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京朝人字[2003]15号
各街道办事处、乡政府,区委、区政府各部、委、办、局人事(组织)部门,各人民团体,区属各机构人事部门:
北京市发生严重非典疫情以来,我区广大医护人员、卫生防疫人员及其他抗击非典一线工作人员,以他们崇高的责任心,临危受命,在这场没有硝烟的战斗中无私无畏,勇敢地工作在防治非典的第一线,维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和健康,为防治非典的战斗做出了重要贡献,成为新时代最可爱的人。为更好地配合我区打胜非典防治攻坚战,切实维护和保障他们的利益,鼓励和保证他们集中精力投入抗击非典斗争,根据国家及北京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对贯彻《北京市人事局关于积极做好抗击“非典”有关工作的通知》(京人发(2003)51号)提出如下意见。
一、认真做好在抗击非典一线的单位和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聘工作,可适当放宽条件和职数限制。
(一) 适当提高在非典救治和预防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医疗卫生单位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5%-10%;
(二)在抗击非典一线工作并取得突出成绩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打破学历、资历等条件限制,破格申报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在所增加的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中,单位应优先推荐他们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或优先聘任他们中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者;
(三)在抗击非典一线工作并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因抗击非典工作不能答辩的,可免去论文答辩程序,直接送高级评审委员会评审;
(四)因抗击非典工作未能如期参加2003年职称外语及计算机考试的,经单位审核同意,本年度职称评聘中,可申请免试。
二、为确保抗击非典工作需要,在人才引进、接收应届大学毕业生等方面,特事特办,简化手续。
(一)凡卫生系统医疗单位需要接收非北京生源毕业生的,在数量上给予保证。引进抗击非典所急需的各类专业人才,可不受地域限制,即时办理,对于特别突出的人才,可适当放宽条件;
(二)对于抗击非典一线的医疗单位和部门所急需补充的高校毕业生,可放宽北京市引进非北京生源高校毕业生进京条件的限制,根据实际需要予以引进;
(三)在防治非典这一特殊时期,对于在首都抗击非典一线实习的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在岗期间表现突出,经本人申请,用人单位申报,可以破格批准进京;
(四)在抗击非典期间,办理毕业生有关手续采取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办法。对于我区医疗卫生部门接收符合北京市引进非北京生源进京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到岗,后补办进京手续。对于特殊急需的高校毕业生,采取减少环节、限时办理的办法。
三、发挥表彰奖励的激励和导向作用,把国家行政机关和公务员在抗击非典斗争中的表现作为评定人民满意公务员集体和人民满意公务员的重要内容。对在抗击非典一线工作并做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在选拔表彰2003年度朝阳区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学术技术带头人和优秀青年知识分子,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和市级有突出贡献专家时,要作为重点人选推荐、选拔。
四、支持和鼓励有关单位积极开展与非典防治有关的引智工作,对与非典防治有关的聘请外国专家或合作研发非典课题项目,采取特事特办,并列入我区重点引智计划申报经费资助。
五、启动即时奖励机制。本年度一次性给予卫生系统医疗事业单位晋升工资奖励名额100个(其中,45%用于一线护理人员;35%用于一线医务人员;20%用于行政后勤人员)。
六、在非典救治和预防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医疗卫生单位,本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由10%提高到20%,主要向一线工作人员倾斜。
七、充分发挥人事部门在抗击非典斗争中的作用,坚持一手抓非典防治工作,一手抓人事人才工作。要为把市委、市政府关于非典防治工作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严明纪律,加强管理。凡在抗击非典斗争中失职渎职、擅离职守,拒不履行职责,不服从组织安排,临阵退缩的国家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依据人事部、监察部《关于严肃纪律确保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顺利进行的通知》,视其情节,给予相应行政纪律处分。其中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单位可随时解除聘用合同,并将解聘事由以书面形式存入本人档案,取消其专业技术职务和执业资格,并向社会公示。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经区人事局审核,报区政府批准,予以开除处分,我区国家机关、区属企事业单位今后不得录用。
二○○三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