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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07年湖南省卫生工作要点》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02-03 生效日期: 2007-02-03
发布部门: 湖南省卫生厅
发布文号: 湘卫办发[2007]2号

各市、州卫生局,厅直各医疗卫生单位,厅机关各处室:
  现将《2007年湖南省卫生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OO七年二月三日

2007年湖南省卫生工作要点


  2007年全省卫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胡锦涛总书记就医疗卫生改革发展问题发表的重要讲话和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着眼于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卫生保健服务的目标,建设基本卫生保健制度,以推进农村卫生、社区卫生和公共卫生建设发展为重点,进一步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提高疾病预防控制、公共卫生监督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能力,加强重大传染病、地方病和职业病的预防控制,巩固和完善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继续改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条件,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积极推行和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加快发展城市社区医疗卫生服务,加强医院管理和医德医风建设,持续改进医院服务和医疗护理质量,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让人民群众满意,为构建和谐湖南、加快富民强省作出贡献。
  一、加强农村卫生工作,加快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
  认真贯彻国家《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制定并实施我省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调整卫生支出结构,加大农村卫生投入,加强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逐步完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加强农村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和管理,提高服务能力,充分发挥其在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中的龙头作用。重点抓好乡镇卫生院房屋、设备的配套建设,发挥其在农村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中的枢纽作用,年内完成450所乡镇卫生院项目建设任务,对2004~2006年建设过的乡镇卫生院进行建设效果评价;突出抓好乡镇卫生院能力建设和管理,制定乡镇卫生院管理制度和规范,规范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和财务管理,明确县市区卫生局及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在指导、督促乡镇卫生院改善管理中的职责,建立乡镇卫生院工作考核机制。加强村卫生室建设和管理,出台专门文件,重点解决村卫生室规范化建设和服务、乡村医生从事公共卫生的劳务补助等问题。以乡村两级为重点,落实职能、人员和工作经费,强化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的管理、监督和指导,推进乡村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完善农村卫生人才政策,采取措施引进、稳定农村卫生人才队伍。组织检查《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实施情况,开展对县市区卫生局局长、乡镇卫生院业务骨干和乡村医生的培训。认真抓好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扩大试点工作,制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探索建立长效机制。研究农村基本卫生保健内容,调整农村初级卫生保健指标体系,探索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基本卫生保健制度。在浏阳市开展全省公共卫生综合试点工作。
  加快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扩大覆盖面,确保开展合作医疗的县(市、区)达到80%。加强基金监管,防范基金风险,确保合作医疗基金安全。指导各地科学制定和调整医疗费用补偿方案,逐步规范统一合作医疗管理制度,完善方便农民的费用结算办法,扩大农民受益面,提高农民受益程度。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与农村医疗救助制度的衔接,提高贫困农民的受益水平。切实加强对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监管,采取有效措施遏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探索农民参与监督和民主管理的长效机制。加强合作医疗管理能力建设,大力开展人员培训。加快合作医疗信息化建设步伐,加强省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平台建设,提高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
  二、加强重大疾病防治,做好卫生应急工作
  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将体系建设延伸到乡到村。加强城市区和农场改制后疾控机构的建设,加强技术装备和人才队伍建设,落实经费保障措施。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正规化、现代化建设,重点加强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能力建设,提高人员素质和服务管理水平。进一步落实艾滋病、结核病、血吸虫病、乙肝等重大疾病防治措施,加强鼠疫、霍乱、人禽流感、疟疾、狂犬病等防控工作。认真贯彻《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加强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工作,减少麻疹发生,维持无脊灰状态,实施乙肝防治规划,努力降低疫苗针对疾病的发病率。落实乙脑等重点疾病的综合防治措施。落实重点地方病防治工作规划,有效开展碘缺乏病和氟、砷中毒防治。建立公共卫生机构与医疗机构、农村卫生和社区卫生机构的合作机制,构建城乡公共卫生安全网。加强对医疗机构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加强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规范传染病信息的报告与管理。加强国民营养改善和慢病防治工作,实施慢病危险因素干预和健康管理,关注和维护学生健康。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和保健咨询,加强精神卫生工作。
  完善卫生应急机制,规范卫生应急管理,强化卫生应急准备,建立健全卫生应急管理机构,加强队伍建设,完善卫生应急预案体系和各项工作制度,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系统,制订应急处置程序、应急调查处理操作规范和技术方案。完善部门协调制度,健全部门间和地区间联防联控机制,提高卫生应急能力,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加强救灾防病工作。
