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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关于对工业小区实行一条龙办公服务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1-05-24 生效日期: 2001-05-24
发布部门: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公司):
  工业小区(包括村级工业大院)是乡镇企业二次创业的重要载体,也是安置农民就业、增加农民收入的有效途径。为加快全区工业小区建设步伐,协调解决各镇工业小区建设中的问题,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关于对工业小区实行一条龙办公服务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设立集中办公一条龙服务机构
  区政府成立由副区长杨旭明为组长的工业小区建设协调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有区计委、乡镇经委、建委、外经委、规划局、土地局、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环保局、供电局、电信局、公路局、水资源局的主管领导。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 地点设在区乡镇经委。

  二、协调领导小组的主要任务
  1、研究、落实工业小区建设的有关政策。
  2、协调、解决工业小区建设的规划设计和规划的审批手续问题。
  3、协调工业小区土地置换及土地使用过程中的有关问题。
  4、协调、解决工业小区建设过程中有关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立项审批等有关手续问题。
  5、协调、解决工业小区入驻企业规划、建设、注册登记等各种手续问题。
  6、协调、解决工业小区建设中确需区工业小区建设协调领导小组研究解决的其它问题。

  三、办公方式
  区工业小区建设协调领导小组采取集中办公、一条龙服务的办公方式,原则上每个月集中召开一次办公会,研究解决小区建设问题。也可按照特事特办的原则,采取专题现场办公会的方式研究解决具体问题。
  特此通知。

二○○一年五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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