[1994]137号)所列的重大工程项目名单中,由项目建设单位统一缴纳建筑安装营业税。
经研究,黄浦江行人隧道工程系列入1998年市重大市政工程项目。因此,同意将该项工程补列入《关于对本市重大市政工程项目征收建筑安装营业税问题的通知》的名单范围中,统一由项目建设单位缴纳建筑安装营业税。具体征收办法请按沪税政一[1994]137号通知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