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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印发2007年第三季度食品监督抽检计划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06-27 生效日期: 2007-06-27
发布部门: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发布文号: 沪食药监食[2007]460号

各分局、市食品药品监督所:
  根据本局《2007年食品、化妆品抽检工作计划》的要求,现将2007年第三季度食品监督抽检计划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抽检计划按照《2007年食品、化妆品抽检工作计划》执行。
  二、为做好抽检与行政处罚的衔接,抽检分局发现属于“上海市缺陷食品召回管理办法”规定应召回的缺陷食品,应及时启动召回程序。
  三、生猪产品抽检时,“产品样品采样记录”的填写要求详见附件3,一旦发现不合格产品,抽检分局应及时通报该批次产品的流入分局,有关分局接到通报材料后,及时依法立案处理。
  部分区县食品药品检验所已完成食品检验的扩项工作,具体扩项参数请从市局内网平台公共资源下载。
  联系人:沈伟涛、顾立波;联系电话:63356059、63356160;传真:63113291、63289340;E-mail:shenweitao@smda.gov.cn、gulibo@smda.gov.cn。
特此通知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00七年六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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