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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北京市康芙宫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等41家企业未通过2001年年审的情况通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1-07-30 生效日期: 2001-07-30
发布部门: 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发布文号: 京国土房管物字[2001]706号

各区县房地局、小区办,亦庄经济开发区房地局、各物业管理企业:
  按照《北京市居住小区物业管理办法》(市政府令1995年第21号)和《北京市物业管理企业经营资质审批规定》(市市政管委通告1995年第3号),我局及各区县房地局于2001年2月10日至3月31日对全市1999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北京市物业管理资质合格证书》的819家企业进行了年审。根据年审情况,北京广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等764家企业年审合格,北京康芙宫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等41家企业未通过年审。依规定,自通报发布之日起,吊销北京康芙宫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等41家企业持有的《北京市物业管理资质合格证书》,另有北京市安通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等14家企业因培训人员达不到要求等原因限期整改,应在通报发布后三个月内限期整改,应在通报发布后三个月内整改完毕。特此通报。
附件1:2001年情况统计表(略)
附件2:2001年审不合格企业名单

二00一年七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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