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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民政厅关于河南省黄金协会专职工作人员职数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04-05 生效日期: 2007-04-05
发布部门: 河南省民政厅
发布文号: 豫民函[2007]47号
河南省黄金协会:
  你会《关于申请协会专职工作人员职数的报告》(豫金协字(2007)01号)收悉。根据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民政厅、河南省人事厅、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民间组织党的建设和人事劳动保障管理工作的通知》(豫民管(2003)20号)精神,经研究,同意你会设置专职工作人员职数6人,其人事管理和工资、福利待遇、失业保险及基本医疗保险等,按豫民管(2003)20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你会专职工作人员的配备情况须报省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局备案。

此复。

河南省民政厅
二○○七年四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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