  三、加快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不断完善服务功能
  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决定,加强部门协作,落实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各项政策,扎实开展社区卫生服务工作,为城市居民和进城务工农民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大力调整城市卫生资源,将城市一级医院和部分二级医疗机构改造成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加快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建设步伐。完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功能,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组织社区卫生服务人员深入社区,深入家庭,以促进健康为核心,实施有效的健康干预,控制社区健康危险因素,并对疾病实施早期诊断和治疗。进一步落实社区卫生服务的补助政策,保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工作所需支出。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人才培养,吸引和组织高素质医务人员到社区服务,改善服务质量。探索社区卫生服务首诊制,建立社区卫生与医院双向转诊制度和对口支援制度,提高社区卫生服务质量。建立健全社区卫生服务各项技术规范和工作制度,推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研究制定社区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项目规范和标准,加强服务质量考核与评价。抓好湘潭市社区卫生试点工作。
  四、加强妇幼保健、爱国卫生、健康教育和干部保健工作
  认真贯彻执行母婴保健法和妇女儿童发展纲要,落实妇女儿童保健措施。加强妇幼保健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乡镇卫生院产科建设和县级孕产妇急救中心建设,开展创建“产科合格县”活动。严格母婴保健技术与人员准入,促进依法管理和服务。继续实施“降消”等项目工作,进一步完善孕产妇“绿色通道”,设立贫困孕产妇救助基金,取缔家庭接生,普及住院分娩,降低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实施新生儿疾病筛查和产前筛查,有效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提高农村出生人口素质。加强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
  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深入开展卫生城镇创建活动和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加强以改水改厕为重点的农村环境卫生整治,组织指导和督促血防疫区完成23万座中央补助地方农村改厕项目任务,配合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范农村饮用水水质监测工作。继续贯彻《全国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规划纲要(2005-2010)》,深入开展“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和“相约健康社区行”活动,以农村和城市社区为重点,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普及健康知识,养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进一步做好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服务。加强省级保健基地的建设和管理,提高干部保健工作能力和水平。做好重要来宾和重大会议、大型活动的医疗保障工作。
  五、突出特色和优势,加强中医药工作
  进一步完善中医药管理体系。着力抓好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建设,继续组织实施“示范中医医院”、“重点中医专科”、“重点中医急诊科”建设项目,打造一批特色优势突出的中医“名院、名科”。切实加强农村和社区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进一步巩固和健全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提高中医药服务的质量和可及性。继续做好优秀中医临床骨干人才和农村与社区中医药适用人才培养教育工作,做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着力培养一批德才兼备的“名中医”。努力推进中医药继承发展与科技创新,发挥中医“治未病”的优势,进一步加大艾滋病等病毒性传染病及心脑血管疾病等重大疾病的防治研究,提高其临床疗效。加强中医药科技成果转化和适用技术推广。加强与国内国际间的交流,鼓励各级中医药机构积极参与国际医疗、科技合作。积极争取国家“十一五”期间有关中医药的建设项目。加大对中医药的宣传力度。积极筹备召开全省中医药大会。
  六、规范医院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
  坚持医院社会福利的公益性质,强化公立医院公共服务职能,牢记医院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巩固医院管理成果,继续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引导医院转变发展思路,端正服务理念,从片面注重外延发展和硬件建设,转移到充实内涵,加强医院思想道德建设、人员素质建设、文化建设和学科建设上来。加强公立医院规划建设管理,控制医院建设规模和建设标准,防止公立医院盲目扩大建设规模、超豪华装修、负债建设。加强医疗技术和人员资格准入,严格对大型医用设备、器官移植技术、介入技术、人工关节等高新技术的准入和临床应用管理。对医疗机构从事高新技术服务要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禁止无证执业或超范围执业。严格医疗服务规范,实施临床流程管理和临床路径管理,坚持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提高医疗服务质量。重视并督促、指导农村和社区医疗卫生机构改善管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规范医院收支管理,纠正医务人员收入分配与科室效益直接挂钩的做法,开展医药收入分开、收支两条线管理试点,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全面推行医院院务公开制度,重点抓好医疗服务收费的公开,向社会公布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药品及医用耗材价格等信息,严格执行住院费用一日清单制度和费用查询制度。继续办好惠民医院或惠民病房,为困难居民提供低价、安全、有效的医疗服务。优化医疗执业环境,配合宣传、公安等有关部门,开展“平安医院”建设,坚决打击破坏医院秩序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广大医务工作者的正当权益,努力营造尊重医学科学、尊重医务人员的社会氛围。加大医院院长管理责任,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完善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
  七、加强卫生法制建设,加大卫生执法监督力度
