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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人民政府转发市教委等部门“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1-07-30 生效日期: 1991-07-30
发布部门: 晋城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晋市政发[1991]4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各县(区)教委(局)、计委、劳动局、人事局、财政局,晋城矿务局职教处,各职业高中:
  现将市教委、市计委、市劳动局、市人事局、市财政局制定的“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并结合实际制定出本县(区)、本部门的实施细则。
 
 晋城市教委、晋城市计委、晋城市劳动局、晋城市人事局、晋城市财政局
  一九九一年七月二十日


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实施意见
  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是党的的十三届七中全会提出的实现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第二步战略目标的一项重大决策。国家教委和省教委先后召开了全国和全省职业技术教育工作会议,并作出了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决定和意见。为了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职业技术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大力发展全市的职业技术教育,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职业教育的战略地位和作用
  “七.五”期间,我市的职业技术教育工作紧紧围绕市政府“科技兴市”的战略,积极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到1990年底,全市共有各级各类职业技术学校46所,在校生10433人。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在校生与普通高中在校生之比为1:2.3,招生数之比为1:1.8,在22所农村职业中学的631名教职工,有459名专任教师,占教职工总数的73%。办学条件有所改善,专业设置日趋合理。五年多来,各级各类职业技术学校为我市各条战线输送了万余名中、初级技术人才,部分毕业生已成为农村和企业的骨干。
  但是,还应该看到,我市职业技术教育还没有形成一个大规模发展的气候,在整个教育事业中还是一个薄弱的环节,远不能适应新建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重普教、轻职教、鄙薄职业技术教育的思想依然存在,特别是一些领导同志,对职业技术教育的认识还没有提到应有的高度,没有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职教经费还没有列入各级财政预算,经费严重不足,办学十分艰难,职业学校的办学经费不仅未高于普通中学,而且连中小学的平均水平也达不到;没有认真贯彻落实“先培训,后就业”的原则,职业中学毕业生就业难,挫伤了学生、家长和学校的积极性;部分职业学校的师资数量不足,素质不高;一些职校办学思想不端正,追求普通化、正规化,忽视了职业技术学校的针对性、适用性和灵活性,使职业中学办无特色、学无特长;职业中学在校生与普通高中生之比远远低于国家要求的1:1。这些问题,严重地影响着我市职业教育的发展和提高,必须采取果断措施,各方协调一致,共同研究解决。
  职业技术教育是我国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把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重要桥梁,要造成一支有社会主义觉悟,有高度组织纪律,有较高职业技能的劳动大军,职业技术教育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职业技术教育的发展程度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程度的重要标志。一些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其中重要的一条就是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并将此作为一种“秘密武器”。当前,在我国发展职业技术教育,不公关系关九十年代能否实现经济发展第二步战略目标,也关系着我们民族的兴衰和社会主义事业的成败。因此,各级政府以及教育、计划、劳动、人事、财政、经济、农业、科委等部门,应从我市经济振兴和社会进步的战略高度出发,进一步提高对职业技术教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下大决心,花大气力抓紧抓好这项具有战略意义的基础建设。

  二、必须明确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在今后一个时期内,我市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指导思想是:根据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在努力办好现在各级各类职业技术教育的基础上,坚持因地制宜,统筹规划的原则,实行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办学:国家、部门、企业和社会多方办学;正规教育和非正规教育,长期教育与短期培训结合的办法,全方位地开展职业技术教育。在农村要重点发展初、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在城市重点发展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同时,有计划地发展高等职业技术教育。要调动各方力量,通过各种渠道,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职业技术培训,为提高劳动者素质服务,为发展第三产业服务,为提高企业效益、农民脱贫致富服务。
 “八.五”期间,我市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主要目标是:各行各业要积极兴办职业技术教育。工交、农业、财贸、体育、卫生等系统都要根据人才需求,积极举办适应行业需要的各类职业技术学校。各县(区、)各乡(镇)要根据自己的实际,建立职业技术培训中心。要加速筹建市职业中学,在市区新建一所综合中专。城区、高平各兴建六轨制职业高中一所。各县(区)要根据”巩固一所,发展一所,提高质量,稳中求快”原则,集中精力努力办好现有的各类职业技术学校。同时,要挖掘潜力,扩大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招生规模。各行各业都要积极扶持和鼓励社会团体及个人兴办各类职业技术学校(班),努力使全市初中阶段毕业生升入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人数与升入普通高中的人数之比在“八.五”期末达到1:1。要积极发展初等职业技术教育。各县(区)要试办三至五所“三加一”的初级职业中学,也可在有条件的学校附设职业班。要开展多种形式的短期职业技术培训,逐小形成一个长短结合,专业配套,与普通教育、成人教育相互沟通,相互衔接,适合我市市情的职业技术教育体系。

