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青海省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西宁市气象局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01-22 生效日期: 2007-01-22
发布部门: 青海省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宁政办[2007]15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局、委、办:由市气象局制定的《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七年一月二十二日

西宁市气象局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实施方案


  为了扎实推进气象为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工作,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气象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的重要意义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中央、国务院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需求采取的一项支农惠农的重大举措,集中代表了广大农牧民的根本利益。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是新时期“三农”工作的行动纲领和目标。“十五”以来,我市“三农”工作紧紧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的目标,加大结构调整力度,狠抓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突出科技创新,农业经济得到了长足发展。我市是气象灾害频繁发生的地区,在影响我市农业发展的不利因素中气象灾害仍是一个制约农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的重要因素,干旱、洪涝、冰雹霜冻、雷电等灾害每年均有发生,加之高寒、干旱水热条件差等气候特点,使得分布在浅山、脑山地区的70%以上的农田“靠天吃饭”,农业生产能力低下。
  我市气象部门自成立以来,十分重视为“三农”服务,每年在提高农牧业灾害性天气的预警、预报能力基础上,有针对性的在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提供准确及时的气象服务。同时,利用现有条件,大力开展人工增雨和防雹作业,为促进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提高发挥了积极作用,产生了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但是,当前我市气象事业发展还远不能满足气象为“三农”服务的需求,特别是气象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缺乏必要的经济支持,严重制约着气象为新农村建设服务工作的发展。因此,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必须要以《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气象事业发展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和《青海省气象局关于推进气象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为指导,充分认识当前加强气象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统一思想,加强领导,找准气象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的切入点,明确任务,积极探索,扎实工作,充分发挥气象工作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应有作用。
  二、我市气象工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的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结合“公共气象、安全气象、资源气象”的发展观和“家富、村美、民乐、人和”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求,立足气象工作实际,着力加强气象现代化建设,夯实气象服务基础,加强自主创新,深化改革,突出重点,兼顾全面,努力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总体目标
  “十一五”时期,我市气象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要实现的总体目标是:以农村经济建设持续、协调、健康发展服务为中心,以广大农民的服务需求为重点,依靠气象科技进步,加强气象为新农村服务的工程建设,不断提升农牧业气象灾害的监测、预警、预报、预测水平,增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能力,合理开发农牧业气候资源,努力使气象信息进村入户,大力开展农业气象技术推广,提高农民气象科技素质,提升农业科学趋利避害、防灾减灾的能力,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争取使我市农牧业发展走在全省前列。
  三、积极推进气象为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工程的建设
  (一)建设西宁灾害性天气预警系统,提高农业气象灾害监测、预警、预报、预测能力
