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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为山西省公路局晋城分局等7个集体、12名个人记功的决定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5-10-06 生效日期: 1995-10-06
发布部门: 晋城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晋市政发[1995]89号
山西省公路局晋城分局:
  太旧公路作为我省第一条高速公路,是山西的致富路、希望路、开放路,是全省三项建设重点工程。山西省公路局晋城分局响应省委、省政府号召,肩负全市人民的重托,从1993年10月至1995年6月,在一年零八个月的时间里,先后承建了西段第三标段、武宿立交桥第四标段(部分工程)、收费广场等工程任务。总计完成投资4000多万元,工程质量全部达到优良标准,出色地完成了施工任务,取得了优异成绩。特别是在西段第三标段施工中,保进度,保质量,保安全,于1994年9月26日在全线所有施工单位中提前34天首家完成主体工程任务,向国庆45周年献了厚礼,受到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省交通厅、太旧工程指挥部、省公路局的表扬。向全省人民交了一份满意的答卷,为晋城父老乡亲赢得了荣誉。为了表彰有功集体和有功人员,激励斗志,再鼓干劲,市人民政府决定:
  为山西省公路局晋城分局记特等功一次,奖人民币伍万元;
  为晋城分局第一工程处、第二工程处各记一等功一次,分别奖人民币贰万元;
  为晋城分局第一工程处机械队、第二工程处太旧线西三标段项目部各记二等功一次,分别奖人民币壹万元;
  为晋城分局第一程处工程一队、第二工程处机构队各记三等功一次,分别奖人民币伍仟元;
  为郭智锋等2人各记一等功一次,分别奖人民币壹仟元;
  为霍新阳等4人各记二等功一次,分别奖人民币捌佰元;
  为张长青等6人各记三等功一次,分别奖人民币伍佰元;
  市人民政府希望受到记功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为兴泽富民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集体和个人记功名单(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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