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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劳动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对面向社会举办技术等级培训班管理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4-12-19 生效日期: 1994-12-19
发布部门: 北京市劳动局
发布文号: 京劳培发字[1994]636号
区、县劳动局,有关技术等级培训单位:
  今年8月以来,我局组织对全市161个具备面向社会举办技术等级培训资格的单位进行了年检,其中合格和基本合格的141个,占87.6%;不合格的20个,占12.4%。通过年检,发现大部分单位能够按规定完善办学条件,注重培训质量。但在少数培训单位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个别单位只追求经济效益,不抓培训质量,设备、设施陈旧,办学条件简陋,长期达不到规定标准。
  二是有的单位在规定专业中没有使用统一教材,教学时间,特别是实习教学时间达不到要求,没有完成规定的教学内容,学籍管理不严,教学秩序混乱。
  三是一部分单位选聘教师的标准低,教学水平低,准备不充分,教学不规范。
  为了加强对面向社会举办技术等级培训班的管理,现提出如下要求:
  1、各区县、劳动局要加强对属地各培训单位的检查。为便于管理,今后对承担初、中级技术等级培训的单位,由区、县劳动局按市劳动局下发的统一的办学标准审批,报市劳动局备案;对承担高级技术等级培训的单位,仍由市劳动局审批。市劳动局将根据国家标准,逐步统一各专业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及教师任职资格标准,进一步规范技术等级培训市场。
  2、各培训单位要认真按标准完善办学条件,改进教学方法,建立、健全教师管理、学籍管理等项制度,严肃教学秩序,不断提高办学水平。
  3、对此次年检不合格的单位,分别情况予以停办和缓办。凡停办的单位、专业,其《北京市工人技术培训许可证》由市劳动局收回,注销,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一年内不得重新申报;凡缓办的单位,其《北京市工人技术培训许可证》由所在区、县劳动局予以收存,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1995年3月31日为整顿期,在整顿期内,不得招生培训。整顿期满,向所在区、县劳动局书面报告整顿情况,由区、县劳动局复查,合格的报市劳动局备案后,方可重新招生培训。
附件:
 缓办单位、停止办学单位及
 停止部分工种办学单位名单
 缓办单位名单
 单  位  缓办工种
朝阳区服务公司职工学校  中式烹调、中式西点
昌平饮食服务公司培训中心  中式烹调、中式西点
北京市城乡旅游培训中心  中式烹调
北京实验大学烹饪系  中式烹调
东城区民办明月学校  中式烹调
西城区志文学校  中式烹调、中式面点
首都营养保健美食学校  中式烹调
朝阳区大华技术学校  中式烹调
创年职业技术学校  中式烹调、中式面点
惠中饭店  中式烹调、中式面点
远东饭店  中式烹调、中式面点
 停止办学单位
 朝阳区建联业余学校
 西山农场职工学校
 华阳技术学校
 崇文区文化馆业余艺术学校
 外交人员服务局培训中心
 交通部电视中专北京分校
 中国国际文化交流培训中心
 第一公共汽车公司职工学校
 停止部分工种办学单位
 单  位  停办工种
北京联合大学旅游学院培训中心  美发师
理工文化技术学校  电焊工、气焊工
北京市仪器仪表工业总公司教育培训中心  维修电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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