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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市绿化委员会郑州市2007年全民义务植树及造林绿化工作方案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02-06 生效日期: 2007-02-06
发布部门: 河南省郑州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郑政文[2007]2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市绿化委员会制订的《郑州市2007年全民义务植树及造林绿化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七年二月九日

郑州市2007年全民义务植树及造林绿化工作方案


  2007年郑州市全民义务植树及造林绿化工作要以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省八次党代会、市九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部署,以优化人居环境、建设“生态郑州”为目标,以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为载体,创新机制、强化措施、加大投入、突出重点、打造亮点,全力推进森林生态城建设,实现我市造林绿化事业跨越式发展。
  一、主要工作
  (一)强力推进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工作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的决定》(郑发(2006)5号)的部署,2007年是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工作攻坚克难的关键时期,是迎接全国绿化委员会考核验收的紧要关头。今年郑州市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工作要按照全国绿化委员会的要求,结合《郑州森林生态城总体规划》,调动全社会的力量,推进城乡绿化一体化发展,努力实现“城市园林化、郊区森林化、道路林荫化、庭院花园化”的建设目标,全面达到“全国绿化模范城市”的各项指标,通过全国绿化模范城市验收。
  2007年我市的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工作要进一步加快步伐、务求实效,着力做好七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组织开展以“争创全国绿化模范城市,构建和谐郑州”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使爱绿、护绿成为人们的自觉行动,形成“创模”工作的广泛群众基础;二是要在城市交通要道、商业繁华区、人群聚集区设立一批宣传造林绿化、义务植树及“创模”工作的公益广告牌,城市的主要地段,要通过更新改造等形式,提高“创模”公益广告的比重;三是各级、各部门要成立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办公室,充实机构力量,安排固定的办公地点和工作经费,按照我市2007年的“创模”工作目标,明确责任、落实任务,把任务分级落实到具体部门,认真完成辖区内新建绿地、单位(居住区)绿化达标等工作任务;四是认真组织搞好城乡绿化情况全面普查工作;五是林业、园林、交通、水利、环保等部门通过实施大环境绿化和环保工程,完成城区主要干道和游园绿化的升级改造,提高城市立体绿化水平,积极推进“创模”活动所涉及的道路、乡镇、村庄的绿化升级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努力提高城市绿化水平,改善城市环境;六是加强全市古树名木保护工作;七是精心安排,做好“创模”迎检工作。通过各级、各部门的大力协作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圆满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确保顺利通过全国绿化模范城市验收。
  (二)深入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
  2007年郑州市全民义务植树工作要以“争创全国绿化模范城市,构建和谐郑州”为主题,结合我市森林生态城建设工程,推行义务植树基地化,完善管理制度,落实责任,丰富形式,把义务植树活动进一步引向深入。2007年全市计划安排义务植树工353万人次,其中市区60万人次。为提高义务植树成效,确保成活率,2007年的义务植树活动主要安排在义务植树基地进行。义务植树基地要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和造林任务,结合森林生态城工程建设,坚持以质量为中心,尊重自然规律,适地适树,树种林种结构合理,有长期固定的责任单位、责任人,实行包栽、包活、包管护责任制,确保基地植树成活率在85%以上,义务植树基地要设置永久性标志。针对各类社会人群的不同特点,公民履行植树义务的方式要多样化,除组织适龄公民直接参加植树劳动外,不能直接参加植树劳动履行义务的公民可以通过以资代劳、绿地养护、古树名木养护等方式履行义务;鼓励大专院校、中小学生参加力所能及的植树或爱绿、护绿宣传活动。植树节期间,各级绿化委员会在组织安排好义务植树活动的同时,要精心策划、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有意义的植纪念树、造专题林活动,不断丰富和发展义务植树的形式。通过采取一系列新形式、新手段,“以点带面”,推动我市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快速、健康发展。
