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晋市政发[1994]26号
城区、郊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驻市各单位: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城市政府的主要职责是把城市规划好、建设好、管理好”的精神,在切实搞好城市规划、建设的同时,把加强城市管理工作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增强城市的综合服务功能,为改革开放和居民的生产、生活创造一个文明、整洁优美的环境,为此,对城市管理特作如下决定:
一、城市管理近期的重要任务。
城市管理是一项复杂系统的社会工程。近期要重点抓好规划、环卫、市场、交通和社会治安管理。结合实际,突出解决理顺体制、明确职责、完善设施、依法管理等问题。从基层单位入手,从基础工作着眼,从基本设施抓起,带动整个城市管理的各项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法制化轨道。
二、健全组织领导体制。
从城市管理的统一性、广泛性、复杂性出发,城市管理的组织领导体制应坚持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明确责任、分工负责的原则。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晋城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组成一个有权威的、精干高效的、能调动的各级各部门、能动员广大居民积极参加的、上下左右通畅协调、齐抓共管的管理网络。
城市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为市政府直属机构,人员由城管委统一调配。其主要职责是:对城市管理委员会负责,具体负责城市管理的综合、协调、检查、督促等日常事务工作。
要重视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尽快健全完善市区内的街道办事处和居民委员会,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在城市管理方面的作用。
三、强化城市规划管理,发挥规划在城市建设中的“龙头”作用。
市区规划控制区内的规划由市规划局负责,规划部门要严格执法,任何单位和个人在规划控制区内进行建设,必须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取得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方可建设。
市区规划控制区和市旧城区内的街巷改造,成线连片的居民旧房改建,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设施建设,住宅小区的建设开发等,由市规划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省、市有关城市规划的决定、办法作出规划,报市政府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
四、切实抓好环境卫生管理。
市区建成区(北环路以南、二级路以北、郝匠以西、裴圪瘩以东)范围内的环境卫生工作,由城区人民政府负责,环卫处归城区政府领导,其编制由市政府根据所担负任务逐年核定。
环境卫生工作的清扫、清运、清掏(包括生活、建筑垃圾)面积和应达标准,由市建设局和城区政府共同核定,报市政府批准后招执行。
环卫正常经费和环卫设施建设、设备购置费终年年初由市建设局和城区政府提出意见,报市政府核准后由市财政从城维费中按季拨给城区财政。
环卫管理工作实行属地原则。市直及驻市各单位都要接受和服从城区人民政府在环卫管理方面的领导。机关单位、监街门店都要实行门前“三包”责任制,基层组织要认真监督检查。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城区人民政府的工作。使城市经常保持文明整洁的形象。
五、认真搞好市场管理。
市区范围内的生活资料和生产资料市场由市工商局负责规划、建设、管理。
坚决取消市区主要街道(泽州路、凤台街、新市街、建设路、南大街、东、西大街)的马路市场,规范集贸市场管理。根据既方便城市居民生活,又有利于城市管理的原则,由市工商局对生活资料和生产资料市场规划提出意见,按规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后,进行调整和建设。
集贸市场内的各种收费由市工商局按规定统一征收,其它部门不再各自进入市场收取,工商局统一收取后按规定交付有关部门。
市内街道两侧,一律不准摆摊设点,进行集市贸易。违者由市公安部门负责查处。
六、加强城市交通管理。
市区道路交通管理统一由市公安交警部门负责。机动车辆停车场由市公安部门牵头,会同规划、城建、交通、土地部门共同商定。机动车辆必须进入停车场,不准在街道两旁随意停放,违者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罚。
市公安部门要加强对停放自行车(包括摩托车)的管理,规划安排自行车停车场(点)。
市公安部门要组织离退休职工建立交通纠察队,上岗执勤,协助维护交通及治安秩序。
七、加强城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市区内的社会治安管理由市公安局负责。要尽快组建巡警队,加强防范,建立和完善市区内的警亭、警务区。
健全治安管理网络,把治安管理的任务、措施、目标分解落实到基层。
八、加强城市建设和市容管理。
市区内的基础设施、公用事业设施建设和管理由市建设局负责。
市区内的违章建筑由市规划部门提出书面处理意见送市建设局组织执行,属于违法占地的送市土地管理部门查处。
市建设局要加强对建筑行业和市容的管理,近期内要突出抓紧好对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圈乱占、乱帖乱挂等行为的整顿治理。
要保证城市用电用水用气的正常供应,如遇正常维修需停电停水停气的,供电供水供气部门要提前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批准,并通告市民后,方可实施,如因特殊情况停电停水停气的,供电供水供气部门要及时向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报告,并采取紧急措施予以抢修。
九、加强城市法制建设,强化依法管理。
在抓好规划、环卫、市场、交通、治安管理的同时,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对广大干部、职工和居民进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教育,强化城市居民法制意识,养成遵法守法的良好习惯,并要主动配合支持城管执法人员的工作。对谩骂、殴打执法人员的,公安部门要从快从严处理。
健全完善城市管理的法规规章体系。结合城市管理重点要抓的五项工作,有关部门要立即着手组织起草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相衔接的、符合晋城实际情况的、便于操作的规定、办法,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保证城市管理合法有序。
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城管执法人员的素质。规划、城建、公安、交警、工商、卫生、土地、交通等有关部门都要按照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各司其职、严格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从提高整个城市管理水平的大局出发、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依必严、违法必纠。不允许从部门狭隘利益出发,以邻为壑、推诿扯皮,不允许以权谋私、贪赃枉法。要加强城市建设巡回法庭的建设,充分发挥其在城市管理中的作用。
十、实行城市管理目标责任制。
为了明确责任,奖优罚劣,要把确定的城市管理的主要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各级各部门,实行城市管理目标责任制,由市政府和有关部门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奖惩办法,按年度考核,年终检查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