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市价房发[2000]312号
西安泰祥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北关阳光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申报意见收悉。经考核,现将有关物业管理服务收费事宜批复如下:
二、健全财务制度,执行明码标价,做到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支情况三公开。
三、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应当按月收取。需要预收的,预收费用不得超过三个月。
四、收费时,工作人员应如实填写住户所持的《西安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记录手册》,自觉接受业主监督。
五、本批复从二000年十一月份起执行。
附件:一、北关阳光小区前期物业管理服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
二、室内车辆保管存放收费标准
三、室外车辆占道停放收费标准
附表:
一、北关阳光小区前期物业管理服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住宅用房 办公用房 营业用房
管理服务费 8.00元/户·月 0.5/M2·月 0.7元/M2·月
日常维修养护费 0.18元/M2·月 0.4/M2·月 0.6元/M2·月
二、室内车辆保管存放收费标准
车辆种类 常住户(辆·月) 非常住户(辆·次)
白天 夜晚
摩托车 20.00元 1.00元 1.20元
自行车 4.00元 0.20元 0.30元
人力三轮车 8.00元 0.50元 1.50元
三、室外汽车占道停放收费标准
车辆种类 常住户(辆·月) 非常住户(辆·次)
白天 夜晚
小型汽车 50.00元 2.00元 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