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实行厂务公开加强民主管理的意见》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9-04-30 生效日期: 1999-04-30
发布部门: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
发布文号: 京办发1999年29号

各区、县委,各区、县政府,市委、市政府各部委办局,各总公司,各人民团体,各高等院校:
  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北京市实行厂务公开加强民主管理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1999年4月30日

北京市实行厂务公开加强民主管理的意见
  实行厂务公开是贯彻党的十五大精神,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保证职工直接行使民主权利,依法参加企业管理的重大举措;是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办好企业,坚持和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的必要前提;是加强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密切干群关系,化解矛盾的有效手段;是深化企业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内容。根据中央纪委、国家经贸委、全国总工会联合下发的《关于推行厂务公开制度的通知》(中纪发(1999)3号)要求,结合北京市的实际情况,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实行厂务公开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认真落实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调动职工群众和经营管理者两个积极性,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和活力,加强企业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推动企业的党风廉政建设,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促进企业的改革、发展和稳定。
  2、厂务公开的基本原则
  (1)坚持依法办事的原则。实行厂务公开,应当遵守和维护国家的法律法规。除了法律法规规定的保密事项和企业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组织秘密以外,其它事项原则上都应按照规定的民主程序和公开形式,适时地向职工群众公开。既要保护资产所有者的权益,又要支持企业经营者依法行使经营管理的权利,还要依法维护职工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
  (2)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实行厂务公开,一定要从企业实际出发,紧紧围绕热点、难点问题,逐步推开。做到真实、公正、及时、全面。并根据实际运行情况,及时调整充实公开的内容和形式。
  (3)坚持注重实效的原则。要通过实行厂务公开,完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和监督制约机制,加强企业领导班子建设,依靠广大职工群众办好企业,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促进企业经济效益的增长。切忌形式主义。

  二、内容、形式和程序
  3、厂务公开的内容
  (1)企业经营管理情况。企业发展规划和经营计划,年度工作目标,经营责任制方案,财务预决算和资产状况,以及年度和阶段性生产经营状况。
  (2)企业重大决策。企业改革方案,兼并破产、改组改制改造资产重组方案,基本建设方案,重大技术改造方案,大额度资金使用和重要干部任免情况。
  (3)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企业集体合同方案,劳动用工和下岗分流方案,工资和奖金分配方案,奖惩和职称评定方案,企业建设购置职工住房和分配租售及房改方案,企业公益金使用方案,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医药费支出和保险福利情况,职工培训等重要规章制度制定及执行情况,以及其他直接关系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
  (4)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企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民主评议企业领导干部情况,领导干部工资、奖金及其它收入情况和执行有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
  (5)企业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和支付各项行政收费、罚款、集资、基金项目和摊派费用情况等。
  (6)其它应该公开的内容。
  4、厂务公开的形式
  (1)职工代表大会是厂务公开的基本形式。凡是应当向职代会公开的事项,都必须按照职代会职权范围,分别听取、审议、通过、决定。
  (2)职代会闭会期间或未建立职代会的企业,要结合实际,因事制宜,可以采取职工代表团(组)长联席会、职工大会、工会会员(代表)大会、职工股东大会、民主议事会、民管会、厂情通报会、厂务公开栏以及广播、电视、刊物等各种形式公开。
  5、厂务公开的程序
  (1)由主管领导会同职能部门根据公开的内容和企业实际,提出公开的具体方案。
  (2)负责厂务公开的有关组织对公开的方案进行审查,确定公开的具体内容、时限、范围和形式。由有关领导和责任部门组织实施。
  (3)通过职代会或其它形式进行公开。
  (4)负责厂务公开的有关组织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5)有关领导和责任部门认真采纳职工的合理化意见和建议,提出整改意见,落实整改措施。
  (6)负责厂务公开的有关组织对整改情况及时向职工群众反馈。
  (7)职代会有关组织和工会、纪委对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三、组织领导和监督考核
  6、实行厂务公开,必须建立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工会组织实施,职能部门各负其责,纪委监督检查,职工群众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7、加强对厂务公开的监督。要对公开的内容是否真实全面、公开是否及时、程序是否规范、职工普遍反映的问题是否得到妥善处理等进行监督,对厂务公开工作进行评议并将职工意见反馈有关部门,认真督促落实。要建立厂务公开档案和报告制度,便于检查监督。要注重发挥党内监督、法律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
  8、实行厂务公开,应按照领导体制,建立并实行严格的责任制。应将实行厂务公开的情况纳入企业的工作目标考核,作为考核各级领导班子的重要内容,按干部管理权限逐级考核,并作为奖惩的重要依据。
  9、要逐级定期对企业厂务公开工作进行检查,激励先进,鞭策后进,对不认真实行厂务公开的,要限期整改;对违反规定不公开或弄虚作假的,要根据北京市《关于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涉及违法违纪的问题,要及时查处。

  四、工作要求
  10、各级党政领导要高度重视厂务公开工作,将其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坚持与其他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确保厂务公开制度的执行;各单位要抓好试点,不断总结推广典型经验;要加强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并解决厂务公开过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
  11、实行厂务公开要循序渐进,各地区、各系统、各企业要结合实际情况,分期分批逐步推开。
  12、要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教育工作,不断增强他们的民主意识、法律意识和监督意识。各单位要通过举办培训班、召开经验交流会等形式,加强对厂务公开的理论研究和工作探讨,总结推广好的做法和典型经验,使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顺利推进,逐步实现厂务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13、要注意做好职工群众的思想工作,既要鼓励职工群众积极参与厂务公开活动,自觉行使民主权利;又要引导职工群众注意掌握政策,尊重企业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支持他们依法行使职权。加强对职工代表的培训,不断提高他们参与管理和监督的能力。
  14、各级党委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要通过各种形式和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实行厂务公开、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意义,宣传典型经验,形成实行厂务公开、加强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良好舆论氛围。
  15、本意见适用于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国有和集体控股的企业。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可参照执行。
  16、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出具体实施办法或细则。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4578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