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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旅游局关于做好国庆节假日期间旅游接待工作方案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0-09-05 生效日期: 2000-09-05
发布部门: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京政办发[2000]101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市旅游局《关于做好国庆节假日期间旅游接待工作的方案》已经市政府原则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国务院决定增加法定假日后,假日旅游迅速兴起,北京已成为假日旅游的热点城市。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站在维护首都形象、促进假日经济发展的高度,进一步提高认识,认真做好国庆节假日期间的旅游接待工作。为加强假日期间旅游接待工作的领导,成立市假日旅游工作领导小组,各区、县也要尽快成立相应工作机构。要加强假日值班工作,各级领导要坚守岗位,制定科学的调度方案,确保指挥调度系统的正常运行。要努力扩大接待能力,充分满足广大群众的需求,重点解决好游客上厕所难的问题。要加强假日市场的价格管理,严厉打击各种乱涨价行为,杜绝随意涨价现象发生。要把假日安全放在首位,有关部门要组织安全大检查,严格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首都节日期间欢乐祥和、各项工作万无一失。对因工作不力发生问题,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领导责任。
  关于做好国庆节假日期间旅游接待工作的方案
  (市旅游局 二○○○年八月三十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旅游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发展假日旅游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46号)文件精神,按照“加强组织、信息预告、保证供给、提高质量”的总体要求,努力做好本市国庆节期间假日旅游接待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全市及各区县假日旅游工作领导小组
  市假日旅游工作领导小组由张茅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柳纪纲、市旅游局局长于长江任副组长。成员单位包括市委宣传部、首都文明办,市商委、市市政管委、市经委,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旅游局、市交通局、市园林局、市文物局、市文化局、市林业局、市统计局、市卫生局、市物价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天安门地区管委会,各区县政府和北京铁路分局、故宫博物院、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市公交总公司、市地铁总公司北京饮食服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旅游局。
  各区、县政府也要相应成立假日旅游工作领导机构。
  责任单位:市旅游局、各区县政府

  二、建立旅游信息统计制度和预报系统
  按照国家旅游局、国家统计局的要求,建立全市“黄金周”旅游信息统计调查制度。本市已确定89个监测点,包括旅游景区景点、旅行社、住宿设施、商业和餐饮企业。要严格按照统计调查制度规定的时间,及时准确地报送情况,以便做好国内旅游的长期、中期和近期预测工作。
  责任单位:市旅游局、市统计局

  三、积极制订旅游景区景点扩容措施
  各旅游景区景点要按照游客最大接待量,找出服务接待设施方面的差距,如停车、售票、供水供餐、公共厕所不足、安全保卫等方面的问题,通过采取加强服务设施配套建设和挖潜等措施,努力扩大旅游景区景点服务接待能力。要制订具体的假日旅游接待工作方案和应急方案,提高承载能力和应变能力。具体工作进度,由市假日旅游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制定,市假日旅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督促、落实。
  责任单位:市园林局、市旅游局、市文物局、市林业局,天安门地区管委会,各区县政府,故宫博物院,各旅游景区景点及其主管单位

  四、努力挖掘住宿潜力
  各旅游饭店、公寓、社会旅馆、招待所等服务接待单位,认真按照假日旅游接待工作的要求,充分挖掘企业的内部潜力,增强接待的承载能力,提高服务质量。同时征集、动员一部分机关内部招待所对外开放,或作为节假日储备接待单位。在游客主要集散地(机场、车站等)设立咨询服务站点,提供住宿接待的咨询服务。
  责任单位:市旅游局,市商委,北京饮食服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五、加强交通疏导,提高交通运力
  交通管理部门要做好交通指挥、疏导、停车场管理等项工作,确保主要旅游交通线路畅通。各有关单位要针对假日旅游和北京旅游高峰期出现的交通问题,制订各种防范预案和措施。针对旅游运营车辆不足的问题,交通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统一调配部分社会车辆,经检验合格核发临时旅游准运证。铁路部门要积极调配车辆,制订预案,确保游客出入畅通。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北京铁路分局、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市公交总公司、市地铁总公司

  六、进一步加强旅游景区景点环境整治工作
  根据刘淇市长要把本市旅游景区景点的环境建设上一个档次的要求,在国庆节前开展旅游景区景点迎国庆环境治理活动。各旅游景区景点要积极响应,制订治理方案,切实加强管理,以新的面貌迎接中外游客。
  市政管理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物价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的权限和管理职责制订治理整顿方案,对景区及周边环境秩序进行整顿,并在假日期间加强检查、监督。
  责任单位:市市政管委,首都文明办,市工商局、市物价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林业局、市文化局、市文物局、市卫生局、市旅游局,各区县政府,各旅游景区景点

  七、加强旅游安全防范,确保不出重大事故
  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全面进行假日旅游安全大检查,确保不出重大事故。市经委、市公安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卫生局等有关单位,对旅游饭店、餐馆、文化娱乐场所,特别是对有大型游乐设施的旅游景点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建立紧急救援系统。各旅游景区景点要制订假日旅游安全保卫、防范、检查措施和交通疏导措施。
  责任单位:市经委,市公安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卫生局、市旅游局,各区县政府,各旅游景区景点

  八、编印《北京旅游指南》
  编辑、印制《北京旅游指南》,内容包括饭店、社会旅馆、培训中心的名称、地址、联系电话,在外地游客来京的集散地发放。加强对旅游散客的消费引导,提供信息咨询服务,向旅游者提供多种选择的住宿、游览条件。《北京旅游指南》9月10日前印制完成,25日前发放。
  责任单位:市旅游局

  九、加强新闻宣传
  做好假日旅游的宣传和消费引导工作。从假日前两周开始到假日期间,主要新闻媒体(电视、报纸、广播)要开辟假日旅游专栏,专题发布有关旅游交通、住宿设施、景点状况的预报,引导消费,疏通客流。
  责任单位:市属主要新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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