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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关于贯彻落实全国中小学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做好中小学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12-01 生效日期: 2006-12-01
发布部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乌政办[2006]296
乌鲁木齐县、各区人民政府,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属各委、局、办:
  《关于贯彻落实全国中小学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做好中小学管理工作的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批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六年十二月一日
关于贯彻落实全国中小学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做好中小学管理工作的意见
  2006年11月20日,国务院召开了全国加强中小学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会议要求立即行动起来,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以学校安全工作为重点,加强学校管理,共建平安和谐校园,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为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我市中小学管理工作,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各区(县)政府、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领导,把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作为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内容,纳入本部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部署。要建立和完善由教育、公安、卫生、安监、发改、司法、财政、建委、城市交通、文化、工商、质监、行政执法、新闻出版等部门共同参与的学校安全工作长效机制,努力把每一所中小学校建成为平安、卫生、文明、和谐的校园。
  二、教育、公安、卫生、文化、工商、行政执法、新闻出版等有关部门,要针对学校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拉网式排查,及时消除隐患。对亟待加强的薄弱环节,要切实增加投入,重点做好中小学校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中小学食堂、饮用水、厕所、供暖等设施和条件。要特别注意加强寄宿制学校的管理,冬季已经来临,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防止煤气中毒事件、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各区(县)、各部门要组织专门的力量,建立经常性的督导检查制度,通过明查暗防,检查校园及周边安全工作的情况,要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因玩忽职守、工作不力导致本地区、本学校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和恶性案件的,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有关部门和学校负责人的责任。
  三、教育、公安、卫生等有关部门要按照会议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依法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管理,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教育部门要结合我市实际,建立起较为完善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体系,充分完善管理机构和人员,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卫生等各项管理制度,完善突发事件处置工作预案,落实预防安全事故、公共卫生事件的措施。要突出抓好对校长和教师的管理和教育,提高校长和广大教师的安全意识和工作能力,防止校外犯罪分子侵入校园,伤害学生。要针对当前中小学面临的新情况,坚持从严治教,严格校长选派和教师准入制度,切实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校长或教师自身存在的安全隐患或心理问题。依法履行对各类办学机构的审批和管理,对现有的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办学资质进行一次全面普查;对中小学幼儿园各类从业人员的资格进行全面排查,对不符合条件和岗位要求的教师或有精神病、传染病人员一律要调离教学和工作岗位;对违反职业道德的教职工要有严格的处理办法;要切实加强对中小学安全工作的指导和检查,加大对寄宿制和有食堂的学校、幼儿园的管理力度;严厉查处各级各类中小学、幼儿园接送学生、幼儿车辆超速、超载现象,定期检修车辆,制定强有力的措施,确保学生幼儿安全;加强与治安联防等专门力量相结合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校园周边治安秩序的整治工作。
  公安机关要进一步加大维护校园治安的工作力度。要加强警校共建,建立学校和所在地派出所之间密切联系制度,建立警察定点联系学校制度,在学校周围建立警务室和报警点,提高校园及周边治安防范能力。严历打击校园及周边地区存在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迅速查处各类伤害学生的恶性案件,把侦破、查处伤害未成年人的案件作为工作重点,对已经发生、尚未侦破的侵害校园和伤害未成年人的恶性案件,集中力量,挂牌督办,限期侦破。对破获的案件,司法机关要依据国家法律从重从快判决。对影响恶劣、社会反映强烈的典型案件,要公开曝光,确保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要大力整顿学校周边的交通秩序,在学校门前的重点路段设立警示牌和人行横道线,在学生上学、放学的时间段内增派警力维护交通秩序。对校车和学生乘坐较多的公共车辆及司机,严把准入关,加强考核,定期检查,确保学生交通安全。消防部门要加大对中小学、幼儿园的消防安全检查、指导及宣传教育。
  卫生部门要将学校卫生纳入公共卫生防疫体系并作为重点领域,切实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要加强对校园公共卫生条件、食品安全卫生的检疫检验,加大对学校及周边食堂、餐厅、小卖部饮食卫生的检查和整治。对没有卫生许可证及卫生状况较差、从业人员没有办理健康证的食堂、餐厅要立即停业整顿。配合工商部门依法取缔校园周边卫生条件不合格的各类饮食场所特别是游动摊点。要重视做好学校师生传染病的防治工作,加强对农村中小学卫生工作的指导,把农村学校师生的医疗保健优先纳入当地的医疗卫生保障系统。
  文化、公安、工商部门要加大对网吧的整治,取缔校园周边黑网吧,严禁网吧接纳未成年人。整治净化学校周边环境,依法收缴各种淫秽色情、凶杀暴力、封建迷信和伪科学的出版物,依法取缔各种非法经营的书、报刊、音像制品零售出租摊点,使学校和学生有一个文明、健康的成长环境。
  工商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学校及周边餐厅、小卖部及文化娱乐服务业的监督管理,严厉查处学校及周边小商店给学生出售三无食品。在学校公示违规经营举报电话,负责查处取缔学校及周边的违规经营行为。
  行政执法部门负责清理、取缔校园周边非法经营和占道经营的流动摊贩,拆除校园周边各类违章建筑。
  司法部门与教育部门一起,加强对青少年学生的法制宣传和安全防范教育,进一步做好对法制副校长的培训,为广大师生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
  四、全市各中小学要积极响应全国百名中小学校长发起的《让我们的校园充满爱》的倡议,切实加强学校管理,把安全工作纳入内部管理,堵塞安全漏洞,建立健全安全、卫生等各项管理制度,完善突发事故处置工作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落实预防安全事故、公共卫生事件的措施。中小学、幼儿园要尽可能做到校园与家属区的分离,校园做到封闭式教学,严禁无正当理由人员进入,门卫要安排有责任心、年富力强并有解决应急突发事件能力人员,确保校园安全的第一道关口万无一失;要抓好对教师及学生的管理,进一步加大对师生的安全常识及法律法规的教育,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防止校外犯罪分子侵入校园、伤害学生。要立即行动起来,针对学校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自查自纠,及时消除隐患。对需要政府及有关部门协调解决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上报。
  五、全国加强中小学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已由中国政府网、全国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网、中国教育电视台、新疆教育电视台、新疆教育信息网等向社会发布,中国教育报也于11月21日、22日连续刊登了会议的全部内容,请各部门认真组织学习、收听、收看并传达至全体师生。对不具备收听、收看条件的边远地区学校,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要负责把会议精神尽快传达到学校。
2006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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