  加强卫生立法,积极配合省人大修订《湖南省血吸虫病防治条例》。大力实施“五五”普法规划,进一步推动卫生法制宣传教育,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继续深化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完善农村卫生监督体系,组织实施好中西部地区卫生监督机构能力建设项目,推进卫生执法信息化网络建设,改善执法条件,完善保障措施,提高执法能力。认真贯彻《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全面实施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重点做好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肠道传染病高发季节农村聚餐等消费环节的卫生监管和节日、重大活动的食品卫生安全保障工作。围绕重点职业病危害因素,重点职业病危害人群,重点职业病危害企业、行业,开展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的监督检查。继续加大对医疗服务和采供血的监督执法力度,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和采供血机构、医疗机构的血液安全监督检查,配合有关部门继续开展关爱女孩和打击“两非”行动,会同有关部门整顿医疗广告市场,狠抓大要案、典型案件的查处,进一步理顺关系,明确职责,完善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医疗服务和血液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创造良好的就医环境。加强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全省传染病疫情报告、医疗废物处置、实验室生物安全等监督检查,全面提高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水平。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建设,开展人员培训教育,完善卫生监督员相关管理制度,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规范执法行为,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卫生监督员综合素质。
  八、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抓好卫生科教工作
  加强与人事、教育部门协作,加快适宜卫生人才培养,鼓励大中专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就业。加强农村卫生人员队伍建设,结合实施“万名城市医师支持农村卫生工程”和医卫特派员试点工作,进一步落实城市医生在晋升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职称前到农村累计服务1年的规定,推动中高级卫生人才定期到农村服务。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依托重大科技专项和卫生部重点实验室建设,开展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选拔工作,建设一支德才兼备的医药卫生学术带头人队伍。继续强化卫生人才队伍能力建设,加强卫生人员培训的统筹管理与协调,整合培训资源,建立评价机制,提高培训质量。进一步加强继续医学教育的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完善质量控制体系。继续做好全科医师培训基地的教学与管理工作,积极探索和不断完善适合我省实际的农村和社区卫生人员培训机制,把农村和城市社区卫生人才培养作为“卫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通过培训优化知识结构、增强服务能力。组织开展卫生管理干部培训,实施高级卫生行政人员培训项目,推进卫生管理干部队伍职业化建设。继续完善培训基地、师资教材等基础建设,启动公共卫生、社区卫生和乡镇卫生院等卫生管理干部培训。大力抓好农村、社区适宜技术推广,全年重点推广高血压、糖尿病、急性中毒等10项疾病防治适宜技术。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加大监管力度。动员和组织广大卫生科技工作者积极参与卫生科普和健康教育工作,增强群众卫生防病意识和能力。
  九、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建立治理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认真组织学习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深刻领会《决定》精神实质、准确把握《决定》提出的目标、方向,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决定》精神上来。要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的居民基本卫生保健制度,遵循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转化机制、加强监管的原则,从解决群众反映最突出的问题入手,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改善医疗卫生服务,加快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不断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为构建和谐社会作贡献。
  加强卫生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行业作风建设,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紧密结合卫生队伍的思想实际,以服务宗旨教育为核心,以加强职业道德教育为基础,以调动广大医疗卫生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重点,不断增强政治思想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探索建立治理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实行医务人员考核管理制度,改进和完善处方、药品和高值耗材采购等管理制度,坚决抵制和纠正不正之风,规范医药采购和使用行为,严肃查处以权谋私、接受回扣等商业贿赂案件以及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
  十、加强政策研究、新闻宣传、政务公开、政务信息、安全生产和卫生信访工作,扩大国际卫生交流与合作
  围绕卫生改革与发展的热点与难点问题,积极开展调研,协调有关部门制定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人员编制标准,完善公共卫生机构的经费保障和管理运行机制。高度重视和加强新闻宣传工作,大力弘扬正气,宣传先进集体和模范人物,树立医务工作者的良好社会形象。认真组织参与全国卫生系统文艺汇演活动。加强与媒体和社会的沟通,正确引导舆论,为卫生改革与发展营造和谐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大力推行政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加强卫生政务信息工作,提高信息服务质量和水平。切实加强卫生系统安全生产和信访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增进社会和谐。
  积极开展与世界卫生组织等国际组织的交流与合作,充分利用我省卫生技术、人才、资源等方面的优势,继续加强我省与美国、加拿大、挪威、香港等国家和地区在艾滋病、结核病、血吸虫病等重大疾病防治和医疗技术等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积极引进外资,扩大我省的国际影响。加强我省与南非等国家在中医药方面的合作,加快我省中医药走向世界。继续做好援外医疗工作,改善援外医疗队员的待遇。积极争取国际合作项目和资金,加强对国际合作项目的协调管理,完善相关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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