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京政办发[1999]41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建设中关村科技园区有关问题的批复》(国函(1999)45号)精神,加强对中关村科技园区建设工作的领导,经商国家有关部门并报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成立建设中央村科技园区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副组长: 徐冠华 科学技术部副部长
陈宜瑜 中国科学院副院长
汪光焘 北京市副市长
刘志华 北京市政府秘书长
陈佳洱 北京大学校长
王大中 清华大学校长
范伯元 北京市科委主任
赵凤桐 北京市新技术产业开发试验区管委会主任
李进山 北京市海淀区区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刘志华同志兼任,副主任由赵凤桐同志兼任。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一九九九年六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