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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01-10 生效日期: 2007-01-10
发布部门: 江西省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洪府发[2007]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关于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的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照此执行。

二○○七年一月十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的工作方案


  饮用水是人类生存的基本需求,饮用水安全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取得显著成效,饮用水水质达标率达99%以上,但仍然存在一些污染饮用水源的现象。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5]45号)精神,认真贯彻实施《江西省生活饮用水水源污染防治办法》和《南昌市赣江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确保人民群众喝上干净水,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充分认识保障饮用水安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做好饮用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工作,以保障饮用水水源的水量、水质安全为目标,以饮用水水源地的建设、保护、涵养为核心,建立城市饮用水水源地监测预警与安全应急机制,确保饮水水源水量充足、水质优良和水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保证饮用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和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落实到位,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黄春平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陈中漳  市创建办常务副主任
      申少平  市环保局局长
  成 员:胡道虬  市创建办
      袁永昌  市环保局
      黄清玉  市监察局
      涂建平  市发改委
      詹水发  市经贸委
      樊松廷  市工商局
      刘宗光  市司法局
      马世国  市公安局
      周国龙  市政府法制办
      陈以荻  市财政局
      孙群力  市安管局
      宋亮生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陈安安  市市政公用局
      万广玉  市水利局
      宋顺有  市卫生局
      施晓兰  市市容局
      邓锦辉  市园林局
      吴毛俚  市交通局
      杨保根  南昌县政府
      陈 翔  新建县政府
      王 帆  进贤县政府
      袁一旦  安义县政府
      黄国农  东湖区政府
      王 强  西湖区政府
      孙乐水  青云谱区政府
      熊 杰  青山湖区政府
      吴官华  湾里区政府
      郭 毅  红谷滩新区管委会
      万文浩  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邬裕江  高新技术产业区管委会
      杨宏富  英雄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谌 伟  江西桑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李 明  南昌水业集团供水公司
  三、工作目标
  (一)近期目标
  合理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依法实施饮用水源保护区制度,对影响饮用水水源的污染进行清理整治,确保城乡饮水安全。
  (二)远期目标
  把城乡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将饮用水源环境保护纳入城镇总体规划和水污染防治规划,切实做好饮用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工作,因地制宜加强水源保护区安全防护、生态修复和水源涵养建设,提高水环境质量监测分析和水污染事故应急监控能力,实行饮用水源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确保饮水水源水量充足、水质优良和水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
  四、主要内容
  (一)立即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工作
  按照科学性、可操作性的原则,编制全市范围内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地表和地下)环境保护规划。总体规划期为2006一2020年,分为近、中、远期三个阶段。
  近期目标(2010年)。基本解决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问题,基本控制影响水源地安全的区域水土流失,大幅减少进入水源地水域的泥沙,初步恢复水源涵养能力;水质达到饮用水水源的水质功能标准,水量和供水保证率满足供水目标要求。
  中期目标(2015年)。全面解决城市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问题。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得到有效保护,城市应急水源储备水平显著提高。水源区水土流失得到控制,全面恢复和保障水源涵养能力,满足全面实现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对饮用水安全的要求。
  远期目标(2020年)。巩固城市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工作成果,满足较发达社会对饮用水安全的要求。
  牵头部门:市环保局
  完成时间:2007年6月
  (二)认真组织开展饮用水安全保障规划编制工作
  结合我市水资源情况,按照城乡统筹、合理布局、防治并重、综合治理、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的原则,组织编制饮用水安全保障规划。明确饮用水安全保障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并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通过合理保护和配置水资源,大力防治水污染、开展城乡供水工程建设、推行节约用水和加强监督管理等措施,确保城乡居民饮用水安全。
  牵头部门:市环保局
  协同部门:市规划局
  完成时间:2007年6月
  (三)切实加强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
  1、各县、区、开发区开展划定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工作
  严格按照《江西省生活饮用水水源污染防治办法》要求,划定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已设置的排污口和其他污染源进行排查和限期整改,切实保障居民用水安全。
