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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第十四届中国兰州投资贸易洽谈会总体方案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05-28 生效日期: 2007-05-28
发布部门: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甘政办发[2007]53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直各部门,中央在甘各单位:
  为确保第十四届中国兰州投资贸易洽谈会各项筹备工作顺利进行,现将《第十四届中国兰州投资贸易洽谈会总体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统一安排和部署,认真组织实施。

二○○七年五月二十八日

第十四届中国兰州投资贸易洽谈会总体方案

  第十四届中国兰州投资贸易洽谈会(以下简称“兰洽会”)将于2007年7月在兰州市举办。为做好各项筹备工作,确保本届兰洽会顺利举行并取得预期效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开放、开发、合作、发展”主题,进一步促进与东、中、西部的良性互动,开拓国际合作领域,扩大对内对外开放,促进西部大开发与区域合作交流。
  二、时间、地点
  时间:2007年7月6―9日
  地点:投资洽谈馆设在甘肃省博物馆,商品贸易馆设在兰州体育馆。
  三、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和甘肃天津重庆黑龙江山东陕西青海宁夏新疆西藏等省市区人民政府,世界杰出华商协会。
  承办单位:甘肃省人民政府、兰州市人民政府。
  支持单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
  协办单位:中国科学院、商务部投资促进事务局、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中国中小企业国际合作协会、中国企业投资协会、中国个体劳动者协会、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中国民(私)营经济协会、香港贸易发展局、澳门贸易投资促进局、香港中华总商会、香港总商会、香港中华厂商联合会、香港工业总会、澳门中华总商会、日中经济协会、日中贸易振兴会、日本国际贸易促进协会、韩国贸易协会、泰国中华总商会、埃及中国联合商务理事会、新加坡中华总商会、澳大利亚贸易委员会。
  四、主要内容
  本届兰洽会围绕区域优势和产业特色,主要举办投资洽谈、论坛峰会、商品贸易、文化旅游等系列活动。
  (一)投资洽谈
  以项目投资合作为核心,以装备制造、石油化工、有色冶金、农产品精深加工和现代中医药业等特色产业为重点,推出一批合作项目,以参会参展客商为主体,开展不同形式的推介、交流、洽谈活动。
  (二)论坛峰会
  1、新亚欧大陆桥区域经济合作国际研讨会、新丝绸之路市长论坛。由国务院新亚欧大陆桥协调组、商务部、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和甘肃省人民政府联合主办,兰州市人民政府、中国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中心承办。邀请有关国际机构、国家有关部委、国内外沿线城市代表参加,探讨沿线国家与地区拓宽合作与交流的新思路,研究路桥经济带联动发展的战略与对策。
  2、世界杰出华商大会西北峰会。邀请世界杰出华商500强部分会员,研讨、寻求参与西部开发、加强国际合作的途径和措施,探索西部承接东部地区产业转移的对策和途径,推介、洽谈甘肃特色优势产业的重点招商项目。
  3、友好合作与甘肃发展论坛。以特色产业与区域经济为主题,邀请国家相关部委专家、东部有关省市领导及著名民营企业家围绕加强东西合作、发展特色经济、加快品牌创新等进行研讨、交流,同时举办中国西部首届国际项目管理高峰论坛,拓宽合作渠道,实现优势互补,促进区域联合发展。
  4、陇台经贸合作论坛。邀请台湾客商以及东南沿海地区台商协会和台资企业,共同为陇台经贸合作建言献策,并与甘肃各市州和企业开展经贸交流和投资洽谈。