  各级绿化委员会办公室要按照《郑州市全民义务植树实施办法》的规定,充分发挥监督、管理职能,加强义务植树行政管理,严格义务植树属地管理和尽责情况考核制度,建立健全义务植树任务通知书制度和义务植树登记卡制度,建立管理档案;强化乡镇政府实施义务植树的职能,推动农村义务植树活动顺利开展;加大对无故不履行植树义务的单位的处罚力度,进一步提高义务植树单位的责任意识。
  (三)实现全市林业跨越式发展
  为加快推进生态建设工程建设步伐,根据生态建设工程跨越式发展实施方案和《郑州森林生态城总体规划》,2007年全市林业跨越式发展要以五大森林组团为依托,以北部、西北部沿黄风沙源区,东部、东南部沙化区,南部、西南部、西部沟壑水土流失区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沙、荒坡、荒滩等生态脆弱部位为重点,加强生态治理及近郊道路绿化。在全面完成国家和省下达的重点工程造林任务的基础上,完成新造林13613.3333公顷,其中森林生态城工程造林11080公顷,森林生态城以外区域造林2533.3333公顷;完成20个林业生态村建设任务;完成封山育林3333.3333公顷;完成工程补植补造4300公顷;完成平原林网完善提高4000公顷;完成森林生态城区域外县乡通道绿化260公里。
  (四)建设精品绿地,全面提高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水平
  2007年城市园林绿化工作,要以加强城市生态环境建设、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以增加公共绿地面积为工作重点,以精细化管理为手段,以提高园林园艺水平为主线,以“绿城”变“花城”建设为突破口,认真落实《〈郑州市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全面提高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管理水平,努力推进我市园林绿化事业跨越式发展。具体任务是:新增绿地300万平方米,新植乔木15万株,月季50万株,立体绿化50万株;各区新建游园20个;抓好植物公园建设,在做好各项前期准备的基础上,争取开工建设西流湖公园、商城遗址公园、青少年公园、北环公园;强力推进“绿城”变“花城”工作,打造一批观花观叶大道和各具特色的花卉园区;做好绿城广场、文博广场(环保主题公园)及动物园部分设施的改造;突出特色,改造人民公园、碧沙岗公园、紫荆山公园等景点;抓好郑汴一体化城市快速路绿化建设;抓好重要节日、重大活动的摆花工作,全年摆花不少于300万盆,特别是要做好中博会的摆花工作;在做好绿地系统普查,摸清我市城市园林绿化底数的基础上,按照城市总体规划修编意见,修编《郑州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制定方案并启动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工作。
  继续抓好园林绿化管理养护工作,推进公园、游园、广场、道路绿化整治和精细化管理达标工作,打造出更多更好的靓点区域和精品示范道路。进一步深化管养模式改革,同时加强对中州大道已完工的绿化工程和已实施招投标管理的道路绿化及区管绿地的监管工作。抓好衰枯法桐复壮技术推广、月季品种资源的收集保护及引种推广、优良地被植物和彩叶行道树的引种驯化和技术推广以及园林植物病虫害防治等工作。
  (五)加强部门绿化
  各级、各部门要按照造林绿化实行部门和单位分工,充分发挥行业优势,根据自身特点和实际情况,认真研究提高部门绿化的有效方法,健全组织机构,加强领导,建立目标责任制,加大资金投入,千方百计增加绿化量,努力提高本系统、本部门属地绿化美化的质量和水平。通过争创“花园式单位”、“园式居住区”和河南省绿化模范县(市)、模范乡(镇)、模范单位等活动,促进系统、部门、居住区绿化向高档次、高品位迈进,从而推动我市绿化工作的蓬勃发展。
  2007年,郑州市绿化委员会将对已被命名为“花园式单位”和“园林式居住区”的单位进行复查,以与群众生活关系密切的居住小区绿化面积是否达到国家规定的绿地标准为重点,对于占用绿地、缺乏管理的单位,要求其补种补植或采取异地绿化的形式,完成与所缺绿化面积相当的绿化任务,对于限期不整改或整改达不到标准的,将上报市政府撤销其荣誉称号,并予以通报。
  二、主要措施
  (一)抓好宣传发动,强化绿化意识
  宣传发动是搞好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和各项绿化工作的重要环节,也是提高广大市民生态建设意识和责任的主要举措。各级绿化委员会要抓住当前我市绿化发展的大好时机,进一步加大绿化宣传力度,在宣传的广度和深度上,在形式和方法上下功夫,加强针对性,增强适应性,提高有效性。紧紧围绕省会郑州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和全国文明城市活动,突出公民生态道德宣传教育,尤其要强化青少年的生态意识,在全社会树立起良好的生态道德风尚;大张旗鼓地宣传郑州森林生态城建设,宣传绿化模范单位和先进个人的事迹,教育和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绿化建设;深入宣传我市关于生态城市建设的一系列优惠政策,吸引和鼓励各种投资主体参与造林绿化,最广泛地把社会各方面力量动员起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要开辟专栏,积极报道,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对破坏造林绿化的大要案查处情况进行追踪报道,使群众了解国家在绿化管护方面的政策、法规,形成执法、守法、用法的局面;要利用发放“倡仪书”、“告知书”、发行明信片、建立社区“绿化宣传栏”、宣传长廊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宣传义务植树的法定性、公益性、义务性,使适龄公民能正确认识和理解义务植树是自己应尽的法定义务,是一种光荣责任,无故不履行义务是一种违法行为,以提高广大适龄公民参加义务植树的自觉性。
