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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城市基础测绘“十一五”规划(2006-2010)》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06-20 生效日期: 2007-06-20
发布部门: 山西省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晋市政办[2007]6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驻市各有关单位:
  《晋城市基础测绘“十一五”规划(2006-2010)》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七年六月二十日   
晋城市基础测绘“十一五”规划(2006-2010)

  基础测绘是经济社会发展不可缺少的一项基础性、公益性、先行性工作,是为各级政府和各个部门宏观调控,科学决策,行政管理,规划建设,为经济社会提供基础地理信息服务,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条件,进一步加强我市基础测绘工作既是经济建设和社会快速发展的需要,也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实现可持续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
  根据《晋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科学确定“十一五”时期基础测绘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主要任务以及保障措施,对我市测绘事业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山西省测绘管理条例》规定,以及《全国基础测绘中长期发展规划纲要》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基础测绘“十一五”专项规划的通知》中关于省、市、县级基础测绘规划编制的法定要求,广泛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科学地分析了我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对基础测绘需求的实际情况,依法编制本规划。
  一、编制规划依据
  (一)法律法规的依据
  1、《测绘法》第 十一条规定:“基础测绘是公益性事业,国家对基础测绘实行分级管理”。“本法所称基础测绘,是指建立全国统一的测绘基准和测绘系统,进行基础航空摄影,获取基础地理信息的遥感资料,测制和更新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影像图和数字化产品,建立、更新基础地理信息系统”。第十二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本级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根据国家和上一级人民政府的基础测绘规划和本行政区域内的实际情况,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的基础测绘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上一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组织实施”。第十四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基础测绘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及财政预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发展计划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基础测绘规划,编制本行政区域的基础测绘年度计划,并分别报上一级主管部门备案”。第十五条规定:“基础测绘成果应当及时更新”。“基础测绘成果的更新周期根据不同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确定”。
  2、《山西省测绘管理条例》第 条按照分级管理的制度,明确规定了省、市、县人民政府及各有关部门应负责基础测绘的具体内容。第九条规定:“基础测绘成果实行定期更新制度。省级基础测绘成果10年更新一次,市(地)、县级基础测绘成果5年更新一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急需的基础测绘成果应当及时更新”。第十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做好本行政区域内基础测绘规划、年度计划的编制工作,并将基础测绘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及财政预算”。“省级财政对于贫困县的基础测绘应当予以支持”。第十一条规定:“省管理测绘工作的部门会同的有关部门编制全省卫星遥感资料购置与航空摄影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党和国家领导人对测绘工作的重要指示
  胡锦涛总书记指示:“要加大测绘统一监管力度,加强基础测绘工作,全面提升我国测绘保障服务能力”。
  温家宝总理明确指示:“今后一个时期,中国测绘的主要任务就是要进一步完善测绘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发展开放型测绘,加快国家基础地理信息系统建设,构建‘数字中国’地理空间框架,积极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全面提高测绘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并为国际测绘发展和进步做出更大的贡献”。
  曾培炎副总理指出:“要高度重视测绘工作,搞好统筹协调,充分利用现有资源,进一步加强基础测绘,大力推进测绘信息化,不断提高测绘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能力”、“按照测绘法的要求,把测绘工作规划好”。
  (三)有关政策规定
