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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商务局关于落实市安委会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03-04 生效日期: 2007-03-04
发布部门: 北京市商务局
发布文号:

各区县商务局、局属各单位:
  市安全生产委员会于3月1日下午召开了安全生产工作会,会议结合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督导组对“两会”期间我市安全生产工作提出的意见,研究部署了近期安全生产工作,通报了今年以来人员伤亡事故情况;3月2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根据朝阳区十八里店歌厅火灾事故,又下发了关于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我局就贯彻落实会议和通知精神,提出以下意见:
  一、区县商务局要在区县安全生产委员会统一安排部署下,搞好贯彻落实工作。将市安委会工作会议和紧急通知精神迅速传达到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和所属单位,局主要领导要对近期安全生产工作召开一次形势分析会,提出具体意见和工作要求。
  二、区县商务局要认真落实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职责,要把当前安全生产和“两会”安全保障当作重中之重。要加强与综合及专项监管部门的联系,贯彻“综合治理”的方针;联合检查验收经营单位的整改情况。严格履行各级监管职责,努力落实行业监管责任。
  三、要按照市商务局两个“安全生产规定”的宣贯计划,继续认真抓好经营单位整改落实工作。利用各种方法和多种渠道,向企业通报近期发生重大火灾事故的惨痛教训,提出进一步做好整改工作的具体要求,为4月1日“安全生产规定”的全面实施奠定良好基础。
  四、按照整改计划,继续做好经营单位检查督促工作。重点要对经营场所(特别是地下经营场所)的安全通道、应急照明、安全指示标志、安全出口、应急广播和安全用电、应急突发事件预案以及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加大检查力度,扩大检查范围,提高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水平。
  五、对餐饮经营单位的检查,要按照市商务局2007京商办字第3号“关于在全市开展餐饮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通知”的具体要求,进一步做好燃气安全使用、烟道清理和安全用电等内容的检查整改。
  六、区县商务局要进一步督促经营单位贯彻两个“安全生产规定”的各项要求,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时发现问题,消除安全隐患,保证首都的安全和稳定,为建设和谐社会首善之区、构建北京和谐商务做出应有的努力和贡献。
  七、局属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本单位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重点对安全用电、安全用气以及重点部位进行一次系统的安全普查,发现隐患,立即整改。结合一季度总体安全情况,文字报局安全生产办公室。
  各区县商务局接到通知后,要按照区县安全生产委员会统一部署,迅速制定具体工作计划,落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下发的紧急通知精神,将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情况和经营单位落实“规定”整改情况一并于3月20日前文字报市商务局安全生产办公室。


北京市商务局安全生产办公室
二OO七年三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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