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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事厅关于加强人才市场招聘会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02-28 生效日期: 2007-02-28
发布部门: 广东省人事厅
发布文号: 粤人发[2007]79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事局,省直有关单位:
  节后已进入大中专毕业生就(择)业的高峰期,为了确保人才市场安全,现就有关问题紧急通知如下:
  一、各级政府人事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加大监管力度,采取有力措施,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要充分发挥依法批准设立的常设型人才市场和毕业生就业市场在毕业生就(择)业中介工作的平台作用,鼓励在固定的常设型人才市场和毕业生就业市场举办分专业的专场招聘会,增强招聘会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推动高校毕业生就业。严格控制举办集市型人才招聘会(含各类人才交流会或毕业生供需见面会,下同),凡举办集市型人才招聘会,必须具备安全设施和粤人发(2003)85号文件规定的资质条件,并按规定和程序申请获得批准后方能举办。
  二、常设型人才市场要严格执行《广东省人才市场管理条例》、《广东省属企业及中央驻粤分支机构安全生产监管办法》(粤府办(2005)7号)、《广东省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03)48号),建立和完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明确分工,责任到人,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三、各级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中心及各类人才中介机构举办旨在促进毕业生就业的招聘会或者毕业生专场招聘会(含毕业生交流会、供需见面会等),应届毕业生和暂缓就业毕业生凭学生证或暂缓就业证明免费进场应聘,招聘会举办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他们进场,招聘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毕业生和暂缓就业毕业生收取就业押金或其它费用。
  四、招聘会主办方要切实履行职责,严格把好进场招聘单位资质关,防止未经工商注册登记的用人单位及虚假信息进入招聘现场,扰乱正常的招聘秩序。
  五、各级政府人事部门要设立监管投诉电话,并在当地主要媒体上向社会公布,便于监督管理。工作时间内必须有人值守投诉电话。收到投诉,必须及时查处,处理结果向投诉者反馈或在媒体上公布。省人事厅监管投诉电话:020-83133951。

广东省人事厅??
二〇〇七年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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