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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省粮食购销企业盈亏情况的通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9-11-24 生效日期: 1999-11-24
发布部门: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陕政办字[1999]30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各地区行政公署,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今年以来,全省各级政府和粮食部门认真贯彻中央关于粮食流通体制改革一系列方针政策,狠抓以“三项政策、一项改革”为重点的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全省粮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至10月底,全省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累计亏损7728万元,占上年同期亏损额的13%。尽管亏损大幅度增加的局面得到了有效遏制,但和去年粮改后6―12月亏损1100万元的情况相比,亏损仍呈增长态势,全省除宝鸡市盈利139万元和咸阳市盈利90万元外,其余地市均发生亏损,亏损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有西安市(2400万元)、汉中市(1765万元)、渭南市(1540万元);107个县(市、区)中,有24个县盈利,盈利额581万元,10个亏损大县亏损总额3344万元,占全省亏损的43%。实现全省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经营不亏损的目标任务十分艰巨,扭亏增盈的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因此,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强领导,把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扭亏增盈工作作为政府分级责任制的一项重要内容,落实责任,严格考核,确保今年全省扭亏目标的实现。
  为了鼓励先进,鞭策后进,推动全省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扭亏增盈工作顺利进展,现对全省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前十名盈亏大县(市、区)予以通报表彰,并将亏损较多的十个县(市)予以公布(名单附后)。希望盈利的县(市、区)再接再厉,百尺竿头,更进一步,争取更好成绩。已发生亏损的县(市、区)要认真查找亏损原因,采取有效扭亏措施,克服畏难情绪,迎头赶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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