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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我市纠正医药购销中不正之风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9-11-15 生效日期: 1999-11-15
发布部门: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市政办发(1999)183号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等部门《关于纠正医药购销中不正之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9)75号)及省纠风办、省经贸委、省卫生厅、省工商局、省物价局《关于印发纠正医药购销中不正之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陕纠办发(1999)9号)精神,为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对市纠正医药购销中不正之风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作部分调整,现将调整后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长:张波 西安市副市长
  副组长:李登菊 西安市副市长
  姚联盟 市人民政府市长助理
  高信韩 市人民政府秘书长
  惠同仁 市监察局局长
  成员:马德煌 市经委主任
  岳崇 市监察局副局长
  李庚乾 市卫生局副局长
  郑让 市工商局副局长
  张奎顺 市物价局副局长
  张景耀 市化工医药局副局长
  薛志勇 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纠风办,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分别由惠同仁、岳崇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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