  三、坚持“先培训,后就业”的原则,改革“两招”制度,严格“两证”的发放。
  中央提出的的“先培训,后就业”的原则,既是招工用人制度的重大改革,又是促进教育结构调整,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提高职工队伍素质的重要措施,必须认真贯彻执行。
  改革招工、招干制度。今后,国家在招工、招干时,应根据工作岗位的要求,严格进行文化基础、专业知识和职业技能的考核。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录用接受过职业技术教育或职业技术培训并已取得相应合格证书的人员。
  劳动、人事、教育要同有关业务部门抓紧建立各行业、各种岗位的资格标准,并建立相应的考核和证书制度。要按照标准对技工学校、职业中学及各类培训结业生进行考核,合格者发给相应的技术等级证书或岗位合格证书,作为择优录用和上岗确定工资待遇的重要依据。要严格“两证”的发放,严禁滥发毕业证书和技术等级证书或岗位合格证书。对从事专业技术性较强的个体经营劳动者,也必须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并发给技术等级证书后,才能申请领取营业执照。
  对那些已经上岗但未取得技术等级证书的工人,有关部门应组织他们立即停工补课或停业培训。经考核取得技术等级证书后,方能重新上岗。要支持“不经培训,不能上岗”的原则,坚决克服过去末经培训就上岗造成的劳动效率低、原材料消耗大、经济效益的状况。
  各级计划、人事部门应根据当地经济发展和社会生产所需要的各类人才作出规划和预测,及时通报教育、劳动部门,以便使职业中学和各类职业培训单位做到专业设置与工种有的放矢,定向培训。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每年应将所属职业中学开设的专业情况及各专业的招生、毕业生等情况,向当地计划、劳动、人事部门详细介绍,供用人部门择优录用。对自愿组织起来就业和自谋职业的职中毕业生或结业生,各县(区)劳动服务公司和有关单位,要认真组织指导、帮助他们解决困难。

  四、切实解决职业中学毕业生的出路和待遇问题
  职业中学难办、职业教育发展缓慢的症结之一是职中毕业生的出路问题。为解决这一问题,各系统、各单位(包括集体所有制企业)有招工指标,须首先从职业高中毕业生中直接择优录用。各地劳动服务公司和有关部门,要组织职业学校毕业生集体就业,或者扶持他们自谋职业。有关单位在签发营业执照,解决营业场所,供应原材料,贷款等方面要给予支持。对从事农村建设的毕业生,在农村贷款、项目承包、生产资料供应和优良品种的分配上要给予优先、优惠。关于职中毕业后的待遇,应根据山西省职业技术教育条例的规定,职业高中毕业生录用为工人的,按技工学校毕业生的工资待遇,录用为干部的,按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的工资待遇。对于回乡从事农、林、牧业生产的职业高中毕业生,一年实践期满,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者,可定为农民技术员。职业高中和职业初中的优秀毕业生,可以分别参加专业对口的高考和中考,优先录取到高等职业院校和职业高学习。

