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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刘晓晨等26名同志任职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3-12 生效日期: 2003-03-12
发布部门: 北京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京政发[2003]6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经2003年2月27日北京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定:
  任命刘晓晨为北京市人民政府秘书长。
  任命丁向阳为北京市发展计划委员会主任。
  任命陆昊为北京经济委员会主任(兼)。
  任命梁伟为北京市商业委员会主任。
  任命李昭为北京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主任。
  任命李进山为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
  任命陈刚为北京市规划委员会主任。
  任命刘永富为北京市建设委员会主任。
  任命陈文占为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主任。
  任命赵文芝为北京市交通委员会主任。
  任命耿学超为北京市教育委员会主任。
  任命马林为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主任。
  任命邓行舟为北京市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
  任命张恕贤为北京市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
  任命马振川为北京市公安局局长。
  任命王崇勋为北京市国家安全局局长。
  任命秦刚为北京市监察局局长。
  任命赵义为北京市民政局局长。
  任命吴玉华为北京市司法局局长。
  任命吴世雄为北京市财政局局长。
  任命辛铁樑为北京市人事局局长。
  任命张欣庆为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任命苗乐如为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局长。
  任命张和平为北京市文化局局长。
  任命金大鹏为北京市卫生局局长。
  任命杨晓超为北京市审计局局长。

二00三年三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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