  西宁市地处青藏高原东部边缘,属大陆高原半干旱气候,由于其复杂的地形,使得辖区内气候特点差异较大,降水等时空分布极不均匀,灾害性天气种类较多、出现频率高、分布区域广。而目前全市仅有7个观测站点,其中3个还是近两年在经济开发区、城南新区和多巴高原体育训练基地建设的自动气象站,湟水河流域、大通河流域等气象灾害的关键区和敏感区缺少观测站点,观测站点的分布不合理,远不能满足对灾害性天气监测的需要。
  西宁市灾害性天气预警系统建设,要按照集约化原则,逐步以国家基本探测网为基础,建立多层次多来源、多种类的现代化气象综合探测体系;利用国家公用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现代化程度更高的气象通信网络系统;按照新的气象业务体制要求,建设以提高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预报、预测能力为中心的灾害性天气预警系统。
  中心的灾害性天气预警系统。区等重点区域,增设9个自动化、无人值守的区域天气观测站60个自动单雨量站4个土壤水分监测站6个闪电定位监测站和一个车载式移动气象站。建设从西宁市气象台连接各观测站点的抗干扰、低误码、低故障率的高速气象信息传输网络。建设以西宁市气象台为中心,以数值预报为基础的信息采集、加工、分析、预报、预警和信息共享的业务平台。
  技术路线:依托国家观测站网和建设的区域天技术路线:依托国家观测站网和建设的区域天测站和移动气象监测站,充分利用西宁市新一代天气雷达及农林等相关行业的现有观测资料,加强对气象灾害的监测,逐步提高气象灾害的监测水平。在此基础上,加强灾害性天气及次生灾害发生发展规律研究,利用新技术、新方法开发针对灾害性天气的本地化、短时临近预报工具,建立灾害性天气及次生灾害客观经营预报系统,制作发布灾害性天气落区的临近预报。此系统建成后,应可实现灾害性天气及次生灾害的预警、预报产品的加工,预警、预报信息的发布与服务,应急指挥调度,气象信息共享等功能。使我市的气象灾害预报、预警水平大幅度提高。
  (二)优化生态农业气象服务工作,为合理开发利用气候资源提供科技支撑
  具体目标:优化改进生态气象监测手段和监测方法,拓宽监测品种和领域。与各农牧业生产主管部门、农业技术推广试验主管部门合作建设节约型和生态型农牧试验生产基地,把资源优势变为竞争优势,实现资源利用最大化、最优化,提高农牧业的竞争力。
  技术路线:充分发挥布设在我市的一个生态与农业气象重点监测站2个生态与农业气象一般监农业气象重点监测站2个生态与农业气象一般监作物的农业气象情报观测范围和力度。充分利用上级农业气象监测服务产品,加强科研工作,不断提高农作物生育期、产量和病虫害预报服务水平。在统筹规划的基础上,由农业主管单位牵头负责,西宁市气象局提供技术支持,建设分布在不同地区的3~5个试验研究基地,大力开展具有地域特色的名、特、优农产品及反季节蔬菜等非常规农作物品种的种植试验研究;开展精细化的农业气候区划,加强成熟的适用技术示范和培训推广工作,努力为农牧业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提供跟踪服务,提高农牧民应用气象科技的技术水平。
  (三)加大人工防雹和增雨力度,为农业生产保驾护航
  西宁市气候具有降水量小、蒸发量大,且降水时空分布不均匀,几乎每年都存在土壤保墒差,春季干旱严重等现象。而每年雷雨季节,冰雹灾害频繁发生,更是严重影响着农业生产。西宁市气象局在青海省气象局的支持下,每年都因地制宜地开展春季焰弹和人工增雨工作,各县也都在夏季组织高炮人工防雹工作,加之全省飞机人工增雨作业在城市产生的效果,一定程度上对缓解旱情、防雹减灾起到了积极作用。但由于我市地处省会城市的特殊地理位置,作业空域时间不足等限制,人工增雨的手段单一,高炮防雹也难以根据需要随时开展作业。因此,需不断改进作业手段、作业方法,提高作业的科技含量。
  具体目标:建立设计合理、指挥科学、作业规范、评估准确、多方位服务的人工影响天气体系,不断改进作业手段,合理调整炮点布局,引进先进的作业手段,积极扩大人工影响天气的作业规模,提高作业效益。
  技术路线:依托青海省开展的空中水资源开发方法和技术的研究成果,购置车载移动雷达探测系统,建立健全我市人工影响天气综合监测、催化作业信息传输、作业指挥与效果评估系统,科学制定我市人工影响天气的长期规划。在实施人工增雨作业中,在继续有计划地组织“焰弹”增雨作业的同时,购置移动火箭发射装置,根据雷达实时探测信息,在湟水河、大通河流域等重要地区,抓住一切有利时机开展作业,除春季开展作业外,在秋、冬季节也积极开展人工增雨作业工作,最大程度增加土壤墒情。在防空作业中,应根据研究成果,合理调整炮点布局,并充分利用移动火箭发射装置,尽可能扩大雹控区面积,根据移动雷达实时探测信息开展作业,使雹灾的损失降到最低。
  (四)加强信息网络建设,推动农村经济发展
  在开展农业对气象服务的需求调查中发现,各类信息不能及时传达到农民手中,广大农民不能掌握最新的气象信息,特别是不能及时掌握灾害性、关键性、转折性天气预报预警信息是反映最普遍和最强烈的问题。另外,现有的农业信息也存在客观指导多,基层服务少,上网信息多,加工处理少,领导参阅多,农民使用少的“三多三少”状况,已不能适应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因此,要利用现有的公众信息传输渠道及时将各类信息传送到农村牧区,充分发挥包括气象信息在内的各类信息在指导生产、防灾减灾中的作用。
  具体目标:建设一个综合性强,运行体制完善,面向基层服务的农村经济信息网和与之配套的基层信息员队伍。综合加工各类适用的新技术推广、病虫害防治、市场供求、农业气象应用、气象灾害预报、预警等信息。
  技术路线:由西宁市气象局牵头,依托气象部门现有的省、市、县三级气象通讯网络,组建一个综合性强、运行体制完善、集中统一领导、面向农村、农民服务的连通市、县二级的农村经济信息网,并利用公共数据传输系统向全市各乡(镇)和村传输服务信息,使所有涉农部门、单位均实现信息共享,所有部门的服务信息产品均通过经济信息网发布,使各类与农村生产和农民生活相关的信息能够及时“进村入户”,帮助广大农民逐渐由经验农业向信息农业转变。同时,由各级政府牵头组建一支由乡、村组成的基层信息员队伍,在对基层信息员进行相关培训的基础上,要求基层信息员通过“农经网”等渠道及时掌握各种信息,并负责将信息及时传达到农民中间。同时,要求基层信息员通过“农经网”等渠道及时向当地政府反馈农事活动中急需解决的问题,及时报送灾情等信息。
  (五)加大农村雷电防护体系的建设力度,努力减轻雷电灾害
