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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关于北京安泰医院等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有关事项变更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1-12-11 生效日期: 2001-12-11
发布部门: 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
发布文号: 京医保发[2001]24号
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各局、总公司劳动处,各计划单列企业:
  为加强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的管理,根据《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京劳社医发(2001)11号)、《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暂行办法》(京劳社医发(2001)12号)和《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变更程序》(京医保发(2001)10号)的有关规定,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市、区(县)劳动保障部门审核,现决定对北京安泰医院等9家定点医疗机构、2家定点零售药店及大兴区部分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的有关项目予以变更,特此通知。
附件1: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项目变更的名单
  1.北京安泰医院,名称变更为北京市社会福利医院,医疗机构类别由专科变更为综合;
  2.北京市农工商南口医院,名称变更为北京市南口农场职工医院,服务对象由内部变更为社会;
  3.北京市怀柔县雁栖创伤医院,名称变更为北京市怀柔县雁栖医院,医疗机构类别由专科变更为综合;
  4.北京铁路局东华门铁路医院,名称变更为北京铁路局羊坊店铁路医院,地址由东城区东安门大街43号变更为海淀区羊坊店双贝子坟路1号;
  5.北京市红十字会塔院医院,名称变更为北京市海淀区塔院医院;
  6.北京博爱医院,医疗机构类别由专科变更为综合;
  7.中国中医研究院广安门医院西单门诊部,医疗机构类别由综合变更为中医;
  8.北京市怀柔县肛肠医院,医疗机构类别由专科变更为综合;
  9.北京市怀柔县精神康复医院,医疗机构类别由专科变更为综合;
  10.大兴区所属定点医疗机构,凡名称中含有“大兴县”的,自动变更为“大兴区”。
附件2: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项目变更的名单
  1.北京市西城医药总公司白塔寺药店,名称变更为北京金象复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白塔寺药店;
  2.北京市药材公司怀柔县公司乐盛堂药店,名称变更为北京怀柔燕北医药公司乐盛堂药店;
  3.大兴区所属定点零售药店,凡名称中含有“大兴县”的,自动变更为“大兴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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