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济价格字[2007]68号
济南市药械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小组办公室:
按照近期国家调整药品最高零售价格的情况,为确保医疗机构临床用药的及时供应,市药械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小组办公室对部分2006年中标品种进行了重新议价,适当提高了48种药品的中标价格。根据省物价局《关于严格执行药品价格政策进一步加强药品价格管理的通知》(鲁价格发[2007]9号)和国家发改委等8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整顿药品和医疗服务市场价格秩序的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06]912号)的规定,对其重新核定了临时零售价格(见附件),调整后的价格自2007年7月12日起执行。
二○○七年七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