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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入选市科技新星计划人员和1996年入选因故未能参加中期考核
评估的人员,按照市科委《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暂行办法》的精神,需进行中期考
核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工作内容:
入选人员执行市科技新星计划情况及所在单位的支撑环境和条件进行评议和检查。
二、时间安排:
1、2月23日前被评人员填写好《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中期考核评估表》(以下简称“考评表”),一式三份交所在单位。
2、被评人员的导师及所在单位在“考评表”上签署意见。被评人员所在单位填写《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执行情况表》(以下简称“执行情况表”),一式三份,于3月2日前将“考评表”及“执行情况表”送主管部门。
3、3月8日前被评人员所在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在“考评表”和“执行情况表”上签署审核意见,各一式三份送市科委人事教育处。
4、被评人员答辩及专家评议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曾立坚
地址:西直门南大街16号
市科委人事教育处
2001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