  同时,围绕中科院白银高技术产业园建设,举办甘肃省园区经济发展论坛(白银),邀请部分世界杰出华商、国内有关专家学者和开发区、科技园区代表,开展园区建设研讨、投资洽谈、商务考察等活动。
  (三)商品贸易
  邀请国内外生产商、贸易商以及中介机构开展名优新特产品展销和企业形象宣传、商贸合作洽谈等活动。同时组织甘肃特色农副产品、工业消费品、新技术产品进行展示宣传与现场贸易洽谈。
  (四)文化旅游
  各市州结合实际,围绕敦煌文化、伏羲文化、黄河文化、丝绸之路文化、少数民族风情和红色旅游,开展系列文化旅游产业研讨、推介、产品交易及观光活动。
  五、布展招展
  本届洽谈会设投资洽谈馆、商品贸易馆和专业展会。
  (一)投资洽谈馆设在甘肃省博物馆。由各市州和大型企业组团参会、布展,通过展示形象,介绍环境,推介项目,宣传品牌,加强互动交流,开展合作洽谈。展位由兰洽会组委会统一分配,各代表团和企业按要求布展,进行项目对接和洽谈。
  (二)商品贸易馆设在兰州体育馆。展位
  由组委会办公室统一协调安排,按“自愿认购、有偿使用”的原则招展。
  (三)专业展会。各专业展会由各承办单位负责招商招展,市场化运作。
  六、宾客邀请 
  本届兰洽会宾客邀请重点是境内外投资机构、商(协)会驻华机构代表,世界杰出华商、投资商、贸易商以及国家部委、外省市区代表团,国内知名企业、民间商会和中介机构等。各市州和省直有关涉外经济部门、行业协会要在各联办单位的指导协助下,多形式、多渠道开展邀请工作。
  七、展会服务
  (一)新闻宣传。组委会将通过国家主要新闻媒体、甘肃省各新闻媒体、大会会刊、投资甘肃网(www.gsinvest.gov.cn)、每日甘肃网等网站对本届兰洽会进行广泛宣传报道。为参会代表团和客商提供新闻发布服务。
  (二)广告宣传。利用各展馆、论坛峰会会场、文化旅游活动及其它有关场所开展冠名活动;利用会刊、相关手册、资料袋、投资甘肃网、各类证件、会场内外、兰州市主要街区为参会参展企业提供广告服务。
  (三)证件服务。大会向参展客商和参会宾客提供规定数额的各类证件,规定数额以外的证件适当收取工本费。
  (四)食宿交通。大会推荐若干宾馆饭店,为参会代表提供优质的食宿服务,为各省市区代表团协助联系和安排会议期间的工作用车,并协助预订返程飞机票、火车票。
  (五)旅游服务。大会推荐甘肃省部分重点旅行社和精品旅游线路,为各省市区代表团和参会客商进行商务考察、旅游参观提供优质服务。
  八、组织领导和工作机构
  设立兰洽会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统一安排部署各项工作。组委会下设大会办公室、接待办公室、安全保卫办公室、卫生安全办公室和新闻中心。
  大会办公室是组委会日常办事机构,设在甘肃省投资贸易促进局。主要负责处理大会日常事务,协调落实组委会各项决定;负责文秘、会务、财务、信息服务等工作;负责展馆的总体规划设计、展位分配与销售、场馆公共部分布展、广告宣传以及展馆现场管理;负责项目汇总、投资洽谈、集中签约和论坛峰会的组织衔接等工作;负责与各联办、协办单位和组委会内部各单位的联络协调以及重要客商邀请等工作。
  接待办公室负责接待中央各有关部委、参会各省市区代表团及国内外重要客商;负责省委、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省政协领导会期活动的衔接工作。
  安全保卫办公室主要负责重要来宾、各地客商驻地、展馆及重大活动的消防、治安保卫、交通保障等工作。
  卫生安全办公室负责制定卫生保障预案,安排部署和督促落实卫生安全各项措施。
  大会新闻中心主要负责兰洽会筹备阶段宣传活动和节会期间的新闻宣传及省外记者的邀请、接待、活动安排等。
  各专业展会和文化旅游活动,由各承办单位设立工作机构,具体负责各项筹备工作。
  兰洽会组委会办公室联系地址:兰州市静宁路158号200信箱(昌运大厦九楼)
  联系电话:0931―8824277、8810828、8870350、8833109
  传真:0931―8811207、8811567
  网址:www.gsinvest.gov.cn
  电子信箱:gsinvest@163.com

二○○七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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