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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陕西省分行对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依法实施接管的公告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8-09-01 生效日期: 1998-09-01
发布部门: 中国人民银行陕西省分行
发布文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和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中国人民银行陕西省分行受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委托,自1997年12月1日至1998年8月31日对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依法实施了接管。目前,各项接管工作已经完成。经中国人民银行总行验收合格,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中国人民银行陕西省分行对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接管工作结束。

  二、自1998年9月1日起,中国人民银行陕西省分行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接管组将原接管的一切权利移交给重组后的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

  三、按照法定程序,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董事会,董事会选举邱淼贵为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聘任汪海洋为公司总经理,梁国财、徐明林为公司副总经理。经中国人民银行审查,上述四人均符合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中国人民银行陕西省分行
1998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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