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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省农垦资产评估评估事务所及其分所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9-12-13 生效日期: 1999-12-13
发布部门: 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
发布文号: 黑地发[1999]206号
哈尔滨、齐齐哈尔、黑河、佳木斯、牡丹江、双鸭山、鹤岗、绥化、北安、萝北、友谊、嫩江、富锦市、地、县地方税务局:
  省农垦资产评估事务所及其设在各农场管理局所在地的分所,从今年1月1日起已变成合伙制事务所,其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入地方级金库,请你们注意做好征收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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