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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1-12-31 生效日期: 2001-12-31
发布部门: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黑政办发[2001]81号

各行政公署,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经省政府领导同意,现将省教育厅制定的《黑龙江省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01年12月31日

  黑龙江省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工程实施方案
  为适应我省加快信息化建设的需要,按照教育部关于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的总体部署和《黑龙江省“十五”信息化发展规划》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邓小平同志“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基础教育工作会议和全国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省信息化建设的总目标,把教育信息化建设作为重点优先项目,把教育领域信息化工程纳入省信息化重点推进工程,加快建设步伐,为基础教育发展构建现代化技术支撑平台,推动办学形式、教学模式、学习方式等方面的变革,实现基础教育的跨越式发展。依托信息化带动教育的现代化,促进我省教育事业和信息产业的发展。
  我省发展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的基本原则是:
  (一)加强领导,统筹规划。以地、市、县(区)为实施单位,由各行署、市、县(区)政府负责工程的组织协调,并指派专人负责。从区域布局、设施功能、硬件配备上,分步实施,在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基础上,进行改造升级,以达到资源共享的目的。
  (二)因地制宜,分步推进。根据我省城乡及小学、初中、高中的不同情况,各级政府制定本地区的信息技术教育发展规划和方针,分步推进,不搞“一刀切”,同时要注意以点带面,先行试点。
  (三)政府为主,社会参与。各级政府要视财力情况,加大对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的投入,并适当引入市场机制,调动社会各方面积极性,多渠道筹措信息技术教育经费,以促进我省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和信息技术产业的发展。
  (四)建用结合,师训同步。硬件和软件的配备及使用要相结合,教师的培养和培训要同步进行。
  (五)协调发展,保证质量。发展我省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要注意协调发展,不要盲目攀比;在发展的数量和质量上要更加注重质量;在发展的速度和效益上要更加注意效益。要建立一套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以加强对信息化建设的监督。

  二、发展目标
  总体目标:
  到2005年,在全省大中城市和县镇中小学基本普及信息技术教育,并逐步提高学生运用信息技术进行自主学习和探索的能力;建立一支教育信息化建设的骨干队伍,提高教师应用信息技术的能力;促进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的有机结合,推动课堂改革与创新;以主干网、局域网和校园网为基础,架构黑龙江省教育信息网;在有条件的中小学开展远程教育试点;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手段,建立覆盖全省教育行政部门、学校的教育信息网络,创造现代化教学环境,拓展学生课外学习空间;基本建成有我省特色的教育信息网络、教育教学资源库和教育软件开发基地,实现教育资源的共享;基本建立一套科学完善的教育信息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到2010年,基本形成完善的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体系;大部分学科都能较高程度地与信息技术结合,绝大多数教师能够掌握和应用信息技术;全省90%以上的独立建制的中小学校能够与互联网或中国教育卫星宽带网联通,使中小学师生都能共享网上教育资源,提高中小学的教育教学质量。
  分阶段目标:
  2001年年底之前,在全省高中开设信息技术教育必修课,黑龙江省教育信息网的主节点初步建成,并与部分学校联网。完成对高中教师的计算机培训任务,搞好全省中小学多媒体课件的开发工作,基本完成全省高中计算机教室的建设和改造任务。
  2001年年底前至2005年9月,在全省所有初级中学及县城以上小学逐步开设信息技术教育必修课,初步完成对初中教师的计算机培训任务,中等以上城市和经济较发达县的中小学都能与互联网联通,边远贫困地区的县和县以下的中学及乡镇中心小学与中国教育卫星宽带网联通。教育信息主干网、大中城市的局域网、省教育教学信息资源库和教育软件开发基地基本建成。分阶段完成计算机硬件的配备和改造工作。
  2005年9月至2007年9月,在全省80%的中小学普及信息技术教育,50%以上的中小学教师可以借助多媒体手段进行教学,省教育教学信息资源库建设全部完成,中小学各科教学的网络平台基本形成,省教育信息主干网与大中城市的局域网和校园网全部联通,基本完成全省中小学的硬件配备和改造工作。
  2007年9月至2010年9月,在全省基本普及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90%以上的小学开设信息技术必修课,90%以上独立建制的中小学校实现“校校通”,805以上的教师掌握计算机应用和计算机课件制作的知识,现代远程教育初具规模。

