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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圳市合作建房资金审查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3-10-15 生效日期: 1993-10-15
发布部门: 深圳市规划国土局
发布文号: 深规土字[1993]490号
市各房地产开发公司
  为了加强我市房地产市场的宏观管理,把合作建房列入年度计划,理顺合作关系,确保合作建房资金到位,经我局研究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凡合作建房从一九九三年十月十五日起必须填写《深圳市合作建房资金审查表》。
  2、凡合作建房必须计划立项并列入年度商品房建设计划。
  3、凡合作建房中商品可供市场销(预)售必须列入年度商品房销(预)售计划。
一九九三年十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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