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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04年春运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11-28 生效日期: 2003-11-28
发布部门: 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烟政办发[2003]14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2004年春节运输从1月7日开始至2月15日结束。据预测,春运期间全市旅客发送量将达到756万人次,较去年同比增2.3%左右。其中:公路688万人次,增长2%;水路35万人次,增长3%;铁路29万人次,增长3%;民航3.6万人次,增长7%。为了确保旅客运输需要,切实做好我市春运工作,满足人民群众的出行需要,保障社会稳定和促进经济发展,现就做好2004年春运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春运工作,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安全有序,以客为主、兼顾货运”的原则,把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春运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加强对春运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圆满完成春运期间各项工作任务。由于春运工作涉及面广,难度较大,市政府决定,成立由副市长刘筱杰同志为组长,市交通局、公安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旅游局、城管局、气象局、经贸委、口岸办、交通部烟台海事局、交通部北海救助局、烟台铁路公司等部门和单位负责人组成的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市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交通局。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和相关单位也要成立春运工作领导机构,负责组织好当地和本部门所承担的春运任务。另外,对春运工作所需的人力、物资、经费等,各级、有关部门应给予必要的支持和安排。 
  二、合理调度,科学安排运力 
  春运期间,探亲职工、返乡民工、放假学生、旅游访友是形成客运高峰的主要群体。为此,各县市区、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根据客流变化规律,认真做好客货源调查,提前制订运输方案,做到以客为主,客货兼顾,合理调度,避免客、货积压。要安排充足的运力,并备好一定的机动运力,做好恶劣气象条件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和应急措施,提高应急保障能力。交通部门要加大城乡省际之间的客流疏运力度,增开客运班线,调整车辆档次,增加发车密度,做好水运船舶的调度和港站、机场的运输衔接工作。城市公交部门要加强节日期间公交车辆调度,适时调整首、末班班车班次时间。铁路、民航部门要做好长途客流和中转客流的疏运工作。在重点做好旅客运输工作的同时,要统筹安排节日市场货物和重要的工业原材料、外贸物资及农业生产物资运输,保障国民经济正常运行。 
  三、强化安全工作,确保万无一失 
  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把安全工作作为今年春运工作的重中之重,层层落实责任制,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到实处。一是要组织力量提前做好春运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检验,确保车、船等运输工具和港站机场设施始终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二是要加大对参加春运驾乘人员和车、船的监管力度,加强安全思想教育,严格执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减少和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三是严格管理,切实解决好超载、超限、超速“三超”问题,各级公安和交通部门要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把治理客车超员作为工作的重点,严禁农用车、非法改装车载客。四是要做好道路除雪防滑工作,确保道路安全畅通。五是严禁客运船舶超越抗风等级和省政府限航规定开航。六是要全力抓好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检查,严禁携带“三品”乘车、乘船、乘机。七是要加强对车、机、船及候车室等公共场所的安全检查,防止蓄意破坏,消除火灾隐患。八是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非典”防控工作,做到有备无患。 
  春运开始前,市春运办公室及各县市区要组织公安、交通、安全生产监管等部门进行一次春运安全大检查,重点检查运输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是否健全和落实、铁路和道路的行车条件是否有保障、运输设施是否处于完好状态,确保春运期间安全运营。 
  四、提高服务质量,创造良好旅行环境 
  各级、有关部门要把做好春运工作作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加强运输管理,提高服务水平,努力让人民群众满意放心。春运期间,交通、公安等有关部门要继续加大文明执法和规范执法力度,妥善处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客运口岸要加强联检力量,加快验查速度,方便旅客出入境。各运输单位要教育和引导全体服务人员,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积极开展以“情满春运”为主要内容的优质服务竞赛活动,把春运作为检验行业服务水平和展示自身精神风貌的良机。要合理增设售票网点,组织上门售票或流动售票,延长预售日期和售票时间,积极开展客票联售、异地代售、往返联票等业务,为旅客购票和出行提供方便。要在安全第一前提下,努力提高运输正点率。要切实搞好车(船)容、站容卫生,并为过往旅客提供良好的住宿、医疗条件,树立烟台对外良好形象。同时,各级公安、交通部门要加强对车站、码头、机场、公交站线等场所和车船运行中的治安管理,采取有力措施,严厉打击“车匪路霸”和“拉客”、“倒客”、“倒卖车票”、“欺行霸市”等非法活动,坚决制止公路“三乱”现象,为旅客创造一个良好的旅行环境。 
  五、加强舆论宣传,做好春运情况统计上报工作 
  春运期间,各新闻媒体要加强对春运工作的宣传报道,及时提供春运动态,发布运力安排与调整以及客票供需信息,大力宣传报道好人好事,揭露批评不正之风,发挥新闻媒体对春运的舆论监督作用。各级、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切实落实好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信息联络畅通,遇有突发事件和重大问题要迅速按规定上报。市春运办公室有关成员部门和单位要于12月31日前,把本部门春运工作方案、应急预案等春运准备工作情况报市春运办公室;2月16日下班前,把本部门春运工作情况总结报市春运办公室。公路、水路、铁路、民航运输等部门,要按要求及时将春运第一天、春运节假日期间(正月初一至初七)及春运自第一天起每5日为一周期的有关春运统计情况报市春运办公室。 
  根据往年情况和有关信息,春运期间国家和省政府有关部门要来烟检查工作,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认真做好迎接上级检查的准备工作。市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全市春运工作进行不定期检查。春运结束后,市里将对春运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市春运办公室电话6692502(节假日及休息时间6243337),传真:6692502、6242676。 
 
 
二○○三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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