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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报送学习讨论市政府全体(扩大)会议精神的情况通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5-08-30 生效日期: 1995-08-30
发布部门: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晋市政办[1995]11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按照八月二十五日市政府全体(扩大)会议要求,市政府办公厅电话通知,参加会议的所有单位,三十一日午前,将本单位学习讨论会议精神的情况书面报告办公厅,通知下达后,多数单位领导重视,认真组织学习讨论,联系实际,进行了机关纪律作风整顿,有些单位晚上还加班加点汇总情况。市经委、农委、财委、科委、乡镇局、城建局、广播局、民政局、管理局、协作办、外事办、经研中心、文化局、食品研究所、丝绸研究所、城管委、残联、轻纺局、地矿局、气象局、农行、供销社、烟草公司、方志办、保险公司、外贸、信托投资公司、工行、中行、人行、区划办、绿化办、水利局、煤管局、地税局、国税局、林业局、农业局、防疫站、司法局、教委、科干局、卫生局、土地局、财政局、审计局、妇幼院、国家安全局、环保局、统计局、体改委等50多个单位按时报送了情况汇报,为此,特予以通报表扬。
  市计委、市公安局、市煤运公司因公务紧急,进行了电话汇报。
  但是,有些单位,截止三十日下午仍未将学习讨论和机关整顿的情况报上来。这些单位是:市工业局、交通局、公路局、邮电局、电业局、纺织研究所、冶金研究所、丝绸公司、技术监督局、物资局、劳动就业局、生产投资公司、工商局、国资局、建行、石油公司、人事局、档案局、体委、交警支队等。这些单位对贯彻市政府全体会议精神行动迟缓,动作拖拉,有的单位甚至根本不重视,对市政府全体会议精神没有进行认真的传达贯彻,对机关的纪律作用也没有进行认真的整顿,市政府领导专门强调了的事尚且如此,可见这些单位平时的工作作风,纪律、效率如何?象这样的精神状态,怎么能做到令行禁止,政令畅通?现对这些未按时报送贯彻讨论情况的单位及其领导予以通报批评。特别是市劳动局拿七月份半年总结代替讨论汇报,这种弄虚作假,应付差事的作风应认真检查。望这些单位的领导,尽快将本单位贯彻市政府全体会议精神,整顿机关纪律作风的情况书面报来,并以此为鉴,改进作风,加强纪律,提高效率,树立良好的政府形象。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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