  (二)落实政策,加大投入
  资金投入是造林绿化的重要保障。首先是各级政府要加大造林绿化投入,要把森林生态城和创模绿化重点工程建设、管理投资纳入财政预算,并予以优先安排保证。国家、省和市林业重点工程规定的配套资金,要保证及时足额落实到位。2007年市财政将安排3亿元用于造林绿化,各县(市)、区按比例承担的部分必须配套到位。其次是要落实林业政策,广泛吸纳社会资金投入造林绿化。对不便到义务植树基地尽义务植树责任的单位或个人,要按照《郑州市全民义务植树实施办法》和市绿化委员会的有关规定,交纳义务植树绿化费;对城市房地产开发,凡绿地率和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不达标的,要按照异地补绿的办法,到指定地点进行补绿。第三是要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吸引更多的企业到郑州来投资造林,发展绿色产业。各级都要为他们提供良好的创业环境,对承包生态林建设和进行林业产业开发的,只要是纳入规划达到标准的,都要给予补助和奖励。
  (三)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各级、各部门要把造林绿化工作纳入重要议程,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科学分工,明确责任。要建立严格的考核制度,分块、逐级签订造林绿化工作责任状,明确任务,严格考核,建立领导干部任期绿化目标责任制,健全重点绿化工程领导分工负责制,将绿化工作纳入政府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各级领导要深入实际,认真调查研究,及时协调解决造林绿化工作中的问题,在资金、用地、管理等方面搞好协调,抓好落实。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分工和职责,大力支持造林绿化工作,特别是金融、税务、财政、人事等部门,对造林绿化发展予以信贷、贴息、减轻税费负担和人才保障等政策扶持。各级造林绿化部门要适应新形势下绿化发展的新要求,转变职能,强化执法监督和公共服务,加强督促检查和技术指导,切实履行组织全市人民植树造林、美化家园的职责。
  (四)突出重点,加快进度
  2007年是建设森林生态城和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的关键之年、攻坚之年。因此,各县(市)、区和各有关部门,必须统一组织,统一规划,突出重点,整体推进。要紧紧围绕森林生态城建设和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这两大目标,突出抓好重点生态工程建设,要抢抓时机,强化质量,加快进度。有关部门要组成造林督查组,分赴各县(市)、区督促检查,及时掌握造林进展情况,对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总结推广,对行动迟缓的,加大督促指导力度,确保2007年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和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创建任务的圆满完成。
  (五)科学栽植,提高质量
  要重视和依靠科学技术,搞好规划设计、工程施工、选种育苗、栽培管护等工作,要加强科学研究,提高造林绿化的科技含量。要尊重客观规律,从当地实际情况出发,因地制宜地搞好造林绿化,形成各具特色的绿化风格。要全面分析当地的气候、地形、地貌、植被、水源和物种等条件和特点,科学地确定造林绿化方案,逐步形成功能完善、结构合理、分布均匀的城乡绿化系统。要因地制宜确定植物种植结构,进行植物新品种的研究和培育,积极引进能够适应本地区生长发育的常青、园林绿化植物,在优先考虑生态效益的前提下,要与经济效益相结合,发挥生态的产业效应。纳入退耕还林、土地整理、农业产业化基地建设、扶贫开发等项目工程实施的造林绿化,苗木选择要符合项目要求。要特别重视城乡绿地系统生物多样性的研究,要注重区域性物种保护与开发,强化植物育种及引进培育实验,加强植物病虫害防治研究,积极推广植树造林实用新技术,确保造林绿化质量,提高城乡绿地的存活率。要重视提高城乡绿化设计水平,积极探索和使用绿化工程设计的先进技术和适用方法,力求布局合理、功能齐全、造型丰富、四季常青,集生态效益、景观效益、经济效益于一体。
  (六)强化管理,确保成效
  各地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城市绿化和森林管护的法律法规。同时,要适应加快城乡造林绿化工作的需要,出台造林绿化管理办法,使以森林生态城建设为主体的城乡绿化及管理工作有章可循。要提前做好春季抗旱保活的准备,加强后期管护,确保新植树苗能够成活。要大力开展封山育林,全面推行林木采伐许可证制度,集体所有林木和个体成片林砍伐必须经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审批。加大绿化林地管护力度,严格执行征占用绿化林地审批、植被恢复制度。加强森林防火,开展林木病虫害测报和防治检疫工作,保护现有绿化成果。建立举报破坏绿化、毁林开荒有奖制度,严厉打击各种乱砍乱伐、乱占林地等各种破坏森林资源的活动,保障森林生态城建设顺利实施和造林绿化事业的稳步发展。

市绿化委员会
二00七年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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