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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广州市建筑市场综合管理实施方案请示的通知

状态:失效 发布日期:1996-03-22 生效日期: 1996-03-22
发布部门: 广东省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穗府办[1996]28号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广州市建筑市场综合管理实施方案的请示》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市人民政府:为培育发展我市的建筑市场体系,治理我市建筑市场中存在的管理混乱现象,进一步规范市场的行为,创造平等竞争的环境,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根据国家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市场综合管理试点意见〉的通知》(建监[1995]374号)的要求,结合我市的实际,制订建筑市场综合管理的实施方案如下:


一、 建筑市场综合管理的目标
  试点总的目标是:使我市建筑市场管理机构健全,管理法规配套完善,市场各主体的行为规范,不正当的竞争行为受到歇制,违法违纪行为受到查处,市场秩序显著好转,初步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工程建设的质量和效益有较大幅度的提高。
  具体目标是:
  开工报建率达100%;
  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的比例达到60%以上,倒手转包工程的行为基本杜绝;
  建筑工程合同履约率达90%以上;
  实行建设监理的项目达50%以上;
  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覆盖率95%以上;
二、 建筑市场综合管理的组织
  建筑市场综合管理面广、难度大,为了保证建筑市场综合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市政府成立建筑市场综合管理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市建筑市场综合管理工作。
  广州市建筑市场综合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戴治国
  副组长:区广权(市建委)
  邵云平(市建委)
  李震强(市建委工委)
  成 员:罗焕良(市建委)
  马福全(市建委)
  史渝平(市建委)
  徐辉生(市建委)
  麦洪耀(市质监站)
  陈新文(市定额站)
  陈志强(市招标中心)
  张贻尘(市建委)
  领导小组下设广州市建筑市场综合管理办公室,由市建委施工处牵头,综合法规处、技术处、市质监站、定额站、招标中心派员参加,负责实施工作。办公室暂时设在市建委施工处内。
  为了搞好组织协调工作,拟建立联系会议制度。联系会议由市建委负责召集,市计委、工商、审计、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部门参加。通过联系会议,沟通情况,研究制订有关政策、办法和措施,做好协调工作,在各有关部门的密切合作下,共同把试点工作组织好。
三、 建筑市场综合管理的内容
  (一)摸清情况,健全管理体系。
  在市建委的统一领导下,对我市所有的建设工程,对承发包双方和中介单位等市场的主体,对从工程报建到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的全过程按我市现有的建筑市场法规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会同市有关部门查处违反建筑市场管理法规的行为,同时修改、补充、进一步完善我市建筑市场管理有关规定,达到统一管理市场主体资格,统一管理市场交易、市场监督检查机制健全的要求。
  同时,要明确综合管理机构和各区、县级市建设主管部门的责任和要求,建立严格的责任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定期进行考核,使建筑市场各项工作层层有人负责。
  (二)制订颁发工程建设管理程序和市场各主体行为的管理规则,及其相应的实施办法和细则,使建设市场管理各项管理工作都能有法可依,同时要针对我市建筑市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制订相应的规章和有效的措施,对建筑市场的混乱现象进行治理。在实践的基础上,把成熟的规章和规范性、政策性的文件上升为法律,以提高依法管理的权威性。
  (三)强化对市场主体的管理。
  一是要加强对建设单位资格管理。研究制定建设单位资格审查条件。
  不具备条件的,必须委托相应的咨询、监理等中介服务组织代理。
  对建设单位在建筑市场中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当前要重点查处任意将工程肢解发包,要求施工企业垫资承包、不合理压低价格、强行指定采购不合格的材料设备等违法行为。
  二是严格规范建筑企业行为。严格查处无证照越级承包设计施工任务,倒手转包工程,出卖证照或图章,不遵守质量安全规定的行为。
  三是把中介服务组织纳入建筑市场管理。坚持已有的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资格管理制度。抓紧制订招标投标代理、标底编制和工程咨询等单位的资格标准、资格管理制度,规范其经营行为。
  四是建立个人责任制度,对违反建筑市场法规,造成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损失的,不仅要追究单位责任,更要追究责任人员的行政和法律责任。
  (四)探索适应我市建筑市场管理的程序。
  拟建立广州市建设市场交易中心。除公开招标外,把业主、承包商、中介商和各种服务机构都纳入中心,建立相适应的简明、合理、科学、有效的工程建设管理程序。从报建开始,包括招标投标、合同管理和各种许可证的发证等等,所有的手续均实行“一条龙”的配套服务,把所有的工程纳入市场管理中。把住开工审批关,凡是违法违规工程,决不允许其开工。同时也要严格把好质量验收关,严禁不合格,有隐患的工程投入使用。
  加强合同管理,歇制合同违约现象,提高合同履约率,创造条件,建立建筑专业合同纠纷调解仲裁机构。
  改革建筑产品价格管理形式,逐步放开一些难度较高、风险较大的建筑产品的价格,向市场形成价格过度,通过市场机制的作用,使部分建筑产品的价格有较大幅度的提高。建立建筑材料、人工、机械等价格信息的收集发布渠道,定期发布市场价格和调整手段,为调整造价提供依据。加强对工程标底的检查和中标价格的监督,及时纠正不合理的标底和价格。
  (五)搞好与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加强执法监督。
  建筑市场治乱是一项综合性的工作,需要政府各有关职能部门的配合。
  授权的市场综合管理机构应与市计委、工商、纪检监察部门密切合作,共同搞好执法检查。
  (六)认真总结试点经验,及时组织经验交流活动,推广先进单位的先进办法。今年要以总结“世贸中心”、“中天广场”等项目的管理经验为先导,以全面推行招标投标为突破品,以提高工程质量为核心,严格制度,加强管理,积极从推广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入手,使我市的建筑市场管理和工程质量水平上一个新台阶,为广州建筑业争光。
四、 时间安排
  (一)1995年10月至96年3月为准备阶段。完成以下工作:
  成立建筑市场综合管理领导小组;组建建筑市场综合管理机构;对市场进行调查研究,根据我市具体情况,按照方案要求制订实施细则;召开实施工作会议进行动员部署。
  (二)1996年4月至96年10月为实施阶段,按方案和实施细则开展工作。
  (三)1996年11月至96年12月,总结验收阶段,收集整理资料、数据,写出总结报告,分别报市政府、省建委和国家建设部。
  以上请示,如无不妥,请批转市各有关单位执行。


广州市建设委员会
一九九六年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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