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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关于开展物业管理单位经理、部门经理、管理人员岗位培训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7-07-31 生效日期: 1997-07-31
发布部门: 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
发布文号: 京房地科字[1997]第583号

各区县房地局、全市物业管理单位:
  根据建设部《关于实行物业管理企业经理、部门经理、管理员岗位培训持证上岗制度的通知》(建教培(1996)41号)的精神,北京市定于1997年10月开始对物业管理单位的经理、部门经理、管理人员进行岗位培训。
  一、培训目标
  物业管理单位经理、部门经理、管理人员的专业知识与工作能力达到岗位要求,基本胜任本岗位工作。

  二、培训对象
  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历)的物业管理单位经理;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历),直接从事物业管理或相关管理业务的部门经理和管理人员。

  三、培训内容
  主要包括物业管理理论、实务、法律法规等知识,各设8门课程,其中3门为统考课,具体课程设置见附件。

  四、培训方式
  分期分批集中面授。

  五、培训报名登记时间
  物业管理单位经理、部门经理、管理人员在1997年9月15日前,到北京市居住小区管理办公室进行登记,填写登记表。依登记时间,安排培训班次。开课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六、考试
  (一)培训后,学员均须参加考试。统考课由北京市房地产行业专业管理人员岗位考评办公室负责考试,非统考课由培训学校负责考试。
  (二)取得房管员岗位合格证书的物业管理单位经理,可免修免试以下课程:
  1.房屋结构构造与识图;
  2.房屋设备基本知识;
  3.房地产开发与经营。
  取得房管员岗位合格证书的物业管理单位部门经理、管理人员,可免修免试以下课程:
  1.房屋结构构造与识图;
  2.房屋设备基本知识;
  3.公文知识。
  免修免试人员须持房管员岗位合格证书及复印件,于报名登记时办理免试手续。

  七、证书领取
  经岗位培训考试合格者颁发由建设部印刷、市市政管委岗位培训考核办公室验印的岗位合格证书。

附件:一、物业管理单位经理岗位规范
  二、物业管理单位经理培训教学计划

  三、物业管理单位部门经理、管理人员岗位规范

  四、物业管理单位部门经理、管理人员培训教学计划

附件一:物业管理单位经理岗位规范
  一、岗位必备知识
  1.了解房屋结构、设备、设施、园林、绿化等修缮的基本知识;
  2.了解房地产有关理论和开发、经营、管理、估价等基本知识;
  3.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知识;
  4.熟悉计算机应用的知识;
  5.熟悉房屋完损等级标准和安全管理基本知识;
  6.熟悉国家和本市的物业管理法律法规、政策;掌握物业管理的基本理论与实务;

 

  二、岗位必备能力
  1.具有制定企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企业管理制度的能力;
  2.掌握本单位各部门业务及运作状况,熟悉企业财务、税收状况和市场变化情况,具有经营决策能力;
  3.具有综合组织及协调能力,具有公关、谈判及建立业务关系的能力;
  4.具有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5.具有计算机应用能力。

附件二:物业管理单位经理培训教学计划
    序 号  课程名称     学时   备注
     1   职业道德     10
     2   物业管理概论     80   统考课
     3   物业管理法规     30   统考课
     4   房屋结构构造与识图  30
     5   房屋设备基本知识   30
     6   房地产开发与经营   30   统考课
     7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   30
     8   计算机应用    30
    合计        270
附件三:物业管理单位部门经理、管理人员岗位规范
  一、岗位必备知识
  1.了解房地产有关理论和开发经营、管理基本知识等;
  2.熟悉物业管理的基本理论和有关政策法规,掌握本市有关物业管理要求,计费规定等;
  3.掌握房屋完损标准、质量检测方法和安全管理的基本知识;
  4.掌握物业管理的有关技术标准、修缮标准和管理标准;
  5.掌握房屋结构、设备、设施等修缮(维护)的基本知识;
  6.掌握计算机应用知识。

  二、岗位必备能力
  1.具有建立健全部门岗位责任制和部门管理规章制度的能力;
  2.具有制定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的能力;
  3.具有及时处理房屋、设备、设施的抢修排险和火警匪警救护等突发事件的能力;
  4.具有宣传教育、组织各类活动及处理一般矛盾的能力;
  5.具有处理专项业务并能与相关机构协调的能力;
  6.具有熟练应用计算机进行管理的能力。

附件四:物业管理单位部门经理、管理人员培训教学计划
    序 号   课程名称   学时   备注
     1   职业道德    10
     2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  20
     3   物业管理概论    70   统考课
     4   物业管理法规    30   统考课
     5   房屋结构构造与识图   40   统考课
     6   房屋设备基本知识  30
     7   计算机应用     30
     8   公文知识    20
    合计         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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