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沪控办[1997]3号
为全面、真实地反映社会集团购买力支出情况,确保控购指标管理的实际效果,根据财控字[1997]6号文精神,今年的控购指标管理范围,由过去只对县以上社会集团单位购买非生产性专控商品进行指标管理,改为对在核算范围内的全部社会集团单位购买非生产性专控商品进行指标管理。各级控购管理部门要继续坚持对指标实行适度从紧的管理原则,严格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支出的过快增长,认真做好指标管理工作。
根据上述原则,各级控购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指标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分析支出动向,发现问题要采取切实措施解决,重大问题要随时报告市控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