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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园林局关于加强批后移伐树木工作的有关规定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4-04 生效日期: 2003-04-04
发布部门: 北京市园林局
发布文号:

各区、县园林绿化主管部门:
  为了进一步加强城市树木保护工作,确保批后移植树木工作规范有序地进行,根据城市移植树木工作的特点,特制定本规定。
  一、移植树木必须要保留完整的树冠
  在移植树木过程中,尤其是在移植大树的过程中,除按我局的树木养护修剪规程规范实施以外,要根据树木的种类、习性和不同规格,打破以往对正常及非正常施工季节移植的传统方法,采取疏枝短截,摘叶移植;不提倡一律采取强修剪(抹头)的移植方法;要基本保持该树种所应有的树冠轮廓外形,确保树木在移植过程中保景成活。

  二、移植树木要满足树木的根冠比平衡
  在移植树木的过程中,一是除了满足上述树形、树冠的要求外,还要适当加强对根系的保护;二是为了保证移植树木成活,要在原干径与树垠土坨比的规范要求及按我局的树木养护修剪规程规范实施的基础上,加大土坨的规格,以满足树木根、冠比的平衡及肥、水的需求,确保移植树木,尤其是移植大树成活;三是对获准移植的树木、尤其是大树,原则上要求就近移植;四是开发建设单位要在建设用地范围内提早辟出规划绿地,将获准移植的树木,就近移植到规划绿地中。

  三、移植树木的施工企业要具备资质许可条件。
  移植树木要由具备绿化施工资质的绿化施工单位承担,并将施工单位的名称及修剪、移植、保护方案报市园林部门,待方案通过后再开据树木移植许可证。

  四、进一步加强移植后树木的养护管理。
  为了保证移植树木的成活率,要进一步加强对移植后树木的养护管理,尤其要加强对非正常移植季节移植树木的养护管理。
  要在实施正常春季、雨季、秋季移植养护技术标准的基础上,科学地加强水、肥管理,控制病虫害,确保成活;杜绝目前在移植树木工作中存在的重移植、轻养护的现象。

  五、扩大可移植树种的范围。
  为了尽可能多地保留建设工程中涉及到的树木,除在审批过程中严格掌握、严格把关外,还要适当扩大可移植树种的范围,将目前掌握的快长落叶乔木,如:毛白杨干径20公分以下、洋槐干径15公分以下、椿树干径20公分以下、白腊干径20公分以下等树种,列入移植树种范围(详见附表)。

  六、移伐树木工作实行施工现场许可公示制度。
  移伐树木施工现场要在较明显的部位设立公示牌示,将项目规划许可,移伐树木园林许可,在公示牌上公布(复印件),以便接受园林执法人员、城管监察人员的检查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七、移伐树木施工作业企业要文明施工
  移伐树木施工现场要做到文明施工,礼貌施工,避免扰民。要对施工现场进行全复盖式围档,并实行夜间施工作业。

  八、要对施工生产垃圾随产随清。
  要对移伐树木及因移伐树木而生产出的垃圾、杂物、废土、废渣等,及时清运干净,做到施工作业后场光地净。

  九、批后移伐树木工作建立黄牌警示系统。
  要对批后移伐树木工作建立业绩警示系统制度。对不按上述规定进行移伐树木施工作业的专业队伍和各施工企业,进行违规登记警示,并作为企业年审的重要依据。对连续违规作业的企业,给予不予年审、降低企业资质等级、直至收回企业资质许可的处理。
  局执法监察大队及各区、县园林绿化管理部门,要注意做好宣传贯彻工作,并根据此项规定做好批后监督管理工作。

 

二○○三年四月四日

  北京市园林局关于批后移植树木监督工作公示书单位
  责任人 监督电话
  北京市园林局检查执法处 李云峰、白海燕 68313547
  北京市园林局绿化处 高宝林 68413871
  东城区园林局 刘模 64074894
  西城区园林局 田京城 68030957
  崇文区园林局 禇玉红 67112077
  宣武区绿办 徐鹤明 63558915
  朝阳区绿化局 皮猛 85962330
  海淀区绿办 陈锋 62653375
  丰台区园林局 刘建民 63831729
  石景山区园林局 王珊 688633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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