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国家计划委员会关于中国拍卖行业协会拍卖师培训等收费标准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8-04-29 生效日期: 1998-05-01
发布部门: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
发布文号: 计司收费函[1998]41号
国家国内贸易局市场建设管理司: 
  你司《关于重新给中国拍卖行业协会核定收费标准的请示》(司发市综字〔1998〕9号)收悉。经研究,现将中国拍卖行业协会拍卖师培训等收费标准重新核定如下: 
  一、拍卖师培训费(含讲课费、外地教师聘用费、教材费、场地租用费、其它杂费等)按每人每天不超过100元计收。 
  二、报名考试费(含试卷、准考证、阅卷费、考场租用费等)按每人次80元计收。 
  三、注册费:首次注册20元/人,再次注册(每年一次)10元/人。 
  四、拍卖师执业资格证书费10元/证。 
  上述各项收费标准自1998年5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两年。有效期满,按规定重新报批。 
 
 
一九九八年四月二十九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044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