  五、广开渠道,保证职业技术教育的经费来源
  职业技术教育经费应在地方教育事业费中列支,职业中学的基建投资亦应在地方教育事业基本建设投资中,由计划部门和教育部门协商,统筹安排。市、县(区)财政每年要安排一定数额的职业技术教育专项经费。市财政从一九九一年要安排职业技术教育专项经费,其中80%用于市直职业中学,20%用作奖励性资金。有关单位或业务部门要尽力给职业技术学校提供实习场所和设施,免收实习费。
  由于职业中学的职业技能训练要求较高,设备投资大,实习、实验消耗较多。根据我市职教事业的发展情况和财政承受能力,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经费,一般应以每生每年500元宜。
  按照现行财政体制和谁办学、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城乡各类职业技术学校所需经费由主办单位解决。教育部门举办的由财政部门提供。各行业、各单位联合举办的职业技术学校,经联办单位共同协商,共同负担。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体举办的职业技术学校或培训班,所需经费自行解决。单位委托培养学生的收费标准,要按每生每年500元向学校交纳代培费。
  各类职业技术学校都要积极开展勤工俭学活动,坚持把育人、服务、创收结合起来,办好校办工厂(场、店),增加学校收入,改善办学条件,提倡以厂养校,厂校一体。校办工厂(场、店)的收可免缴所得税和产品税,三年内不上缴工商税。中专、技工学校的经费开支渠道及其标准按国家现行规定执行。

  六、切实加强职业技术学校师资队伍和生产实习基地建设
  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是发展职业技术教育,提高职业技术教育质量的根本措施之一。师资来源可采取委托代培,定向分配,从其它行业或部门选调、聘请离退休科技人员兼职,吸收社会上的能工七匠,自学成才者和闲散科技人员到职校任教等办法解决。专业课、实习指导教师由办学单位负责配备,教育、计划部门在招生和分配计划中统筹安排,同时要发挥电教手段,实行电化教学,弥补职校专业师资的不足。
  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文化课、专业课和专业基础课教师,一般应具备本科或同等学历;部分实践经验丰富,教学效果好的教师,学历可适当放宽。实习指导教师一般要达到技术员或中级以上技术水平。对于职业技术学校的教师,各级党政部门要从政治上关心,业务上支持,生活上照顾,为他们排忧解难。要大力表彰优秀职校教师,提高职业技术学校教师的社会地位。
  职业技术学校的农林实习基地,由各级人民政府就近无偿划拨。其标准是:初级职业技术学校每校20-30亩;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每校40-50亩。各级各类职业技术学校要努力办好服务于专业教学需要的校办工厂、农林场、商店、饭店等经济实体。同时要面向社会,与联合办学的厂矿企业、农村乡镇实行挂钩实习,建立校外实习场所,以强化学生的技能训练和动手能力。

  七、加强对职业技术教育的领导与管理
  职业技术教育是一种外向型教育,社会性强,涉及面广。办好职业技术教育,必须依靠地方政府的领导。市、县(区)两级要成立职业技术教育领导组和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县(区)教委职教科(股室),领导和协调有关部门搞好职业技术教育工作。要加强宏观控制,把职业技术教育发展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领导组每年至少要召开一次会议,专门研究职业技术教育工作。各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分工负责,通力协作,发挥好指导和服务作用。
  计划部门要做好人才预测,按社会需求确定职业技术学校所开办专业的招生人数,年初拿出计划,由政府审批后下达。经济部门要调动所属各企业和各业务单位自办、联办各类职业技术学校并要在建立实习基地、聘请专业教师等方面提供方便。劳动、人事部门要把职业技术学校的学生纳入国家计划就业轨道。财政部门要协同教育部门制定和落实职业技术教育经费项目和标准。教育部门要负责对职业技术学校严格管理,检查与指导,评比考核质量,签发毕业证书,审定其开办、调整及其它有关事宜。
  各部门、各行业都要重视职业技术教育工作,要建立健全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管理体系和服务体系。要选调那些热爱职业教育,懂经济,会管理,有开拓精神的同志到职校任校长。
  要加强职业技术教育研究,提高教育质量。市、县(区)要成立职业技术教育教研室,建立以重点职中和合格职中牵头的分学科校际教研组,以加强职业技术教育理论和教学研究,提高职业技术教育的管理水平和办学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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