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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关于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03-05 生效日期: 2007-03-05
发布部门: 山西省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并政办发[2007]12号

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局、办,各有关单位:?
  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关于《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二○○七年三月五日


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实施方案


  为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强化政府对农村义务教育的保障责任,巩固和提高农村义务教育水平,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和谐社会,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目标,强化农村义务教育保障责任,巩固提高九年义务教育成果,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到“十一五”期末,建立起“责任明确、经费共担、保障有力、管理有序”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
  二、工作目标?
  按照“明确各级责任、中央地方共担、加大财政投入、提高保障水平、分步组织实施”的基本原则,在我市全面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逐步将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建立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一)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含县城所在地学生)学杂费,为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给予寄宿制贫困学生生活费补助。?
  1、根据国家和省规定,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所需资金由中央和地方按6∶4比例分担,地方分担部分由省、市、县按5∶2∶3比例分担,其中国家扶贫工作重点娄烦县由省、市、县按7∶2∶1比例分担。?
  2、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资金由中央全额负担。?
  3、寄宿制贫困学生生活补助资金除娄烦县、阳曲县由市级财政全额负担外,其余由市、县(市、区)按8:2比例分担。资助标准按《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对全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两免一补”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规定执行。?
  (二)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保障水平?
  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按省制定的农村中小学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拨付,即小学100元/生/年、初中142元/生/年,所需资金由中央、省、市、县按照免学杂费资金比例分担。在此基础上,逐步达到国家制定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基准定额。 
  ? (三)建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所需资金由各县(市、区)按照在校生人数和校舍生均面积、使用年限、单位造价、财力状况等因素测定。
  中央与地方按5∶5比例共同承担,地方负担部分由省、市、县按照4∶3∶3比例分担。省级对“两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给予重点补助,两项资金统筹使用。校舍维修改造专用资金主要用于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行政办公用房、生活服务用房等校舍维修改造(重点用于D级危房)。?
  (四)巩固完善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保障机制?
  各县(市、区)在编制财政预算时,必须足额安排教职工工资,确保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地方政府出台的教职工各项政策性补贴、津贴项目应全部纳入财政预算,确保教师平均工资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同时,要积极探索推进农村中小学教师养老、医疗、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不断改善农村中小学教师工作生活条件。严禁挪用公用经费和以向学生收费发放教师津(补)贴。?
  三、实施步骤?
  全市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从2006年春季开学起,分年度逐步实施。?
  (一)2006年,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工程;启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舍维修改造资金保障新机制。?
  (二)2007年,启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经费保障机制,安排公用经费补助资金,原通过税费改革转移支付用于农村中小学的公用经费足额拨付到位;全面试行农村中小学预算编制制度改革,健全农村中小学预算资金支付管理制度和政府采购制度;巩固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保障机制。?
  (三)2008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全部达到省定基本标准;各县(市、区)加大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力度,扩大免费教科书覆盖范围。?
  (四)2009年,根据中央制定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对省制定的生均公用经费基本标准低于中央基准定额差额部分当年安排50%,所需资金由中央、省、市、县按照免学杂费资金分担比例共同承担。?
  (五)201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全部落实到位。  ?
  自2006年秋季学期开始,各区享受城市“两免一补”政策学生数超过省核定数的,所需资金由市、区承担;义务教育阶段就读的在校进城务工农民子女,享受所在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同等政策。?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搞好协调配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的领导,按市政府要求,成立相应组织领导机构,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明确责任,统一部署;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抓紧制订本地区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向全社会进行深入宣传,确保改革工作顺利进行。?
  (二)落实责任分担,强化资金管理?
  各县(市、区)政府要按照国家、省、市规定的经费分担比例,足额安排本级政府应承担的配套资金,并纳入教育经费预算支出基数。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资金要在财政预算中单列,特设专户进行核算,严禁挤占、挪用,确保资金及时拨付到学校。要建立健全农村中小学经费管理体制,加强资金支付管理,严格按照预算办理各项支出,积极推行学校财务公开制度,确保资金分配使用规范、安全、有效。未履行义务教育经费保障职责的,由上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三)加快推进教育综合改革?
  深化教师人事制度改革,依法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加强农村中小学编制管理,坚决清退不合格和超编教职工,鼓励城镇教师、大学毕业生到农村中小学校任教,切实提高农村中小学师资水平。制定校长、教师培养培训计划和交流、轮港制度,切实提高农村中小学师资水平和管理水平。?
  (四)坚决制止乱收费?
  全面清理现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费,从2007年春季开学起,一律停止收取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含信息技术教育费),全面取消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学校只能按规定收取课本费、作业本费两项代收费,寄宿制学生按当地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住宿费;除此之外,学校和教职工不得再向学生收取其他任何费用。不得统一收费、统一组织征订教辅资料。?
  (五)强化监督检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在安排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时要切实做到公开透明,把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责任与投入情况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监督。监察、财政、教育、物价、审计等部门要加强对农村义务教育经费安排使用、贫困学生界定、学校收费、校舍维修改造等情况的监督检查。要加强和改进教育督导工作,把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和教育综合改革作为教育督导工作重点。


市教育局、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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