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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农业标准化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06-03 生效日期: 2007-06-03
发布部门: 江西省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洪府厅发[2007]7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单位,市政府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胡锦涛总书记“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做好农业标准化和食品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落实省、市政府1号文件精神和市委第九次党代会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积极把握“十一五”时期我市农业发展面临的新机遇,充分发挥农业标准化对推动农业产业化、现代化和品牌化的技术支撑作用,全面提高我市农产品质量,增强农产品竞争力,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持续增收。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做好全市农业标准化工作通知如下:
  一、农业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方针和主要目标
  农业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围绕中央提出“转变农业增长方式,提高农业综合生产力,广泛开辟农民增收渠道,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农产品加工、转化、增值,加快农业标准化,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的思路,以市场为导向,以发展优质高产高效农业为目标,以防止农(兽)药、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污染为重点,以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为突破口,推进全市农业标准体系、信用体系建设,提高农产品质量,进一步增强我市农产品在国内外市场的竞争力,挖掘农业增收的潜力,为发展壮大县域经济,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做贡献。          
  农业标准化的工作方针是:政府大力推动,市场有效引导,龙头企业带动,农民积极实施,以提高农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为重点,推进农产品清洁生产、节约生产、安全生产,加快推进农业标准化,全面加强食安全工作。
  近五年内农业标准化工作的主要目标是:
  (一)建立健全农业标准体系,在现有标准的基础上,制(修)订市、县农业技术规范70项,基本实现我市大宗农产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在生产、加工、流通各环节都有标准可依。
  (二)建设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全市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累计达到60个,其中国家级15个、省级示范区累计达到25个、市级20个。
  (三)推进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全市优势农产品标准化生产覆盖率达到80%,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70%以上通过HACCP体系认证和ISO9000认证和ISO14000认证。
  (四)创立农产品品牌。全市无公害农产品达到200个、绿色食品200个、有机食品150个,农产品争创南昌名牌30个、江西名牌15个、中国名牌4个以及江西名牌农产品30个、中国名牌农产品5个。
  (五)推行农产品流通领域标准化管理。培育10个实行标准化、规范化管理的农产品批发市场,销售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达标率达到95%以上。
  (六)完成农业标准化培训任务。完成100名农业标准化管理骨干、500名农业标准化专业技术人员及2000名农业标准化推广队伍的培训,逐步建立和完善全市农业标准化信息服务体系。
  (七)建设农业标准化公共信息平台。围绕农业技术标准、农业标准化政策法规、农业标准化指导体系、良好农业规范、国内外农产品信息、农产品检测机构、农业技术性措施预警、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农业企业与产品等内容,在2008年底前建成我市农业标准公共信息服务平台。
  二、农业标准化的工作重点
  (一)加快制(修)订农业标准步伐,健全我市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 
  农业标准体系是促进农业产业化、现代化、品牌化发展的技术基础,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统一权威的农业标准体系的要求,加快农业标准制订进度,健全我市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要坚持高起点,并根据国内外市场的变化不断修订完善;要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特色种养示范基地、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和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产品,完成我市各类农产品的产地环境、生产技术规程、产品质量和安全等标准的制定工作,使各类农产品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都有相应的标准可依。逐步形成以国家标准为主体,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相互协调配套、科学合理,满足我市农产品生产、加工、储存、包装、运输和销售等各个环节需要的农业标准体系。
  (二)以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为抓手,推进农业标准化的组织实施
  农业标准化示范区是促进农业技术进步,发展高产、优质、高效农业,实现无公害农业、品牌农业上规模、上档次的重要举措。要结合我市农产品特色,选择当地传统优势农产品开展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建设,并通过选题立项、编制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制定标准、实施标准、选择示范基地和推广标准技术等工作,抓好农业示范区项目建设。各县、区在开展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中,要大力推行“六个一”农业标准化工作法,即“选好一个项目,建立一个体系(标准体系),形成一个龙头,创立一个品牌,带动一个产业,致富一方百姓”。
  各县区在农业产业化发展规划中要明确提出农业标准化工作的要求,把生产的全过程纳入标准化管理轨道,要充分发挥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带动和辐射作用,把提高龙头企业的标准化生产水平作为推进农业标准化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龙头带基地、基地带农户的组织形式,推动农业标准化工作的开展。
  (三)建立健全农业质量监测体系。要从实际出发,按照合理布局、有效利用资源、避免重复建设的原则,尽快制定我市农业质量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实施。要加强各级农业质检机构建设,不断提高检测能力,切实按标准加强对农产品、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产地环境质量的检测。各类农产品生产基地、龙头企业要建立产品质量检测制度,从源头对产品实行质量把关。要结合市场建设,建立健全产品质量快速检验检测网点,开展好上市农产品的质量检测工作。
