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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房地资源局关于加强汛期物业管理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06-20 生效日期: 2007-06-20
发布部门: 上海市房地资源局
发布文号:

各区县房地局、房屋应急维修中心、物业管理企业:
  汛期来临,本市将进入台风、暴雨、高温天气的多发期。根据上海市防汛工作会议的部署,为应对各种极端灾害性天气对人民群众居住生活的影响,及时解决汛期居民在房屋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险、漏、堵等急、难、愁问题,不断提高房地行政管理部门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应急处置能力。现就做好今年汛期本市物业管理安全防范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充分认识做好今年防汛工作的重要性
  各单位负责人是做好汛期物业管理安全防范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牢固树立人民利益高于一切,防汛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分级负责制。一是对上海汛情的复杂性要有清醒的认识;二是对今年可能出现的灾害性天气要充分估计;三是对防汛工作的艰巨性要充分把握;四是对物业管理行业的抗灾能力要精心准备。要广泛动员全行业干部和从业人员,尽最大力量,努力做好今年汛期的物业管理安全防范工作。
  二、完善预案,强化落实,保持房屋和设施设备正常使用
  各单位特别是中心城区单位要修订和完善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防汛防台、停电、水患、房屋危险、治安突发事件等各项应急预案,安排人员进行专项检查,切实落实应急物资储备和抢险队伍,严格执行物业管理区域重大事件报告制度。本市中心城区重点积水监控区域及积水应急救助一览表详见附件。
  1、各物业管理企业要在6月底前,对所管理的住宅小区开展一次全面、深入的检查,特别是对存在危险隐患的房屋要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排险措施。在7月中旬前,要结合所管住宅小区的实际情况,有重点地开展一次地下车库暴雨进水、小区突发性水淹、房屋出现结构危险等事件的应急处置演练,做到应急有预案、处置有措施。
  2、物业管理企业要强化小区经理责任制,增强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强化对房屋及其设施设备的养护和维修,扎实做好房屋排险解危的各项准备工作,完善检查和考核的管理制度。
  (1)加强对住宅小区水箱、水池的清洗和管理。各物业管理企业要组织力量,尽快完成上半年对所管理住宅小区水箱的清洗工作。小区经理负责对清洗的水箱进行检查,并加盖上锁。
  (2)加强对上水管的维修和下水管道的疏通。物业管理企业近期要安排专业维修人员,完成对小区内上下水管道的全面检查,发现供水不畅或水管结垢严重等现象,要及时进行修理,对小区各类下水管道、窨井进行疏通和清淤,对损坏的窨井盖进行调换,保持管道流水畅通。要对屋面、天沟、斜沟等部位进行杂物和垃圾的清除,防止排水通道堵塞。
  (3)加强对住宅小区安全防范工作的检查和对薄弱环节的限期整改。物业管理企业要加强停车管理,确保管理区域道路畅通。要落实专人对住宅小区安全防范的设施设备和措施进行全面检查,包括消防器材、避雷设施、报警装置、监控设备和电控防盗门等必须保持正常状态。对房屋附属物和附加物(如室外空调机、遮阳棚、晾衣架、电视卫星天线)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通知业主并进行整改。对高大树木,要加强防护、加固和修剪,防止在台风和暴雨及汛期发生倾倒和伤人事故。对预警、预报要及时通过各种形式通知业主(使用人),帮助业主(使用人)加强自我防范措施的落实。
  3、各区县房屋应急维修中心,要以“全天候、全覆盖、叫得应”为目标,提高应急抢修快速处置能力。要充分做好应急抢险准备,确保拉得出,用得上,及时排险,为今年汛期的防灾减灾发挥积极的作用。
  三、践诺守约,责任到人,不断改善和提高行业形象
  各房地行政管理部门、物业管理企业和小区经理要努力和自觉践行房地系统物业管理行业对社会的公开承诺。
  1、充分发挥“物业服务便民联系牌”的作用。各物业管理企业及小区经理要按照沪房地资物[2006]202号文要求,及时维护和更新“物业服务便民联系牌”,要确保报修电话24小时有人接听,投诉电话在工作时间内要有专人接听,并记录完整,及时处置,节假日要安排专人值班,其余时间要设置录音电话。
  2、高度重视“夏令热线”反映的物业管理“急难愁”问题
  各物业管理企业要落实人员收听、收看、收录有关本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方面的市民投诉信息,认真及时解决市民在“夏令热线”中反映的物业管理“急、难、愁”问题。要重视对业主报修的受理、修理质量和服务回访制度的检查,发现被媒体曝光、两次以上的重复投诉或多次修理不能得到有效解决的问题,物业管理企业的主要负责人要直接处理,不得拖延推诿。
  四、抓住重点,讲求实效,加大指导和检查力度
  做好汛期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安全防范工作是确保物业正常使用的重要条件,事关百姓的切身利益,事关行业和政府的形象,要强化对汛期物业管理安全防范工作的有效落实。
  1、加强督查,促进工作落实,措施到位
  各物业管理企业要对执行本通知的落实情况进行自查,督促和帮助小区经理解决在实施过程中的困难。
  各区县房地局要加强对住宅小区汛期物业管理安全防范工作的指导和检查力度,组织人员对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工作进行监督和抽查,对在处理投诉中责任心不强、办事推诿拖拉,老百姓反映强烈的部门和个人,要严肃查处,并将检查情况及时通报。
  2、收集信息,及时准确上报,扩大宣传
  各区县房地局要对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安全防范工作中涌现出的典型案例、感人事迹、经验做法要进行收集和扩大宣传。
  要充分利用和发挥本市物业管理信息系统,把经核实在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中对企业和小区经理的表扬、投诉的典型案例记入企业和小区经理的信用档案。
  各区县房地局要把汛期和“夏令热线”期间的媒体反映、城建“12319”和市局“962121”的报修、监督等电话以及本区县的报修、投诉电话的受理和处置情况,定期报市物业管理行政事务中心。

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
二○○七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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