  通过调研发现,由于地域广阔,防雷设施基础建设差,农民缺乏防雷意识,野外作业无雷电防护措施,农村成为防雷减灾管理的薄弱环节。雷电灾害频繁发生,特别是雷击造成的人员伤亡屡见不鲜。农村雷电灾害防御工作是涉及到农民切身利益的重要公共安全问题,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做好农村防雷工作,对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意义重大。
  具体目标:以人为本,利用现有的法律法规,加强对农村的防雷管理。利用现有的雷电防护技术,规范农村建筑防雷建设,利用现有设备,建立雷电灾害的监测和预警、发布机制,充分发挥基层气象信息员的作用,向农民宣传雷电防护知识和防护措施。
  技术路线:农村防雷工作,要把保护农民的生命安全作为首要任务。从保护人民生命安全的角度,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农村防雷工作。政府将农村防雷纳入政府安全生产管理范畴,完善管理机制,改变防雷管理部门监管疏漏状况,从源头上消除雷电灾害隐患。从建筑物设计、施工基础环节抓起,做到防雷装置与建筑物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同时投入使用。利用闪电定位系统、新一代天气雷达等设备,进行雷电灾害的监测和预警,通过农网、广播、电视“12121”电话咨询、基层信息员等多种渠道,在雷电发生前向各级政府通报雷电预警信息,通知广大农民群众事先采取雷电防护措施,及时做好雷电防护工作。加强对广大农民雷电科学知识的宣传,消除迷信。要通过各级政府部门和基层信息员,在农村广泛开展防雷知识宣传,提高农民防雷意识和雷电自我保护能力。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西宁市气象局成立气象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马志坚
  成员:朱海清、牛海顺、韩忠元、魏国志、汪建青、王田寿、达鸿魁、乔晓春、上官原
  领导小组下设气象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工作办公室,办公室挂靠西宁市气象局业务科,王田寿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气象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的日常工作,制定本地区、本单位气象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的周年方案、业务流程以及农牧业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建立责任制度,将气象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工作任务纳入到年底考核当中,抓落实、抓实效。
  (二)建立长效投入机制
  争取地方政府的支持,坚持完善气象双重计划财务体制,建立健全稳定增长的财政投入机制,力争把增强气象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能力建设纳入到财政预算,积极创造条件支持气象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
  (三)加强人才培训力度
  加强气象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的队伍建设,深入农村第一线调查研究和开展服务。利用现有条件增强气象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的业务力量,加强对基层气象信息员的生态、农业气象知识和技术培训。加强与相关部门(农业、林业等)的业务联系,相互交流,提高气象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的技术水平。
  (四)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
  进一步加强对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领导,完善市、县级管理机构职能,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在人工影响天气工作中的领导作用。争取地方财政加大投入力度,把人工影响天气经费和基本建设项目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加大对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科研投入,解决人工影响天气工作中存在的技术问题,促进作业水平的不断提高。加强技术协作,提高作业技术科技含量和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经济社会效益。加强人才培训力度,不断提高人工影响天气队伍整体素质,促进我市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全面发展。
  (五)进一步加强对雷电防护工作的监管力度
  完善管理机制,普及防雷知识,提高防雷意识积极做好雷电安全防护工作。加大气象法法规和气象科普知识的宣传力度,提高气象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在农村和广大农民中广泛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青海省气象条例》《西宁市防御雷电灾害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普法工作。紧密结合气象科技扶贫工作,大力开展农业气象科技下乡活动,深入田间地头对农民进行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气象科普宣传,指导农牧民开展农牧业生产活动,不断提高农民素质,确保气象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工作的有效开展。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774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