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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物价局关于怡馨园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0-08-09 生效日期: 2000-08-09
发布部门: 北京市物价局
发布文号: 京价(房)字[2000]315号

  北京建怡房地产开发中心物业管理分公司
  你公司申请制定怡馨园物业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的《报告》收悉。按有关开发建设文件,怡馨园小区属普通住宅,物业收费按我局京价(房)字(1997)第196号文件规定执行。对于超出普通住宅服务内容的收费项目及标准,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1、袋装垃圾及保洁费标准按每月每建筑平方米0.10元收取,此项费用中已含楼层垃圾桶、每户每月的垃圾袋和楼层垃圾桶大垃圾袋、保洁费。不得另收保洁费。

  2、电子防盗对讲系统、消防监控系统运行保养费收费标准暂按每月每建筑平方米0.18元收取。
  以上收费项目及标准自发文之日起执行,试行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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