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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统计局《关于加强统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04-13 生效日期: 2007-04-13
发布部门: 海南省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三府办[2007]51号

镇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统计局《关于加强统计工作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七年四月十三日

关于加强统计工作的意见三亚市统计局


  统计是国家实行科学决策和科学管理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是党和政府认识国情国力、制订国策和计划的重要依据。为了加强我市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客观性,充分发挥统计在经济管理和社会事务中的作用,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领导,提高对统计工作的认识
  统计是认识社会的一个重要手段。经济越发达,越需要加强统计工作。经济越搞活,越需要发挥统计监督作用。各镇(区)和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对统计工作的领导,提高对统计工作的认识,切实抓好统计队伍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业务建设。同时,加强对统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提高责任感和光荣感,并帮助他们解决工作、学习和生活中的困难。
  二、强化统计执法,明确违法责任
  如实提供国家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赋予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以及在我国境内的外资、中外合资和中外合作经营单位的责任和义务。任何统计调查对象都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报、虚报、瞒报、伪造、篡改统计资料。各镇(区)和各单位的领导人不得干预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如实提供统计资料,不得自行修改统计资料;计算方法、数据来源有错误或者不准确,应依照国家统计制度核实订正,不得强令统计机构、统计人员篡改统计资料。
  对拒报、虚报、瞒报、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的单位和个人,对行政干预、修改或强令统计机构、统计人员修改统计资料的领导人,要追究行政责任,并依法给予处罚。
  市统计部门要配备专职人员加强统计法规检查工作,并依据统计法法规对违法案件进行查处。各镇(区)和各单位要大力支持统计执法工作。
  市委宣传部、市统计局、市监察局、市司法局和新闻媒体要广泛开展统计法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社会的统计法制观念。
  三、加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指标统计工作
  为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构建和谐三亚,促进三亚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全面、准确、及时地反映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根据修订后的《海南省市县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指标考核办法》(琼办发[2006]39号)文件精神,市政府决定加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指标统计工作,并按《三亚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指标统计制度》和《2007年三亚市经济和社会进步主要任务和责任分解表》由市统计局负责组织实施。
  《三亚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指标统计制度》包括经济发展指标、社会进步指标、可持续发展指标等三方面内容。《三亚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指标统计制度》为月报或季报。各有关单位务必坚持实事求是,按时如实填报相关指标并于月或季度后15天前上报市统计局,市统计局于月或季后25日前汇总上报市委、市政府。凡有考核指标报送任务的单位,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其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如因报送不及时影响考核工作的,将追究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负责人的责任。
  四、完善统计基层基础工作,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总体上要求实现:健全基层统计网络,建立和完善原始记录、统计台帐、综合台帐和统计制度,推进基层基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提高基层统计整体水平,确保源头数据质量,为各级政府和企业单位加强管理和进行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和咨询服务。因此,各镇(区)和各单位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统计制度的规定,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中心,切实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并及时如实向市统计局报送本部门、本单位月、季、年度统计资料,以便市统计局进行汇总、核算。
  五、建立基本单位名录库更新制度
  建立全国基本单位名录更新制度是国家进行宏观经济管理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对于整合行政资源、降低行政成本和提高行政效率等都具有非常重要意义。
  国家统计局(国统字[2005]91号)文件明确规定:由国家统计局、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民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建立全国基本单位名录更新制度。因此,上述部门一定要按照《全国基本单位名录更新制度》要求,切实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市统计局把此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好抓实。
  基本单位名录信息资源,由上述有关部门共享,仅供内部使用。
  六、加强统计现代化建设,尽快实现信息互动、资源共享
  加强统计现代化建设,用现代信息技术装备统计部门,建立起国民经济数据库体系,大规模、高效率、深层次、全方位地开发利用统计信息资源,尽快实现信息互动、资源共享,是我市统计现代化建设的目标。因此,必须逐步实现统计指标体系完整化,统计分类标准化,统计调查工作科学化,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统计计算和数据传输技术现代化,统计服务优质化。建设以统计综合数据库为依托,方便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查询的公共信息数据库系统,有效地整合统计资源。
  七、规范宏观统计数据和经济发展情况报送发布工作
  宏观统计数据对国民经济和社会、科技的发展具有重要的导向作用,公布和使用统计数据必须严肃、慎重。市统计局是综合性宏观统计数据的管理部门,任何单位和个人公布和使用全区域性的经济、社会、科技发展数据,都必须以统计部门的数据为准。擅自公布和使用不经过市统计局核实的数据,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单位领导或当事人的责任。
  统计工作要为各级政府决策、行业管理以及社会和市场服务。我局将严格按照三府办[2005]84号文件规定,认真做好宏观统计数据和经济发展情况报送发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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