  1、山西省计划委员会、山西省测绘局《关于加强基础测绘计划管理的通知》;
  2、山西省计委、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测绘局《关于全省基础测绘实行分级管理和建立更新机制的若干规定》;
  3、《山西基础测绘经费管理办法》;
  4、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各级基础工作的意见>》;
  5、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各级基础工作的意见》。
  二、“十五”期间的主要进展
  基础测绘作为一项基础性、公益性事业,为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提供了更加广泛的服务,是一项重要的政府行为。“十五”期间,晋城市国土资源局按照我国基础测绘分级管理的原则,确定了“十五”期间对基础测绘的管理职能及工作任务,理顺了相应的经费投入渠道,建立基础测绘投入机制,彻底改变了基础测绘滞后于经济建设需要的被动局面,圆满完成了基础测绘各项任务,实现了测绘事业的跨越式发展。截止2005年底,全市共投入资金902万元,完成了全市166.8平方公里范围内的1:500比例尺地形图2667幅、9490平方公里1:10000比例尺地形图415幅。
  (一)市级基础测绘
  2003年,市级投资245万元,完成了市区160平方公里航摄,78.5平方公里1:500基础测绘图1259幅和1:1000基础测绘图315幅。
  2005年投资300万元,完成了全市9490平方公里1:10000正射影像图和数字线划图各415幅。
  (二)县级基础测绘
  县(市、区)2005年共投资337.2万元,完成了88平方公里1:500基础测绘图1408幅。其中泽州县投资55万元完成18平方公里1:500基础测绘图288幅;阳城县投资70万元完成县城20平方公里1:500基础测绘图320幅;沁水县投资45万元完成县城10平方公里1:500基础测绘图160幅;陵川县投资97.2万元完成县城20平方公里1:500基础测绘图320幅;高平市投资70万元完成20平方公里1:500基础测绘图320幅。
  (三)基础测绘成果的应用
  按照“需求牵引,共建共享”原则。我们积极推进基础测绘成果的社会化应用,为农业、环保、旅游等行业提供了基础地理信息保障。
  1、1:500基础测绘成果不仅为数字国土工程、地籍管理、旧城改造、城市规划、施工放样、地名管理、电力、通讯、移动的信息化管理、车辆实时导航等方面提供了基础地理信息技术支撑,同时在环保部门的蓝天碧水工程以及创造园林城市、优秀旅游城市以及我局的地籍管理、土地登记发证、黄华街西区城中村改造工程签订拆迁协议前期工作中得到了广泛应用。
  2、1:10000基础测绘成果为政府宏观决策、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土地管理、环境保护、资源利用、农业、林业、水利建设、发展旅游、交通选址、灾害监测与预测预警等方面提供了决策依据,并在全市土地利用现状更新调查项目中发挥了较大的作用。
  (四)主要问题
  “十五”期间,我市基础测绘工作取得了较大发展,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困难与问题:一是1:1万基础测绘立项周期长,不能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对基础地理信息的需求;二是市县政府对基础测绘工作依法纳入政府规划和预算认识不高、经费投入不足,没有建立定期更新机制,部分地区基础测绘图现势性较差,难以满足当地国民经济建设的需求;三是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的社会化应用还不够广泛,公共产品不够丰富,标准化程度较低,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率不高;四是基础地理信息共享机制不健全,重复建设和信息资源浪费现象较为突出。这些问题的存在极大地影响了基础测绘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
  三、需求分析
  “十一五”是我省实施“中部崛起”战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承前启后的关键时期,也是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加快新型能源和工业基地建设的关键时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都对基础测绘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各级政府在进行科学决策、宏观调控、规划与管理,推进经济社会的信息化和现代化,电子政务建设,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以及发展电子政务、电子商务和智能交通,开发利用国土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构筑公共应急保障体系,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以及促进相关产业发展等方面,基础测绘是不可缺少的重要保障和支撑条件。只有加快我市基础测绘建设步伐,实施现代化测绘基准体系、空间数据基础设施建设,利用现代化测绘技术手段获取航空航天遥感资料,及时更新基础测绘成果,才能满足区域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基础地理信息日益增长的需求。
  (一)政府宏观管理和科学决策对基础测绘的需求
  基础测绘提供的客观、现势的地理信息,能全面反映我市土地、矿产、水利、旅游、文化、教育、人口等资源状况以及基础设施情况,各级政府在此基础上结合专业信息进行分析、判断,有效地实现科学的开发和合理配置资源,准确地把经济建设、资源开发、土地管理、生态建设、环境保护、产业结构调整有机地结合起来,有利于科学决策。各级政府在实施城镇化和中部崛起战略,推进经济社会的信息化和现代化,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工业化、特色城镇化、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发展区域经济进程都需要基础测绘为之提供准确的基础地理信息支撑。
  (二)社会信息化对基础测绘的需求
