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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劳动局关于同意成立北京市五个行业工人技师考评委员会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0-06-27 生效日期: 1990-06-27
发布部门: 北京市劳动局
发布文号: 京劳培发字[1990]171号
各区、县劳动局,市属各局、总公司劳动处:
  根据京政发(1987)117号文《北京市人民政府转发市劳动局〈北京市工人技师考评和聘任暂行办法〉的通知》中关于“市各行业主管部门成立本行业技师考评委员会,负责本行业技师考评、审批和发证工作”的要求,同意成立北京市冶金行业、有色金属行业、粮食行业、仪器仪表行业、服务行业等五个行业的工人技师考评委员会。从即日起,全市各单位凡需考评上述行业范围内的工人技师,须经区、县,市属局、总公司劳动部门审核后,向市行业工人技师考评委员会申报,由市行业工人技师考评委员会组织考评。凡考评委员会的成员中没有工人技师的,应在首次考评认定后补充。
附件:
 1.北京市五个行业工人技师考评委员会委员名单。(略)
 2.北京市五个行业工人技师考评委员会考评专业及办公地点。(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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