  牵头部门: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间:划定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2007年6月
  取缔一类保护区排污口---2006年12月
  其他污染源整改--2007年6月
  2、加快推进赣江饮用水源保护区水环境整治
  (1)禁止向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排污,禁止新建、扩建向二级保护区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
  牵头部门:市规划局
  协同部门:市建委、市发改委、市经贸委、市环保局
  (2)清理饮用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内开采和销售沙石点和沙石码头,迁移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南昌水利码头、粮食码头、水政码头、防汛码头、鱼目山油库码头和南昌港。
  牵头部门:市水利局
  协同部门:市规划局、市水利局、市交通局、市环保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水上公安分局、西湖区政府、东湖区政府
  完成时间:清理饮用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内开采和销售沙石点和沙石码头---2006年12月
  迁移水利码头、粮食码头、水政码头、防汛码头、鱼目山油库码头--2006年12月
  迁移南昌港---2008年12月
  (3)加强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取水口上游1000米,下游100米范围内船舶运输的监控,任何船只不得停靠取水口附近。
  牵头部门:市交通局
  协同部门:市公安水上分局
  (4)禁止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利用船、趸从事餐饮活动,将洗尘渔港、长天一色餐饮船迁出饮用水源保护区。
  牵头部门:市规划局
  协同部门:市建委、市水利局、市交通局、市环保局、市行政执法局、市创建办、市水上公安分局、市公安交管局
  完成时间:2006年12月
  (5)禁止饮用水源地周边居民、游客和停泊船只向水体倾倒垃圾、粪便及排放污染物,及时清除水面及沿岸的垃圾和漂浮物。
  牵头部门:市市容局
  协同部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水利局、市交通局
  (6)江西造船厂、江西省航务管理局工程船厂、江西天和建设有限公司完成废水治理并改道排放。制订江西造船厂、江西省航务管理局工程船厂、江西天和建设有限公司远期搬迁计划。
  牵头部门:市水利局
  协同部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完成时间:2006年12月
  (7)朝阳水厂取水口上游800米处西湖区政府片区积水排涝口截污。
  牵头部门:市市政公用局
  完成时间:2006年12月
  (8)加快麦园垃圾处理场垃圾渗滤液治理工程进度。牵头部门:市市容局
  完成时间:2007年2月
  (9)实施双港水厂取水口向赣江大桥上游迁移工程,消除双港水厂取水水质的污染。
  牵头部门:南昌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完成时间:2007年5月
  (10)在饮用水源一、二级保护区设置界桩、宣传标志牌和护堤绿化隔离带,在各水厂取水口设置围网。
  牵头部门:南昌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南昌铁路局
  完成时间:2007年6月
  (11)对经新洲闸进入赣江的抚河故道、经六孔闸进入赣江的瀛上河沿线截污、清淤,使抚河故道、瀛上河水质达到Ⅲ类标准,改善下正街水厂、双港水厂源水水质,确保饮用水安全。
  牵头部门:市市政公用局
  完成时间:2007年12月
  (四)加强饮用水安全监督管理
  加强对饮用水水源、水厂供水和用水点的水质监测,对取水、制水、供水实施全过程管理。供水企业要建立以水质为核心的质量管理体系,完善检测数据的统计分析和报表制度,积极采用水质在线检测技术和设备,并与环保部门联网,提高检测水平和快速反映能力。完善生活饮用水源水质自动监测系统,定期发布生活饮用水源水质信息。加强农村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工作,建立农村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点。
  1、供水企业在线检测:
  牵头部门:南昌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南昌铁路局
  完成时间:2006年12月
  2、饮用水源水质信息发布:
  牵头部门:市环保局
  3、农村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
  牵头部门:市卫生局
  协同部门:市爱卫会
  完成时间:2006年12月
  (五)建立饮用水安全保障应急机制
  建立城市供水安全储备,规划建设城市备用水源,制订特殊情况下区域水资源配置和供水联合调度方案。制定饮用水安全保障应急预案,成立应急指挥机构,建立人员、技术和物质保障系统,形成有效的预警和应急救援机制。
  牵头部门:市环保局
  完成时间:2007年6月
  五、工作要求和主要措施
  南昌市饮用水源污染防治工作,要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将保障饮用水源安全、维护群众身体健康作为首要任务,以恢复和改善水体功能为目标,加大综合治理和保护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进一步加强对饮用水源污染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饮用水源污染防治各项工作的有效开展。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落实层级责任制,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
  (二)部门联动,协调配合 
  饮用水源污染防治工作涉及面广,需要各职能部门、县区政府和相关单位整体联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各职能部门在专项整治工作中,要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态度坚决、行动果断。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开辟专栏专题,增强全社会对保障饮用水安全必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对所有重点整治项目在媒体上进行公示,让大众成为参与者和监督者。
  (四)跟踪督办,领导督察
  保护饮用水水源是我市当前和今后工作的重中之重,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推动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创建和让群众喝上放心水的具体表现,各单位、各部门必须依法行政、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相互配合,将饮用水水源保护各项工作抓实抓好。市政府将建立领导督察机制,对饮用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和完成情况进行跟踪督察和调度协调。对各职能部门和县区、开发区政府及其主要责任人不积极履行职责,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将按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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