  三、主要任务
  (一)搞好硬件配备工作。
  各地要科学规划、因地制宜,加大信息技术教育基础设施建设的力度,努力为学校配备必要的计算机、多媒体教学设备、教学软件和接收我国卫星传送的教育节目的设备等。硬件的配备要坚持先进性、安全性、实用性、开放性、可扩展性和灵活性,统一规范,集约管理。县级以上政府要采取措施支持城乡学校开展信息技术教育。积极鼓励企业和社会各界对中小学教育信息化的投入。学校和企业可以合作,通过融资的办法配备必要的信息技术教育设备,在学生自愿的前提下,为学生开设选修课程,并通过适当收费逐步偿还所融资金或设备。
  在计算机配备的规模上,城市小学原则上按1个班授课所需要的计算机数量(一人一机)建设1个专用计算机教室;农村小学原则上按1个班授课所需的计算机数量(二人一机)建设1个专用计算机教室。城市8个平行班以下的初中和农村初中,原则上每校配备1个班级授课所需数量(一人一机)的专用计算机教室,城市8个平行班以上的初中,原则上配备2个各自能够容纳1个班级授课所需数量(一人一机)的专用计算机教室。省级重点高中,原则上要配备2个以上的专用计算机教室(每个教室56台机器以上);县镇高中原则上配备1个专用计算机教室(56台机器以上);农村高中可配备1个专用计算机教室(一人一机)。
  对城市和县镇中小学淘汰的硬件设备,由县(区)统筹转给农村和贫困地区的中小学使用。
  (二)加强教学的软件建设。
  在软件基地建设上,为保证软件开发的高质量,实现软件开发管理的有序发展,依托哈尔滨工业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黑龙江大学、哈尔滨理工大学、东北农业大学、大庆石油学院、省广播电视大学、省电教馆和省教育管理信息中心等为基础,建立省级中小学教育软件开发基地。
  在软件开发重点上,要开发、优选优秀的教学软件和课件,建立多媒体教学资源库,中小学校要逐步建设多媒体资料阅览室、多媒体备课系统。
  (三)建设教育信息化队伍。
  在计算机专业教师培养上,2001年和2002年每年在师范专科学校招收1000名计算机专业学生;2001年开始,每年在有条件的中等师范学校开设计算机专业班,招收专科层次学生,招生数占新生数的25%左右;2003年至2005年每年在师范专科学校和承担小教专科班培养任务的学校各招收500名计算机专业学生。
  在教师培训上,按照《黑龙江省2001-2003年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培训方案》,到2003年年底前,使全省50岁以下中小学教师通过信息技术培训达到初级水平,县级以上骨干教师达到高级水平。积极开展中小学教师远程继续教育,提高教师队伍水平。
  各乡镇以上中小学至少有一名以上计算机专业人员,负责本地区或学校计算机网络的维护、建设及信息技术教育工作;每一所中小学要逐步培养2名以上经过高级培训的信息技术教育骨干教师。
  (四)加强教育信息网建设。
  以黑龙江省教育管理信息中心为依托,建立省级教育信息网络中心,建设省级“虚拟学校”,在中小学开展基于计算机网络的教育,在全省建设一批校园网建设示范学校和远程教育试点校,开展远程师资培训,扩大中小学间交流。
  按照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校园网建设和发展的要求和《关于在中小学实施“校校通”工程的通知》精神,对校园网建设进行规划,就校园网的建设原则、网络环境、应用环境、实施规划、技术支持、技术培训等方面提出统一要求。通过建设校园网,方便师生检索资料;进行校务一体化管理;进行电子图书馆应用系统建设;开展计算机辅助教学(CAI)及远程教学;建成校园网的学校要与省教育信息网联通。
  加强网络软件开发,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综合数据库的建设,开发教育管理、决策分析软件,并与办公自动化相结合,以构成教育决策系统的基础数据信息。省级中小学软件开发基地及省教育管理信息中心要逐步开发覆盖全省中小学的图书资料检索系统、师资科研信息系统、招生考试咨询辅助系统、中小学教职工信息系统、中小学基本情况信息系统等大型数据;建立覆盖各级各类学校和各学科的教学资源库。
  (五)加快中小学信息技术课程建设。
  加快中小学信息技术课程建设是积极推进信息技术教育的重要措施。按照教育部《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课程指导纲要(试行)》,落实各阶段课程的目标与任务。
  在课程安排上,小学阶段信息技术课程一般不低于68学时;初中阶段信息技术课程一般不低于68学时,高中阶段信息技术课程一般为70-140学时;上机课不应少于总学时的70%。
  在课本和教参资料的选用上,以经教育部推荐的《小学信息技术课试用教材》、《初中信息技术课试用教材》和《高中信息技术教育课试用教材》及参考书为主,同时结合实际,组织有关力量编写地方小学、初中教材。
  在教学评价方式上,积极鼓励学校采取考试、考查和评估相结合的办法。高中信息技术必修课程,从2002年起列入毕业考试科目。

  四、保障措施和条件
  (一)加强领导。省政府成立“黑龙江省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工程”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省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工程的实施工作。各行署、市、县政府也要组织制定本地区实施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规划,并指定专人作为全省中小学实施信息技术教育工程项目的联络员。
  (二)以评促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应用现代教育技术程度和信息化发展水平作为重要指标纳人对各级各类学校的评估标准中,以评促建。通过各种方式,鼓励广大师生将现代教育技术应用到教育教学领域,开发优秀的教育教学软件,丰富网上资源。
  对中小学教师实行现代教育技术水平等级证制度,使之与职务评聘、骨干教师评选挂钩。
  实施中小学教育信息技术教育工程项目验收制度,由相关行政职能部门组织有关专家成立专家评估小组,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分阶段验收。
  (三)多渠道筹措信息技术教育经费。在经费解决上,各级政府要引入市场机制,多渠道筹措信息技术教育经费,推进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的实施。
  (四)以点带面开展工作。通过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工程的实施,有计划地逐步在全省建立20所高水平的信息技术教育示范学校和200所信息技术教育实验学校,建立一批信息技术教育实验区,通过龙头的辐射作用,带动全省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的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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