  (四)积极实施农产品名牌发展战略。要积极探索培育“标准化农产品”品牌的途径,大力实施农产品名牌战略,把培育、提升农产品品牌作为推行农业标准化的重要内容;对已经形成的农产品品牌,要规范生产、扩大规模、提高效益,并不断培育、开发一批新的农产品品牌,加大宣传,提高知名度。要把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作为树立我市农产品新形象,推进品牌战略的重要环节来抓。要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结合我市实际,按照“借鉴、结合、创新、发展”的原则,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保障体系。
  (五)逐步建立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要求加快实行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抓好试点,稳步推进。市场准入要从产地抓起,在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的基础上,搞好对即将上市产品的质量检验工作,检验不合格的产品要禁止进入市场销售。要鼓励建设标准化的优质安全农产品专业市场、专卖店或者配送中心。要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预警机制,不断完善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政策措施。
  三、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推进农业标准化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及时研究解决推进农业标准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做到认识到位、领导到位、责任到位、经费到位、措施到位。成立南昌市农业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农办、市质监局、农业局、林业局、工商局、科技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环保局、发改委、财政局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质监局。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加强对农业标准化工作的领导。
  (二)强化部门职责。市农办负责农业标准化工作的宣传、协调和督促检查;质监部门统一负责标准的规划、制修订、审批和发布,抓好农产品品牌的培育、申报,做好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的协调、建设工作,并对农业标准的实施和农副产品生产加工的质量进行监督;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做好农业标准的宣传、实施、推广、应用及农业生产环境的监督管理工作,参与农业标准的规划、制(修)定及农产品品牌培育工作; 林业部门负责业务范围内林业标准的规划、起草、实施和监督工作;工商部门负责农产品批发市场监督管理工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工作;环保部门负责农业标准化示范区产地环境检测、监测,做好农产品加工企业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发改委负责做好农业标准化生产、加工、流通和检验检测等基础设施的宏观规划和计划安排;财政部门负责农业标准化工作经费、农产品监督检测等经费综合预算和监督使用。各部门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三)坚持示范引导。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建设一个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形成一个配套标准体系”和“规范一个龙头企业、推广一套标准体系”的要求,积极开展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区建设,大力实施GAP(良好农业规范)、GMP(良好操作规范)、HACCP(有毒有害物质分析和关键点控制),通过示范带动,推进农业标准化工作。生产环节要重点抓好农产品质量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的实施;加工环节要强化质量和安全标准的过程控制,建立企业标准体系和HACCP管理体系,保证农产品加工保鲜、储运和包装质量;流通环节要切实加强分等分级标准、标识标准和质量安全标准等农产品市场准入标准的实施。
  (四)强化宣传培训工作。各县区要注重示范区效益的宣传推广,通过举办标准化专题讲座、印制明白纸、解读手册等标准宣传资料,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进行标准化法规和农业标准知识宣传,帮助、指导农民正确了解、掌握和运用相关标准;要按照《农业标准化培训计划》要求,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法,分层次对全市各级农业技术推广人员、标准化管理人员广泛开展标准化培训。特别要结合农民操作技能培训、送科技下乡等活动,从农民中培养农业标准化工作的积极分子和带头人。通过培训,培养一支既有标准化专业知识,又懂农业生产技术的推广队伍,保证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工作的顺利开展,逐步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迫切需要。
  (五)抓好农业WTO/TBT预警服务。要及时做好农业标准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发布工作,利用各种信息渠道及时发布农业标准化技术信息和农产品市场信息。要重视农业技术标准的研究,及时提出我市农业标准体系如何应对国外技术壁垒的措施,组织科研力量研究、培育农作物优质抗病新品种,研制开发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兽药、渔药等农业投入品。要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尤其是产地批发市场建设,完善市场功能,发挥市场在推行农业标准化进程中的重要作用。
  (六)做好其他各项保障工作。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对农业标准化建设的投入力度,对农业标准的制定、实施,农业标准化宣传培训、示范区建设、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的质量监测、市场准入管理等农业标准化的基础工作所需经费。各级财政部门要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文件要求,安排一定比例的专项资金予以保障;坚持政府推动与市场运作相结合,逐步建立政府投入为导向、企业投入为主体、社会投入为补充的多元化投入机制;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将财政投入与标准化基地建设、龙头企业带动效应、农产品创品牌实绩挂钩,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要积极鼓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增加对农业标准化的资金投入,并对积极开展农业标准化工作,在农业标准制定、实施、推广和农产品出口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鼓励和扶持。
二OO七年六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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