  实现经济社会信息化,推进电子政务,是我市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当今的知识经济与信息时代,我市各部门为满足科学管理和决策的需要,都在酝酿或实施专业信息系统建设,积极推进信息化管理。因此,建设统一标准的、可以共享的信息平台――市级空间数据基础设施是非常必要和十分迫切的。这个平台将为我市环境保护、自然灾害监测、金土工程、城市规划与建设、社会综合治理等提供全方位服务,将有力推进电子政务建设,提高科学决策水平和服务保障能力。市级空间数据基础设施建设迫切需要建立航空航天遥感资料的周期性获取机制,加快不同比例尺基础地理信息数据更新步伐。
  (三)基础设施建设对基础测绘的需求
  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对能源、交通运输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利用基础地理信息进行科学的规划为实现集约、系统、协调、高效的发展模式提供了基础和保障。“十一五”期间将按照我市重点基础设施项目规划,有针对性的安排好基础测绘计划。
  (四)城镇和新农村建设对基础测绘的需求
  城市是国民经济发展、政治和文化生活的中心,城镇化是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中心城市、重点城市在城镇化的建设与发展中具有带动和辐射的作用,城市信息化是当前社会发展的大趋势。城镇要发展,测绘须先行,城镇规划的水平决定了城镇化的发展进程。
  四、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我市基础测绘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八届七次全会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基础测绘工作,以建设和谐晋城、实施“中部崛起”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加快新型工业和特色城镇化进程等对基础测绘的需求为出发点,坚持统一监管,加强基础测绘工作,构建信息化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为构建充满活力、富裕文明、和谐稳定、山川秀美的新晋城服务。
  (二)工作目标
  ――初步建立全市基础控制网体系;
  ――加快基本比例尺地形图数据采集与更新,建成覆盖全市的多数据源、多尺度、多种类、多分辨率的空间数据基础框架体系;
  ――加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力度,加快市级空间数据基础设施建设,初步建设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的分发服务体系;
  ――依法完成市、县基础测绘“十一五”规划任务,建立定期更新和经费投入机制。
  五、主要任务
  (一)现代化测绘基准体系建设
  现代化测绘基准体系是地理信息获取、处理、开发利用的重要基础和实现地理信息资源共享的基本保障。开展9490平方公里基础控制网建设,进一步完善我市空间大地控制网和高程控制网,建立与维护覆盖全市的高精度、三维、动态、多功能现代化测绘基准体系。
  (二)平丘地、交通干线、矿产资源分布区、旅游规划区1:2000比例尺地形图测绘,测绘面积约1800平方公里。
  (三)市区1:500比例尺地形图更新,面积78.5平方公里。
  (四)编制全市行政区域地图册、挂图制作。
  (五)测量标志管理与维护。
  (六)数据库维护。
  六、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一)依法加强统一监管
  市、县(市、区)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测绘法》和《山西省测绘管理条例》规定,坚持依法行政,进一步加强基础测绘的统一监管力度。各县(市、区)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各级基础测绘工作的意见》规定,结合我市基础测绘“十一个五年”规划以及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实际,进一步强化基础测绘规划编制的工作程序,加强需求调查和重大问题研究,广泛吸收各方面意见,依法编制本行政区域“十一个五年”规划和年度计划,报本级政府批准并报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列入同级政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和财政预算,并按年度计划组织实施。
  (二)加大财政投入和经费管理力度
  基础测绘是公益事业,属于政府行为,依法纳入本级政府公共财政预算。各县(市、区)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按照《测绘法》基础测绘分级管理规定和省发改委《关于加强基础测绘计划管理的通知》的要求,建立健全本级基础测绘定期更新机制和经费投入机制。逐步实现本级政府公共财政的稳定投入和持续增长。对于需求迫切的重大基础测绘工程,要积极争取本级公共财政的专项支持。各县(市、区)要按照省财政厅《山西基础测绘经费管理办法》规定,坚持依法理财,进一步完善测绘经费管理体制,强化基础测绘的计划管理、项目管理以及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健全基础测绘经费的使用、监管和绩效评估机制,确保公共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提高政府投资效益。
  (三)促进地理信息资源共建共享
  市、县(市、区)政府应当依法加强对基础测绘工作的领导和统一监管,加强统筹规划,促进省、市、县三级基础测绘工作的协调发展。按照“需求牵引,共建共享”的原则。加强与公共安全、城建、规划、民政、水利、地震、交通、林业、电信、能源等部门的沟通与交流,建立分工合作、互利互惠、顺畅高效的基础地理信息共建共享机制,推进基础测绘成果的社会化应用。
  (四)建立规划实施的监督与评估机制
  各县(市、区)政府应当依法建立基础测绘规划和年度计划实施的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估机制。加强规划、年度计划、预算以及项目实施的有机衔接,科学确定评估指标和内容,形成规划与年度计划执行的监督、绩效评估工作体系,使年度计划内容和经费使用更加合理,保证规划目标的顺利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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