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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关于对珠算式心算教练、教师、教学点实行资格评审验证和统一注册管理的公告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1-04-16 生效日期: 2001-04-16
发布部门: 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协会黑龙江省珠算协会
发布文号:
    根据中国珠算协会的要求,为确保全省珠算式心算(简称珠心算,也称珠脑算)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促进和规范全省经济秩序的进一步好转,现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对珠心算教练、教师、教学点实行资格评审验证和统一注册管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珠心算教练、教师、教学点的资格评审验证和注册管理部门为黑龙江省珠算协会。资格评审验证证书及牌匾,统一由黑龙江省珠算协会制发。
  二、凡从事珠心算教学的教练、教师和国有、集体、个体幼儿园、学前班开办的珠心算教学点,都要接受资格审验和进行注册管理。
  三、首次集中审验、注册时间从2001年4月30日起至6月30日止;以后自愿申办珠心算教学的单位或个人,于每年3--4月和9--10月进行审验。
  四、审验、注册地点:省直教练、教师、教学点直接到黑龙江珠心算教育指导中心(哈市南岗区银行街10号)进行资格评审验证;市地县所辖范围的教练、教师、教学点,到所在地珠算协会进行注册登记。然后以市地珠算协会为单位上报省珠算协会进行资格评审验证。
  五、注册登记的教练、教师,经黑龙江珠心算教育指导中心进行系统培训,对培训合格者颁发资格证书,准予注册。
  六、经审验合格的教学点,由省珠算协会予以注册,颁发资格证书,批准挂牌后,方可从事珠心算教学工作;经审验不合格的,无资格从事珠心算教学工作,截至2002年4月30日仍不予注册的,坚决予以取缔。
  七、评审验证收费按黑财综(2001)11号和(2001)12号文件执行。
  咨询单位:黑龙江省珠算协会、黑龙江珠心算教育指导中心
  咨询电话:3622858、3621158、3620618
   黑龙江省财政厅
  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协会
  黑龙江省珠算协会
2001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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