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京国税征[1998]539号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直属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划转直属征收职能的通知(国税函[1998]550号)转发给你们。对此次划转我局管理的集中缴库的征管范围及其他征管事项仍按市局京国税[1998]185号通知执行。
1998年10月27日
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划转直属征收职能的通知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直属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划转直属征收职能的通知(国税函[1998]550号)转发给你们。对此次划转我局管理的集中缴库的征管范围及其他征管事项仍按市局京国税[1998]185号通知执行。
1998年10月27日
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划转直属征收职能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