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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物价局关于调整部分电话信息服务费标准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1-05-21 生效日期: 2001-05-21
发布部门: 黑龙江省物价局
发布文号: 黑价经字(2001)100号
黑龙江省电信公司
  你公司《关于调整黑龙江省电信电话信息服务部分收费标准的请示》(黑电信经[2001]191号)文件收悉。为了方便广大用户获取一些必要的信息,充分发挥电话信息服务功能,使信息资源能够被不同层次的人们所接受,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对与电台、电视台、合作开发有奖竞猜类信息,收费标准由原来的2.00元/分钟下调为0.90元/分钟。同时取消该类信息限费。
  二、对全省电话信息服务中考试查询类信息,收费标准由原来的2.00元/分钟下调为1.50元/分钟。同时取消该类信息限费。
  三、该两类信息限费取消后,电话中要进行语音提示,告诉用户该两类信息已取消限费。该两类信息的收费要单独计费,计费资料要保留半年,以便备查。
  此批复从二00一年五月二十一日起试行一年,期满前重新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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